大连PX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机制

更新时间:2020-07-03 来源:环境法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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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目前, 我国基本处于工业化中期逐步向工业化后期过渡阶段。 未来一段时期内,在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模式下, 我国重化工行业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发展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相应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发生的概率将进一步增大, 由此引发的突发性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将有所增加, 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大连PX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机制

  2011 年 8 月 8 日,发生于大连的 PX 溃坝事件,再度将沿海化工产业布局的环境威胁暴露出来。 受台风“梅花”影响,2011 年 8 月 8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左右,海水冲击让大连金州开发区福佳大化 PX 工厂的 500~600 米的堤坝其中两段垮塌, 每段溃堤长约30 米,两个 PX(芳烃化合物,这种化合物暴露在空气中或者遇水之后,都会对人产生危害)储罐离被毁的南段堤坝只有 50 米左右的距离,当时大连地区海岸风力高达 8 级,岸边海浪高达 20 米。 若海水倒灌,一旦路基因海水冲刷垮塌,将造成罐体倾斜,罐内的有毒化工原料极有可能外泄。 而往南跨越 20 公里的海面,毒气可以直接扩散至大连城区。 当地的抢险指挥部提出了包括一旦发生泄漏立即组织社区和企业人群疏散的预案,公安、武警和解放军已做好了疏散的准备,这一消息在当地引发了恐慌,有媒体和市民质疑是否有有毒物质泄漏。 事发后有 400 台次大工程车运载石料泥土围堵垮塌处, 不久后溃堤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现有毒气体泄漏,但这一事件引发当地居民的严重不满。 台风“梅花”的造访,不仅击溃了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PX 项目的防波堤,也击溃了大连市民的心理安全防线。8 月 14 日,大连市民“集体散步”反对 PX 项目。众所周知,突发环境事件一旦爆发,直接威胁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摸清环境风险底数,逐步消除污染隐患

  近几年, 我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日益突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已经不仅仅是环境问题,而且是民生问题,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1.关注化工和石化企业布局的环境风险。综合考虑 PX 项目生产可能导致的安全后果和污染隐患,按照国际惯例, 类似项目生产厂址通常选择在距离城市 100 公里以外。 福佳大化项目距大连市区仅 21 公里,距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 公里,距小孤山居住区 7.5 公里。 当时,福佳大化项目的建设地大孤山半岛, 是密集的油罐区和多种重型化工项目的汇聚地,与城市人口密集区域距离较近,如此产业布局的弊端显而易见。 石油泄露、化工品外泄、炼厂爆炸等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威胁城市的安全。

  近 10 年来,我国已完成了从石油纯输出国到石油纯进口国的转变,大量石油是从海路输运的。 考虑石油输运、储藏的方便、地方政府经济发展需要和企业成本减少等诸种因素, 石油化工产业大多落户于沿海地区,这种布局带来的问题是:由于海洋水文气象灾害多发,对石化加工、储藏构成较大风险;由于溢油、爆炸起火、化工品外泄等恶性事故发生,易波及滨海储油罐区和生产厂区,引发连环事故,并对邻近海域构成重大、长久的污染灾难隐患。 因此,化工和石化项目选址布局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生产装置与居民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安全距离标准,从根本上杜绝事故污染所带来的环境风险。 对化工项目汇聚的高风险区域,在加强工艺风险、作业规程、生产管理、风险应急等方面措施的同时,要在各罐区、厂区之间建立有效的物理空间隔离设施,对于老企业可以按照上述标准逐步实施搬迁。

  2. 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控力度 。 早在2006 年, 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 127 个重点石油、化工企业进行环境排查工作,福佳大化 PX 项目就被列入重点名单,被评价为“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深度不够, 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应急预案不完善”。

  2009 年,当地环保部门公开表示,福佳大化 PX 项目储罐区的设计和施工严格按照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排水系统三级防控,确保各类物料不排入环境; 可预见的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爆炸和化学品泄漏, 爆炸影响范围约 100 米, 没有阐述泄漏风险。2011 年 2 月,当地环保部门称“防波堤最主要的风险隐患为陆域管道泄漏和海上漏油事故而引发火灾、爆炸等”(《防波堤兼码头工程的环评报告》),但在海域风险中没有考虑溃坝与海水入侵, 为溃坝埋下了隐忧。

  为此,有必要对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进行全面风险分析和全方位检查, 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坚决整改,实施监督,确保问题解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跟踪督办,处理到位;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定期排查治理,防控环境风险。 同时,建立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污染源和风险隐患实现实时在线监控,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分析提供服务。

  二、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处置透明度

  大连 PX 溃坝事件发生后,全国所有报刊网站等媒体报道该事件,只能引用新华社的报道,国内网站图片视频被删除。 腾讯微博不允许大连的 IP 发微博,新浪微博屏蔽甚至删除部分大连 IP 用户。 百度亦无法搜索到此次事件有关报道。 突发环境事件中,地方政府多以“维稳”的名义限制媒体报道,等于在第一时间放弃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而真相不能及时公之于众便为谣言的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 从而引起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1.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于 2008 年 5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两种形式: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应公民、个人、组织的要求公开。 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想了解的信息常常不一致。

  据《中国青年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 50.2%的人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54.8%的人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与自身利益最相关的信息”。 化工与石化项目的上马生产可能给环境带来的风险以及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 与公众生存环境、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根据公众的需求公布相关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义务。 唯如此,政府与公众之间才能形成信任与合作关系,而只有信任与合作才能化解环境危机,才能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加强信息发布的制度化建设。 首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力度,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及时、 准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 其次,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环保部门等权威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引导舆论热点;把握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的规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公布事件进展、应对举措、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避免引起公众恐慌;再次,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可利用新媒体和现代通讯技术手段, 向公众多渠道地公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 回应民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三、推进公众参与,实现环境“善治”

  解决环境问题,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仍需时日,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善治”的基石。 让反对方、质疑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以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事先充分与公众进行沟通和论证,免除事后的反对与抗争。

  公开资料显示, 大连市民第一次知晓福佳大化PX 项目的时间是该项目正式投产运营之日,即 2009年 6 月 21 日。 而在此之前,2005 年 12 月,该项目便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2007 年 10 月, 项目开始土建施工;2008 年 11 月,完成装置建设。 但从项目的立项到决策、审批,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从未公开征求过群众意见。 一项事关居住环境的危险性大型化工项目,在建成投产前不征求公众的意见,项目一运行立即遭到公众的强烈反对,不仅影响了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1.构建政府与公众的合作伙伴关系。 各级政府要转变管理理念,政府不是应急管理的唯一主体,防控突发环境事件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合作。 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知识和信息的分散性,都决定了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有效地对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必须充分发掘社会资源,构建政府与公众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政府、公众等主体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建立环境风险项目决策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虽然 PX 项目溃坝险情当晚得到控制,福佳大化没有发生有毒化学品泄漏,但当地政府引进 PX 等大型化工项目的决策过程遭受质疑, 陷入汹涌的 “民意狂潮”。 要杜绝类似情况的重演,首先,要建立环境风险项目决策公示制度。 所谓环境风险项目决策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引进涉及社会大多数人安全利益、具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其决策过程必须向社会公开,并允许公众(包括专家学者)参与讨论、表达意愿,使政府的各项环境风险项目的决策能够更加符合地方的环境承载能力并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其次,要健全环境风险项目决策听证制度。 要规范听证程序,建立公众信息库,要向社会公布听证结果,并接受监督与质询。 坚决追究违法决策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 不当作为的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和追偿责任等,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有效防控突发环境事件, 确保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安全,必须建立环境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以使化工、 石化企业和政府环保部门的环境安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1. 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境安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要加大执行力度,跟踪督办整改落实。

  2. 推进新建项目和现有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的制度化建设。 对化工石化行业新建项目,由各级地方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评审, 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从源头抓起。 对现有企业,定期开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排查隐患,督促整治,实现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

  3. 要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的不可或缺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地方环保部门担负指导企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 并规范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程序。 若没有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不准予通过。

  五、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

  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性强、危险性高、时间紧迫,是需要专门技术和专门装备的特殊作业,应急人才队伍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1.应急决策指挥队伍的建设。 首先,把应急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 培训中,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变应急培训以意识灌输为主为以实际应急能力的培养为主,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决策指挥能力。 其次,充分利用高校公共应急管理学科资源优势, 有计划的安排党政领导和从事公共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应急培训和模拟训练, 将其应急能力的提高纳入业务工作能力考核的范围之中。

  2.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对现有的各级各类环境应急专业人才进行认真统计、 布局调整、 装备更新,针对伴有有害物质泄漏、现场起火等险情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实战演练,培养救援的有序性,提升事态控制的有效性,打造一支环境救援的过硬队伍。 二是对卫生、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不同行业、不同级别、不同场所的应急处置演练,检验操作水平,锻炼救援队伍,提高作战能力。

  3.应急后备队伍的建设。 一是在各个等级的教育领域中普及应急基础知识, 政府要加大培训投入的力度,小学和中学可以开设简单的基础课,大专院校可以请有关专家学者开专题讲座等。 二是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人员和时间向全社会开展应急宣传普及活动。

  4.建立应急管理人才数据信息库。 应急管理是涉及到方方面面内容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离不开各个行业的专家的参与支持。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比较详尽的包括各个行业的专业技术专家、 经验丰富的高级应急管理决策人才、 在以往应急管理中取得成功的相关人员等信息的数据库,并及时维护与更新,才能为应急处置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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