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专业音乐院校学术论文分级的思考

更新时间:2020-02-24 来源:音乐教学论文 点击:

【www.rjdtv.com--音乐教学论文】

衡量学术论文的主要因素甚至是唯一标准,应当是论文本身的学术质量。但在一般的实践中,按照发表的期刊对论文分级是国内各高校的通行做法。学术期刊被划分为不同层级,在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成为衡量教师工作量、奖励科研成果、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此处所论之“学术论文分级”,即特指学术期刊的分级。这也是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一直面对的问题。
  
  如何对学术期刊进行分级,各高校有不同做法。有的分级较为细致,有的则笼统地分为核心与非核心或 CSSCI 期刊与非 CSSCI期刊两类。本文拟从科研管理的角度,对高等专业音乐院校(以下简称音乐高校)学术期刊的分级问题提出若干思考。
  
  一、分级的现状与问题。
  
  ( 一 ) 学术期刊分级制或将长期持续下去。
  
  应当说,学术期刊分级制带有一定的先天不足,如所谓“核心期刊”由参考依据变为评判标准,“以刊论文”导致科研评价体系异化,严重影响编辑办刊,容易滋生学术腐败,忽略各学科的特殊性等。
  
  相关学者在《歧路彷徨:核心期刊、CSSCI 的省略与进路》①、《质疑“核心期刊”论》②、《核心期刊评价及其负面效应》③、《“核心期刊”论对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严重危害》④等文稿中,已有充分论述。笔者也赞同以上观点,问题在于--在人情因素存在的社会中,如果缺乏客观标准和依据(哪怕这一标准是死板的),完全依靠主观评议的美好愿望在执行中可能会走样,更易产生问题。学术期刊分级制至少在现有条件下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做法,短期内难觅替代方案(实际上将期刊分级与同行评议结合起来,即可以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应积极探讨如何制定合理的分级标准,以探索更为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
  
  (二) 音乐专业的特殊性未充分凸显。
  
  国内音乐高校大致包括两类:一类是综合大学的音乐学院(系),如各地方大学、师范大学的音乐学院等;另一类是独立建制的音乐学院(如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综合大学学科门类多,制定期刊分级标准时不可能兼顾各专业的特殊性,只能寻求各学科专业期刊的最大公约数,制定统一标准。如部分综合大学的分级方案中设有“顶级期刊”,将各领域最高科研院所主办的重要杂志列入其中。从操作角度看,以最高科研院所为标准的方案有一定合理性,但它并非为音乐专业量身定做。因为其它音乐期刊无论办得再好,都将自动被排除,这实属综合大学的无奈。而独立建制的音乐学院没有这一限制,应在期刊分级中凸显音乐专业的特殊性,制定更全面的分级方案。
  
  (三)部分期刊层级划分过少。
  
  目前有的院校并未明确实施期刊分级制,但在职称评定、博士招生时设有“核心期刊论文”的要求。它虽未具体说明“核心期刊”采用哪一种认定标准,但将期刊分为“核心”与“非核心”两大类,实际上就是期刊分级制的一种体现。就此而言,未采用期刊分级制的高校几乎没有。问题在于:核心 / 非核心的分级太过于笼统,它虽然比不分类刊物前进了一步,但学术刊物非常多,将不同刊物都作为核心或非核心看待,反而抹杀了它们之间的差异。因此期刊层级设定不能太多,也不能过少,应形成一定的体系。目前各种名义的“核心期刊”均由学术机构发布,种类较多,以南京大学的 CSSCI、北京大学等单位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最为代表。本文暂以此作为分级的依据。
  
  二、关于分级的建议。
  
  笔者建议:音乐高校期刊分级可大致形成“两大类”“四个层级”的基本分级架构。即在以往核心 / 非核心两大类分级的基础上,将核心期刊分为两个层级,将非核心期刊也分为两个层级。
  
  使得期刊分级形成体系,也凸显未列入“核心”的优秀期刊的价值:
  
  (一) CSSCI 来源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未使用“核心期刊”的称呼,它主要根据刊物的影响因子、被引次数等指标确定来源期刊,本身未对刊物作评价。由于 CSSCI 入选刊物水准较高,也常被业界视为核心期刊(即所谓“南大核心”)。
  
  通过影响因子遴选来源期刊的做法并不完善,2017 年 1 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2017-2018)目录》公示后,也在学界引起了一定争议,但 CSSCI 以数据为标准,相对比较客观。CSSCI 来源期刊较少,音乐领域仅有《音乐研究》等 4家入选,均为业内公认发文难度最大的音乐期刊。使用这一方案的另一个优势是,它可以与国家的评价标准相衔接。在 2016 年教育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中,收录论文类型限填 SCI、SSCI、EI、A&HCI、CSCD、CSSCI,中文社科领域只有 CSSCI 期刊符合这一标准。同年,在国家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中,论 文 数 据 限 SCI、SSCI、EI、ISTP、CSCD、CSSCI, 中 文 社 科 领域也只有 CSSCI 符合标准。将期刊数量最少、国家评估采纳指数最多的 CSSCI 来源期刊列为第一层级,应不会有太大争议。
  
  (二) 未进入 CSSCI 来源期刊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以及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当前,CSSCI除正式版外,另有 3 种扩展版音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有 9 种,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有 7 种,CSSCI 来源期刊基本都在这二者的目录中。部分未入选 CSSCI 来源期刊但进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的刊物,学术水准也较高,是国内音乐研究的重镇,且各具特色。因而这类期刊应作为重要层级予以列出。
  
  (三)未列入三大核心期刊的优秀刊物。目前各高校常见的做法,是将三大核心期刊以外的杂志都作为非核心刊物。实际上这类期刊数量最多,彼此间差异也比较大,“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合理。
  
  因为某些专业的学术刊物无论水准再高,由于办刊性质、从业人数等原因,很难进入现有的三大核心期刊体系,这无疑打击了刊物与作者的积极性。如果将之列为非核心期刊中相对较高的层级,则既凸显了这些期刊的重要性,又遵从了现有的期刊评定体系。这类期刊可以包括:本专业内的最高学术刊物(如钢琴专业的《钢琴艺术》等);非核心的各高等专业音乐学院或艺术学院学报;其它重要期刊。
  
  该层级究竟收录哪些刊物,不同人士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应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由各单位探索符合自己的界定标准。
  
  (四)不属于上述三类的其它学术期刊。
  
  三、关于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 非音乐期刊与音乐期刊应同等对待。有的院校为了明确核心期刊所指,将认定的音乐类核心期刊刊名一一列出,未列入的自动视为非核心刊物。这种做法用心良苦,部分师生不熟悉期刊分类,列出具体刊名有助于快速掌握相关讯息。但应注意到:音乐属于艺术之一种,与其它姊妹艺术可能存在交叉现象,其它期刊尤其是综合艺术类期刊、姊妹艺术期刊中,同样发表有音乐论文。部分论文水准也比较高,对于这类期刊应一视同仁,按所属层级看待。如王小盾、郑祖襄等关于《古乐今纂》与音乐文献辨伪,李玫等关于音乐图像学讨论等较有影响的学术争鸣,即在综合艺术类期刊《文艺研究》中发表;再如,部分戏曲音乐研究的论文在《戏曲艺术》上发表。这些都是非音乐期刊,但也都是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 CSSCI来源期刊。学术期刊分级应执行统一标准,避免遗漏期刊。
  
  (二) 音乐高校第一层级的期刊,应与综合大学的“顶级期刊”作为同一层级。如前所述,综合大学常在各领域期刊中遴选一两家作为“顶级期刊”,一般的 CSSCI 期刊则作为较低级别。如根据福州大学规定,人文社科类的“国内顶级期刊”就有 20 种。①这是由于综合大学学科门类多的属性决定的,适用于综合大学,但并不适用于独立建制的音乐高校。音乐论文多数发表在专业音乐期刊,而CSSCI 来源期刊中的专业音乐期刊仅有 4 家,缺乏再度遴选的空间。
  
  因此音乐高校第一层级的期刊,应与综合大学的“顶级期刊”作为同一层级。
  
  (三) 重要刊物转载、翻译的论文,应予以重视。人文社科领域较有代表性的转载刊物,有《新华文摘》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公开发表的论文能被这些刊物转载,对于论文、作者和原载刊物都是一种肯定。如何计算这些转载论文的工作量,需要进行讨论。笔者查阅《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之《舞台艺术》,平均每期转载的音乐论文仅有五六篇;《新华文摘》转载音乐论文更少。无论原作在哪类刊物中发表,其被转载难度都远高于一般期刊论文。因此,可以将《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列为特级期刊,高于其它层级;也可以将之同视为第一层级(假定某文发表在 CSSCI 来源期刊上,又被《舞台艺术》转载,统计时作为两篇第一层级的文章看待,一篇文章的工作量乘以双倍)。总之无论哪种方案,只要能充分体现出其重要性即可。
  
  (四) 重要报纸发表的学术文章,同样需要重视。例如,《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光明日报》也是重要的官方报纸,在学术界有着广泛影响。这些报纸刊发的音乐文章极少,但分量较重。对于这些重要报纸发表的学术文章,建议同样作为第一层级文章进行统计。
  
  (五) 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的文章,需斟酌进行处理。国外期刊较多,学界一般采用 SSCI、A&HCI 等认定标准。其刊文大致存在几种情况:其一,文章已在国内用中文发表,后被翻译为外文,明确以译文形式出版;其二,在国外发表时虽未以译文形式,但主要成果已用中文出版过;其三,主要成果仅以外文形式发表,此前未用中文出版过。从科研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三种情况体现出的劳动量有所不同,可以斟酌进行处理。不过总体来看,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殊为不易,它代表着该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被国际学界肯定,客观上向国外宣传了中国的音乐文化。因此对于 SSCI、A&HCI 等收录的期刊,既可以将之列为特级期刊;也可以将之视为第一层级,把两种语言文字发表的学术论文统计两次。同样,无论采取哪种方案,只要能充分体现出其重要性即可。

本文来源:http://www.rjdtv.com/jiaoyulunwen/3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