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的利弊分析

更新时间:2020-07-14 来源:行政法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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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从“四个全面”战略看网络反腐的现实意义

摘要

  一、网络反腐的政治意义

  (一) 有利于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完善的反腐倡廉机制作为支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自十八大以来, 以不同以往的强大决心和勇气, 坚决反腐倡廉。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指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1]。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要求。坚持打击腐败释放出反腐倡廉建设十分紧迫的信号, 只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才能为其提供不竭的动力, 而利用网络开展反腐工作正是党在新的反腐形势下做出的创新之举。网络反腐使群众监督变得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让人民能够真正地监督权力, 是对党内监督的有力补充, 使权利反腐变得更加具有话语权和有效性, 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言论自由权得到了切实行使, 在一些方面弥补了制度反腐和权力反腐的不足。网络反腐对于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积极意义, 从而有利于保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能够得到正确的使用。

网络反腐的政治意义

  (二) 有利于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2014年, 习近平曾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2]。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指明, 党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 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则是党解决自身问题的关键。十八大以来民众借助网络对违法违纪的官员进行举报, 官方借助网络对违纪违法的官员进行通报曝光, 二者形成反腐合力, 成为监督党员干部的新方式。

  网络反腐促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一定程度上对官员的贪腐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有利于干部们做到清正廉直、政府各部门做到清白廉明、政治上实现清明廉洁。可以说, 网络反腐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净化与完善、革新与提高的强大助力器, 有利于党保持其纯洁性, 对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 有利于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

  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在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而网络反腐正是党在新时期继续坚守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3], “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4]。建言献策平台的开拓和批评监督渠道的畅通使得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到从严治党的过程当中。我们党正是依靠了群众的监督, 网络反腐才有了强大的力量源泉;网络反腐的成果给了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深刻的警醒, 要求他们必须时时刻刻心系群众, 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理性自觉;必须虚心向人民群众求教, 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增强自身本领, 自觉坚守群众路线。

  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中国式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之一。网络反腐正是这一特色鲜明的体现。“就是因为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5], 反腐败工作才得到了人民群众一直以来的支持。网络反腐使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参与到党领导的反腐败建设事业中, 因而它在整合中异军突起, 丰富了反腐败的形式, 并随着新一届政府的领导而越来越多地发挥着正能量, 给了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

  (四) 有利于促进政治生态健康发展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始终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目标的重中之重。政治生态能够反映出某一地方的政治生活现状, 以及当地的政治环境状况, 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以及作风问题。习近平曾说:“加强党的建设, 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 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6]这是由于政治生态的状况深刻地影响着从政环境的状况, 只有建设出清明的政治生态, 才能带来优良的从政环境。因此, 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重视健康政治生态的建设。

  持续有效地推进反腐败工作是优化政治生态的首要保证。在近几年官方强力主导的背景下, 网络已经成为官民反腐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反腐作为传统反腐方式的一种补充力量, 完善了反腐败体制, 阻止了公权力的异化, 并以其即时传播、互动性强等特点对官员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心中有戒”, 敬畏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 敬畏人民群众, 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治秩序观和价值观, 为建构良好的政治文化、廉洁的政治环境进而建立风清政明的政治生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网络反腐的经济意义

  (一) 有利于节约监督成本和执政成本

  网络反腐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成本低。与传统的信访等方式相比, 利用网络进行监督、举报节省了民众参与反腐的时间、精力、金钱, 反腐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提升了民众的反腐热情, 提高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度, 降低了群众政治参与的成本和群众监督成本。网络自身的特性也带来了信息传递的低成本性, 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反腐败过程中需要付出的人力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等, 有效降低了政府的执政成本和体制内监督成本。反腐成本的降低使得各项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配置, 降低经济发展成本;反腐败释放出的新红利, 将有利于中国经济在面临“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实现可持续稳增长。

  (二) 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重要前提。中国经济在“十三五”时期进入新常态, 为了能够应对这一变化, 中国政府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应对之策。网络反腐能够通过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 促进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 建立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适宜的政治环境, 能够通过倒逼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创新, 帮助经济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从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 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面对新的经济形势, 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紧紧依靠科技创新来转换我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应有之义, 还要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可以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 人才驱动是创新驱动的实质, 而创新驱动正是实现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也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最为根本和最为关键的力量。网络反腐能够肃清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净化党政系统, 给真正的人才留出发展空间, 让作为创新第一资源的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 从而为创新驱动提供最为根本的人才动力。网络反腐还能够防止权力异化, 推动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 有利于释放市场活力, 为市场主体进行创新创业创造足够的机会, 并为市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 从而快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网络反腐的文化意义

  (一) 有利于建设和谐网络文化

  网络文化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产生。它由现代信息技术催生, 并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 包括了在网络空间形成的文化活动、文化观念、文化方式、文化产品等的集合, 是一种蕴含了特殊内容和表现手段的新型文化形态。和谐文化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十八大报告指出, 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加强网络社会管理, 推进网络规范有序进行”[5]。网络和谐文化作为和谐文化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大力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是必需的。当前在网络反腐过程中, 在网络文化方面存在着众多低俗化现象, 如一些涵盖暴力、淫秽内容的信息隐藏于文字、图片、视频等传播媒介中, 严重污染了网络文化环境。十八大以来民众的监督举报与官方的强势反腐实现了有效对接, 避免了以前在民间网络反腐过程中由于非理性监督而引起的恶意中伤、无辜群众“躺枪”、举报线索被淹没、网络语言暴力、泄私愤等情况的出现。

  (二) 有利于传播廉政文化

  廉政文化建设不但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应有之义, 也是继续进行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网络反腐随着新一届政府的有力发声而越来越多地发挥着正能量, 给了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是群众行使舆论监督权和官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查处贪污腐败官员的利器。网络反腐过程中信息公开透明、反应快、威力大、效果强, 对腐败分子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 并为廉政文化提供了一个更为有效和便利的宣传平台。

  网络反腐能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起到宣传教育功能。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运用丰富了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 拓展了廉政文化的监督范围, 使得廉政文化摆脱了形式、时间、场合的限制。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廉政文化所具有的引导教化功能、凝聚号召功能、舆论批评功能和规范约束功能能够提升每个公民的道德水平、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 并促进网络反腐的发展;反过来, 政府主导下的网络反腐握有舆论的主动权, 有利于先进廉政文化的传播, 遏制腐败文化的流行, 营造出廉洁自律的社会风尚和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 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三) 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着国家、社会、个人的主导价值观, 以明确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价值导向以及民众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等内容”[7]。社会核心价值观可以说是推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理论基础。十八大之后,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强化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和对反腐过程的监督管理, 并持续加强对各级官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帮助他们实现不想贪腐的自觉。反腐已经成为常态, 这就要求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反腐倡廉角度来看, 党政机关人员首先作为公民立足于中国社会之中, 这就要求他们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国家忠诚, 让拒腐崇廉和戒奢尚俭的理性自觉成为自身主观上不想腐败的有力支撑;其次, 在社会层面, 作为人民权力的行使者要自觉以正确的权力观和权力运用观、廉洁奉公的价值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最后, 在国家层面, 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公平、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甚至误党误国, 反腐败是必然的、是正义的, 这就要求他们切实树立起廉政理念, 加之党和政府的依法反腐、人民群众的合法反腐, 才能够净化政治生态, 从而全面建成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的小康社会。

  四、网络反腐的社会意义

  (一) 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的信心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 去年有“90.7%的群众对遏制腐败现象表示有信心”[8], 相比于四年前提高了超过十个百分点。网络反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日益参与到社会管理与政治生活中, 民众或政府部门利用网络对腐败现象等进行举报或揭露, 所取得的反腐成果增强了社会对公权力的自信。但网络反腐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容易成为不法者造谣诽谤、实行网络暴力的工具。因此, 近年来政府加强了对网络社会的管理, 克服了网络空间里信息传播的无序性和网络监督的软弱性, 改变了以往被边缘化的被动状态。在官方的主导和引导下, 网络反腐已经更加规范。党和政府在利用互联网反腐的过程中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 有助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网络反腐给了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警示, 促使全体人民自觉遵纪守法, 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 有利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 有利于增加社会对执政党的信任

  互联网和新媒体为公民提供了更加丰富、全面的信息源, 以及更加自由、畅通的意见表达环境。网络上海量信息的汇聚和传播为群众利用网络参与反腐提供了可能, 民众能够借助互联网平台发表评论和提出意见, 广泛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务中, 更加充分地发挥自身的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于执政党开展反腐败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 是最大的政治。依法进行网络反腐, 是契合民意的作为。2015年一项关于民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结果显示, 满意度、信心度和遏制度指标全部首次超过百分之九十。高强度和大成效的反腐工作既提升了执政党的形象, 又使民众对党的信任感大大提升。

  (三) 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证社会稳定一直是又好又快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前提。邓小平曾强调, “没有稳定的环境, 什么都搞不成”[9]。腐败是当前社会发展最大的阻碍, 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 破坏社会的稳定性, 容易失去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果, 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在改革继续深入的过程中依然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网络反腐能够促使社会利益得到公平分配,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解矛盾。网络平台是网民释放不满情感的一个出口, 负面情绪的发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也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除此之外, 互联网为官方听取民意提供了便利, 因而有助于做出科学的决策;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与言论, 并能够依法对那些不法的言论与行为进行约束和治理。网络反腐能够有效地推动建立起一个具有科学职能、明确权责范围的法治政府, 从而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执政理念。

  总之,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治国理政方略所做出的新创造, 也是新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实现的新飞跃。在这一战略的指导下, 网络反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均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它推动了反腐败格局的转变, 使党和政府体制内的两轮驱动反腐, 转变为执政党、政府和社会的三驾马车, 增加了反腐败的源动力, 构建出了一个线上线下、官民互动、全民监督的反腐网络。我们必须与时俱进, 正视网络反腐的正能量, 并加以正确恰当的利用, 为达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新的助力。

  参考文献
  [1]聚焦:王岐山万余字反腐报告中你必须知道的内容[DB/OL].http://he.people.com.cn/n2/2016/0126/c192235-27628457-2.html.2016-01-26.
  [2]志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J/OL].
  [3]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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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N].人民日报.2014-07-01 (1) .
  [7]朱颖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D].山西大学, 2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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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邓小平文选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284.

  第二篇:网络反腐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与关键词

  Abstract:Citizen's inappropriate participation in network anti-corruption will inevitably lead to high cost of corruption, lack of fairness in dealing with cases, and even lead to crime.Explore the reasons for improper participation, Seek to strengthening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fostering rational participation of internet users, improving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all these can play the positive role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on anti-corruption.

  Keyword:network anti-corruption; predicament; internet users;

  一、网络反腐困境的表现

  (一) 网络反腐侵犯个人隐私可能造成犯罪

  由于网络反腐发展时间较晚, 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但尚不完善,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随意性非常大。在网络反腐中, 网络舆论呈现暴力化、低俗化倾向, 个别网民不是为了反腐而刺探信息, 而是为了娱乐、发泄或者其他目的等, 这种行为极易对个人隐私造成侵犯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 网络反腐的虚假信息导致反腐成本过高

  网络推手们为了谋取利益, 不负责任甚至别有用心地借助网络的匿名性、开放性、自由性特点, 制造一系列网络热点诸如损害他人名誉事件吸引网民, 混淆视听, 以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而部分网民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 断章取义, 随意跟帖, 添加自己的自认为很成熟的想法, 从而构成垃圾信息问题, 导致网络中的很多信息和内容真假虚实并存, 缺乏科学性。大量的垃圾信息的存在不仅耗费受众大量的注意力、时间和精力去浏览和分辨真伪, 而且当网络平台承载反腐内容的时候, 信息转发真实性欠考证或垃圾信息可能都会引发舆论激增, 甚至造成“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现象, 导致司法有关部门在甄别信息真伪的过程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影响司法工作效率, 增加了工作成本, 更有甚者, 可能因虚假信息的误导, 影响司法裁判的公正。

  (三) 网络反腐的媒体审判影响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前面提到过, 网民或者网络媒体在对腐败现象与行为进行曝光时, 为引起网络围观, 会故意制造一些舆论热点, 而这些舆论热点通常都是不全面的报道, 比如刻意夸大某些事实, 还有一些网民或者网络媒体手段比较高明的会故意预先设定案件性质并妄加猜测调查结果。所有这些行为都致使相关监督部门在案件的调查中, 会受到网络已经形成的倾向性意见的压力, 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还可能影响处理的公正性, 造成假案冤案。

  二、网络反腐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 网络本身的特性容易引发网络反腐困境

  首先, 网络的主动性和开放性。网络作为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 具有开放性与互动性的特征, 导致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在任何地点、时间发表自己的言论, 这就给网民很强的主动性, 随意交流。其次, 网络的匿名性。大量网民喜欢网络就是因为网络有匿名性, 利用匿名的优势自由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言论, 在理性客观发表言论的同时也给一些企图发泄不满的人留下可乘之机。网络的匿名性不仅造成舆论监督偏离应有的客观公正轨道, 还极大地干扰了普通群众的理性判断, 给受害者造成致命的伤害, 给相关机关反腐带来极大的不便。最后, 网络的片面性。网络本身作为一项技术来是一把双刃剑, 有自身的局限, 即无法证实网络一些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对一些违法信息, 也无法做到及时准确地监控与删除等等, 无法及时处理那些无谓的谩骂, 无法及时处理对当事人带来的伤害, 更不可能追究其侵权责任。

  (二) 公众本身的特性容易引发网络反腐困境

  首先, 公众缺乏自律。我国网民呈年轻化态势, 这群人思维活跃, 但社会阅历不够, 分辨信息的真伪能力不足, 所以这一人群在网络上的言辞很容易被人利用, 成为事件恶化发展的潜在推手。其次, 网民非理性的心态。在利益日益多元化的今天, 部分网民由于生活中的挫折就会萌生对国家的仇恨心理, 为发泄自己的不快, 满足自己的私欲, 借网络媒介发表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言辞, 造谣诽谤等, 严重的会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的非理性网友的盲目跟风, 造成虚假信息的扩散蔓延, 给反腐相关部门处理事情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最后, 网民道德约束差。道德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改变, 道德的约束力也深受一定的影响, 进而导致网民道德上的弱化, 特别是在有些情况下对腐败者个人隐私的侵犯问题表现十分明显, 通过侵犯个人隐私, 甚至包括家人的私生活是不道德的。腐败分子尽管可恶但理应由法律来严惩, 网民对腐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 甚至污蔑其家人, 是网民网络道德缺失的表现。

  (三) 网络立法的缺失与监管的缺位所致

  目前, 虽然网络反腐非常热, 我国也制定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4)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00) 等等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关于言论自由、舆论监督和网络反腐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等我国至今为止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媒介法》或《媒介监督法》给予确定, 关于民众通过网络行使表达权、监督权的范围、形式以及法律边界等也没有给过清晰的规定, 网络反腐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 法律制度规范的缺乏, 导致网民无所顾忌, 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 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 在揭露腐败行为的同时有意无意的将腐败分子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 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

  三、克服网络反腐困境的有效对策

  (一)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法律的权威性可以解决人类纠纷、维护社会秩序。虚拟世界的网络社会同样需要法律引导和约束人们的网络行为, 促进网络反腐监督的规范化。制定专门法律, 比如《媒介法》或《媒介监督法》, 从顶层设计层面上明确网络反腐监督的性质与形式, 清晰界定公众在网络上的义务, 保护其监督的权利, 同时关于网络反腐监督的限度、边界等都要明确规定, 既保障公众民主权利的同时, 又能保障公民其他的民事权利。比如官员的隐私权, 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 都应该得到尊重和法律保护, 既有法律为准绳, 公民应该依法进行网络反腐, 不能相关人正当权利为;如果公众滥用监督权, 一旦越界损害权利相关人 (包括作为被监督对象的公职人员) , 那么权力相关者依法追究侵权者, 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另外, 鉴于我国网络立法的立法主体较多、层次不高, 权威性和系统性不足、协调性不够, 进而难以通过法制实现对网络秩序的有效管理, 更不能有效规范公众在网络上的行为, 不利于网络反腐。故对于已经发生的网络反腐失序状态, 需进行研究和总结, 进而不断完善法律制度, 确保立法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填补网络社会的法律真空, 从而推动网络反腐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

  (二) 培育理性网民, 引导公众自律

  目前, 我国网络反腐过程中, 网民的反腐热情非常高, 网络反腐取得积极效果。在反腐过程中意向表达存在诸多问题, 部分网民非理性表达, 故意夸大腐败问题, 使社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影响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为此, 需要加强网民的培养教育, 培育理性网民。这就要求提高网民个体的素质及自律意识, 促进网络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故政府一方面引导网民熟悉网络法律法规, 做成熟网民。要求公众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正确信息的传播, 提高自身言论发表的合法性, 同时也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确保网络信息与舆论的科学性与真实性。只有成熟网民, 才能洞察腐败的敏锐性, 准确辨别虚假信息, 能公正、客观、谨慎看待问题、尊重事实, 又能时刻保持网络反腐的高涨热情。另一方面加强网民道德素养教育, 能够理性的反映问题, 不要发生侵权行为, 重视维护他人名誉与隐私, 在有序地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贪腐恶行的同时, 也能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和谐。同时网民要有辩证看问题能力, 对待网络信息, 要学会辨别善恶美丑, 坚持弘扬社会正气, 三观要端正, 积极有效地开展网络监督, 形成良好的舆论空间, 从而有助于降低虚假信息的传播, 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通过培育理性网民, 明确网民的权利和责任, 确保其在虚拟空间里惩恶扬善, 建立客观的评判尺度应对是非对错, 自觉抵御腐败文化的冲击, 能够采取有效可行的举措对待网络腐败。最后, 引导网民自律。政府要加强宣传, 大力倡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引导网民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自己的行为, 不诽谤、不漫骂、不侵犯他人隐私, 理性平和的发表言论。最后培养网民媒介素养教育, 让网民能够全面、客观、理性的看待媒体、看待网络, 不盲目跟风, 自觉地抵制网络暴力, 自觉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三) 完善网络反腐监管机制, 净化网络环境

  首先, 收集筛选网络反腐信息。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反馈的反腐信息具有自发性、零散性、甚至盲目性等特点, 作为政府纪检监察部门, 需要时刻关注信息的更新, 随时跟进, 并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整合, 如果是有用的贪腐线索, 要及时深入核查, 结果要一一公示进行回应。而对于已经查实的贪污行为, 要通过有效的官方渠道予以相关信息的披露, 回馈网民。鼓励广大网民树立反腐倡廉的信心, 共同推动社会发展与进度。

  其次, 强化网络反腐舆情监督。网络环境自身特性导致网络反腐信息鱼龙混杂, 为净化网络环境这个大染缸, 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舆情环境, 不仅需要公民的理性参与, 而且需要网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于虚构的网络反腐信息, 网络监管部门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适当的干预与控制, 不定期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 认真检查网络健康状况, 对网络犯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 防止虚构的网络反腐信息大规模传播, 预防网络反腐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同时, 加强对网络技术进行监管。确保网路举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也可以把网络举报保密工作往前推进。同时, 在网络反腐中网络监管出现的技术问题, 反过来可以进一步推动技术革新, 促进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监管时要明确网络技术科学合理地采用, 注重技术革新、改进。

  新闻媒体具有不同于网络自媒体的专业性和政治性, 需要政府规范其监督权, 使新闻监督发挥好“把关人”作用, 正确引领网络舆情, 主动承担专业媒体的社会责任, 以精湛的专业技术和高度的社会责任塑造媒体公信力。网络时代更需要政府继续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力度, 从多角度多层面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在和谐社会背景下, 营造积极健康的媒体生态环境, 在这个良性的环境下进行网络反腐, 新闻媒体把好关, 必将推动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 重申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规范网络舆论监督, 明确并规范新闻监督权, 才能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才能更好净化网络环境, 减少网络反腐负面性, 提高反腐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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