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的“群”视角

更新时间:2021-03-12 来源:职业教育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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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黄炎培先生是中国近现代爱国主义者和民主主义教育家, 是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奠基人。他从1917年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始, 通过教育考察对比、兴办职业学校、创办研究期刊、制定教育政策等研究与实践, 实现从实用主义到职业教育, 再到大职业教育思想的飞跃, 形成了具有丰富内涵的黄炎培职业教育理论。当前我国正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 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引领, 提出了让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理念, 职业教育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持要素, 为此国家出台多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文件政策。在此背景下探析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的“群”视角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探析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的“群”视角

  一、对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群”理解

  (一) 对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群”的显性理解

  黄炎培从其师从蔡元培先生开始逐渐形成了对教育促进平等、发展实业、实现救国的理想。在1903年起先后创办小学、中学践行其教育救国理想, 在多次到西方诸国考察学习的交流后, 黄炎培先生对职业教育目的、意义、价值和方式有了深入的了解与思考, 最终认定推进职业教育才是其践行教育救国理想的可行路径。他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一文中提到“职业教育之定义, 是为‘用教育方法, 使人人依其个性, 获得生活的供给和乐趣, 同时尽其对群之义务’”[1],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 是可以帮助人人获得生存和发展机会的教育, 从这个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 职业教育的对象是社会大众中的人人, 而不是特定个体的, 由人人所组成的集体, 就是文中提到的“群”。可见, 职业教育还可以服务于人人的教育类型, 黄炎培在谈到职业教育的双重意义时也提到“包括对已谋生与对群服务, 实是一物两面”, 都同样是是指由社会大众所组成的集体。

  (二) 对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群”的隐性分析

  如果仅仅从“群”的显性理解是不够的, 在黄炎培的职业教育思想中“群”不止是一个概念性问题, 从职业教育提出的背景来看, 职业教育所要解决的正是当时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教育无法与职业联系, 教育无法帮助人们获得生存与发展的帮助, 黄炎培先生从具体的实用主义发展到更为系统的职业教育思想, 其着眼的正是要解决这个“群”而不是个体的问题, 其中包含着最朴实的“为民思想”, 这一“为民”体现在“民主”, 即尊重个性, 体现在“民生”, 即获得供给、获得乐趣, 还体现在“民族”, 即族群内的各尽所能的彼此服务上, 因此也潜藏着一份爱国情怀在其中。

  1.“群”视角下突显出的“为民思想”

  黄炎培将在《办职业教育须下三大决心》中提到“如果办职业教育而不知着眼在大多数平民身上, 他的教育, 无有是处, 即办职业教育, 亦无有是处。”[2]他指出, 除了“特殊阶段的人民”, 大多数人都是需要通过职业来“讨生活”, 并认为这种群体越大, 社会就越富。在上述语段中, 在这些表述中至少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首先是关注大多数, 着眼于大多数平民的生存与发展需求, “讨生活”是一个具有延展性、能充分对接“职业”属性的词汇, 在这段文字中没有出现一个关于“群”的案例, 但我们感受到了当中对于“群”的思考, 即职业教育是面向大多数平民的教育, 大多数平民就是一个群。其次是关注平等, 形成了“劳动者群”的认识雏形, 将“劳动者”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把整个社会的“劳动者”都平等的视为一个群体, 而非只是着眼于劳动者个体, 如此以来, “劳动者”们就不仅仅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而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劳动者群”, 而且他们还是这个社会的大多数;最后是关注影响力, 即“劳动者群”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劳动者群”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劳动者群”越大越强, 社会就会获得更大的发展, 反之亦然。

  这种基于全社会或更广泛的领域范围来看待“劳动者群”的观点, 形成了“职业—劳动者—劳动者群—社会—职业”的逻辑链条, 其特征已不仅仅是平民化, 而是包括了社会化、科学化内的系统化特征。将职业教育培养“劳动者”扩展到“劳动者群”, 为职业教育从为“平民”提升到为“全民”提供了思想之源, 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地位更加突显。与之相适应的是, 职业道德教育须具有面向劳动者们所在“群“的整体性、宏观性, 面向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时效性, 面向职业的指向性、通用性。

  2.“群”视角下表达出的“价值导向”

  对于黄炎培在职业道德教育思想, 已有大量学者和研究人员进行过研究与整理, 大体上都集中在“劳工神圣”“敬业乐群”“金的人格”和“铁的纪律”等几个方面, 关于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文也不再赘述, 而是将关注点放在它们彼此的关联点来梳理, 从中隐含在其中的“价值导向”。首先是对劳动的敬意, “劳工神圣”提出了对劳动和劳动者的尊重, 其视角是立足于社会的, 劳动者是社会成员, 在社会中应有其崇高的地位;其次是对责任的强调, “敬业乐群”提出了要有责任与担当, 服务与协作精神, 其视角是劳动者及劳动者集体的, 劳动者对于自己从事的职业要有爱好、有责任, 有着“为群服务”, 以及“优美和乐之情操及共同协作之精神”;最后是规范的崇敬, “金的人格”和“铁的纪律”, 则分别提出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以及正确的职业规范等, 其视角是所有劳动者的自身。从社会到集体, 再到个体, 我们可以看到黄炎培先生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思想逻辑是具有层次的, 职业道德教育不是空泛的个人行为, 而是全社会、全行业、全体劳动者的集体行为, 集体行为成为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隐藏的“群”的组成部分。

  二、“群”视角下高职职业道德教育的现实价值

  黄炎培先生关于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的立足点从一开始便是建立在“劳动者群”的视角上的, 关注整个“劳动者群”而非劳动者个体, 并把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与处于这个时代的劳动者素质能力提升紧密结合起来, 在一定的历史使命和责任的前提下来确定内容、选择形式、达成共识。可见, 黄炎培先生所倡导的职业道德教育的价值内涵及本真诉求是“群”的“整体性”和“主体性”, 并最终形成职业道德教育的合力促进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发展。

  (一) 突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整体性”发展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 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里, 职业道德教育所关注的聚点和重点会有所不同。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也应当放在一个更大的环境、更高的层次来进行探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所有的劳动者同样是一个群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 需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出了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3]

  在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报告中, 关于“劳动者”的如此表述这还是第一次,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劳动者从知识、技能、意识、精神和社会环境等多个角度来概述, 这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是一致的, 而其中对劳动者的尊重与劳动者成长环境的关注是令人欣喜的。对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以及劳动光荣、精益求精等精神层面的价值取向, 既是对全党、全社会给予的思想导向, 也是对中国职业教育在学生职业道德培养方面提出的现实要求。

  从“劳动者群”或者从“劳动者大军”的角度来看, 职业道德教育不仅仅是个体的内在需要, 也是群体的共同需求, 更是社会和国家对劳动者群的集体需求。由于课时限制等原因, 当前大部分职业院校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 主要依靠在专业教学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 以高职学生个体为对象的作法是远远不够的, 需要将全体学生作为一个整体的 (未来的劳动者) “群”, 将时代精神、国家发展、社会风尚、企业需求等内容融入到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中, 形成较为系统的面向学生职业生涯成长发展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及相应的形式, 从而将学生的个体习得向集体习得延伸。其中“工匠精神”是具有集体性的职业道德符号, 于劳动者个体而言即可以是引领“劳动光荣”的思想层面, 也可以是崇尚“精益求精”的技艺层面;于国家民族而言, 即可以是增强国家人力资源优势, 也可以是发展产业与企业优势。

  (二) 关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主体性”发展

  黄炎培在《职业教育机关惟一的生命是怎么》一文中提出:“职业学校惟一的直接贡献, 就是毕业生服务。”[4]培育适应社会与企业需要的人才就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与职责定位。“既得应用之知识, 熟练之技能矣, 而无善良之品性, 仍不足于立身社会。故本校特注重学生自治, 提倡共同作业, 养成其共同心、责任心, 及勤勉诚实克已公正之美德, 俾将来成为善良之公民。”[5]总的来说, 黄炎培先生强调的是要实现“知能并重、人格完整”的职业教育之质量规格。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发言时指出, “要树立正确人才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当下我国高职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定位与黄炎培先生提出的“知能并重、人格完整”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强调要对职业道德行为的主体即学生予以充分的正视与肯定, 更加以人为本、顺应人性, 使学生职业道德的更加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人是道德的接受者, 但人会把接受过程变为主动探索认识自己、社会、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应有关系的过程, 人不是消极地被道德左右, 而是主动地选择道德规范, 理解和内化道德规范, 人是道德的创造者和体现者。”[6]可见, 学生自身多元利益的诉求及选择何种价值取向都来源于学生个体自主能动性, 其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的教育也同样依赖于自身的自主能动的发挥。职业道德教育能做的应是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激发学生获取正确职业道德取向的学习积极性, 根据学生时代心理特征、职业道德现实需求, 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影响, 而不是机械填鸭式的灌输。

  综上所述, 确立符合时代特征的价值取向是提升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时效性的前提, 黄炎培先生职业教育思想中所倡导的“群”的理念, 是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整体性”和“主体性”发展的价值内涵及本真诉求, 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价值取向提供了理论支撑, 并最终形成职业道德教育的合力促进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选善.中华职业教育社建社十五周年纪念文集[C].中华职业教育社印行, 1933:48.
  [2]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选[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5:165.
  [3]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 2017-10-28 (1-5) .
  [4]黄炎培.职业教育机关惟一的生命是什么[J].教育与职业, 1930 (4) :3-8
  [5]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1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4:50.
  [6]罗干坤.21世纪道德教育的新范式[J].学海, 2001 (5) :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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