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护理硕士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的现状研究

更新时间:2019-06-30 来源:护理论文 点击:

【www.rjdtv.com--护理论文】

[ 摘 要 ] 目的:研究、学习美国护理硕士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现状及监管模式,为建立我国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制度提供借鉴。方法:采用文献调研法和专家访谈法对美国护理硕士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现状及监管模式进行研究。结果 :美国护理硕士高级实践护士方向的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紧密衔接,且执照注册机构、评审机构、认证机构和教育机构相互协作,共同监管高级实践护士的培养过程和质量。结论:建议我国明确与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相衔接的专业护士类资格,健全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确保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 关键词 ] 护理学专业学位;高级实践护士;职业资格;监管模式;衔接

  专业学位在国内发展了 20 多年,是针对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而设置的学位类型,具有鲜明的职业指向性和实践性。2010 年 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增设护理学专业学位。在《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指出,护理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的护理专门人才,并指出要积极推进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与专业护士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强调对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人才的培养,而护理行业的职业资格制度着重于对护理人才的选拔使用。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职业资格制度获得有效约束,职业资格制度又可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提供充足的动力。因此,将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进行有效的衔接,既有利于为我国培养、选拔和储备大批高层次应用型的护理专业人才,又有利于促进护理学专业学位教育的长远发展。美国护理硕士学位教育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培养体系,而我国目前护理学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间尚未建立衔接关系。为此,研究、借鉴美国护理硕士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经验,对我国有重要参考价值。
  通过中外文数据库、美国护理专业组织官方网站、美国大学网站,查阅大量有关美国护理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的资料,形成访谈提纲。采用文献调研法形成的访谈提纲,对美国的 4 名护理专家进行面对面半结构式访谈和书面结构式访谈,直到访谈内容达到饱和。4 名专家均熟悉护理教育和临床工作领域,平均工作年限为14 年,且均拥有护理学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美国护理硕士学位的设置没有具体分为专业学位和科研学位,而是统称为护理学硕士 (Master of Sciencein Nursing,MSN), 并 将 学 生 按 照不同的方向进行培养,如高级实践护士 (Advanced Practice RegisteredNurses,APRNs) 方向、公共卫生方向、感染控制方向、护理管理方向等。以培养护理人员教育和行政管理技能及专业临床实践技能为重点,培养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以及临床护理的高级护理人才。其中,高级实践护士方向的护理硕士学位教育主要培养直接服务于患者的高级护理人才,他们需要进行国家层面的执业资格注册。且多数护理院校希望就读高级实践护士方向的人员在申请前有一年的工作经验,这一点对申请护理麻醉师方向的人员尤为重要,他们必须在申请前有一年的急危重症护理经验。
  美国护理职业资格体系从低到高依 次 为 助 理 护 士 (Certified NursingAssistant, CNA)、 职 业 操 作 护 士(Licensed Practical/Vocational Nurse,LPN/LVN)、 注 册 护 士 (RegisteredNurse, RN)、 公共卫 生 护 士 (PublicHealth Nurse, PHN)、信息技术护士(Nurse Informaticist, NI)、护理教育者和临床研究协调员 (Nurse Educator& Research Nurse Coordinator)、注册高级实践护士 (APRNs)、护理管理者 (Nurse Administrator/Manager &Executive Nurse Leader)。注册高级实践护士又包括护理麻醉师 (CertifiedRegistered Nurse Anesthetists,CRNA)、 护 理 助 产 士 (CertifiedNurse-Midwives, CNM)、 临 床 护理 专 家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s,CNS) 和 开 业 护 士 (Certified NursePractitioners,CNP)4 种 角 色 类 型。
  需要在州护理委员会 (State Boards ofNursing) 进行执业资格注册的护士种类主要有 3 种,即职业操作护士、注册护士和注册高级实践护士。前两者中,学生符合教育要求后可参加美国州护理委员会全国理事会 (National Council ofState Board of Nursing, NCSBN) 举办的国家认证职业操作护士 / 注册护士执照考试 (NCLEX-PN/RN),通过考试后可在所注册的州工作。美国护理硕士高级实践护士方向的学位教育与其职业资格相衔接。高级实践护士要获得护理委员会的执业许可,必须完成获准的研究生水平教育项目;毕业后成功通过国家认可的资格认证考试;且执业注册领域须与资格认证项目、受教育项目中所选定的角色类型(CRNA,CNM,CNS 和 CNP) 和重点人群领域(population-foci)保持一致。重点人群领域包括家庭 /个人的整个生命领域 (family/individual across thelifespan)、成人- 老年人领域 (adult-gerontology)、儿科 领域 (pediatrics)、新生儿领域 (neonatal)、妇女保健 /与性别相关的或者心理 / 精神健康领域(women's health/gender-related orpsych/mental health)。对于高级实践护士具体专业实践领域的教育和评估,由护理行业组织(如护理组织和特殊利益团体)进行开发、认可和管理,州护理委员会不进行监管认可。高级实践护士的监管模式中强烈建议在专业领域实践的高级实践护士进行专业资格认证。
  以高级实践护士为例,美国的评审机构、认证机构、教育机构和执业注册机构协调合作,互相影响,建立了有效的持续沟通机制,共同参与高级实践护士的教育与管理,保证了其培养质量。评审机构对高级实践护士的教育项目和资格认证项目进行监控评审机构进行的项目评审,是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得到了社会及政府的认可,由专门职业协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为其人才进入专门职业领域工作提供质量保证。评审机构对高级实践护士的教育项目和资格认证项目进行正式的审查和批准,为高级实践护士的培养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与质量监控作用。
  教育 项目必 须经 过 美国教育 部(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USDE) 和 / 或 高 等 教 育 评 审 委 员会 (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Accreditation,CHEA) 所 认 可 的 护理评审组织的评审。高等教育评审委员会又包括美国高等护理教育委员会(Commission on Collegiate NursingEducation,CCNE)、全国护理联盟评审委员会 (National League for NursingAccrediting Commission,NLNAC)、麻醉护理教育项目评审委员会 (Councilon Accreditation of Nurse AnesthesiaEducational Programs,COA)、助产教育评审委员会 (Accreditation Commis-sion for Midwifery Education,ACME) 和国家开业护士协会妇女卫生评审委员会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of Nurse Practitioners in Women'sHealth Council on Accreditation)。这些评审机构通过建立评审标准和过程,负责评估高级实践护士教育项目并对其进行管理。各护理硕士高级实践护士方向教育项目的评审机构对教育项目进行了规定,如 2012 年由美国高等护理教育协会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of Nursing,AACN) 和国家开业护士教 职 员机 构 (National Organizationof Nurse Practitioner Faculties,NONPF) 组成的国家开业护士教育质量工作小组公布的开业护士教育项目评估标准,2011年美国临床护理专家协会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inicalNurse Specialists) 公布的评估 CNS 硕士、临床博士和研究生后证书教育项目的评估标准等,都为各高级实践护士角色类型教育项目的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实践要求、毕业要求等提供了指引,这与现存的国家对高级实践护士角色评审标准、共识监管模式、护理硕士课程纲要、角色类型能力工作小组组织框架及核心能力相一致。
  资格认证项目将由国家认证机构委 员 会 (National Commission forCertifying Agencies, NCCA) 和 / 或美国专业护理认证评审中心(Accredita-tion Board for specialty NursingCertification,ABSNC) 进 行 评 审。ABSNC 是唯一专门负责为护理认证机构进行评审的国家认证机构。通过2002 年AACN 的报告,超过 67 个认证组织代表了 134 个专业通过了评审,认证组织都是各专业护理协会及其下属专科资格认证机构,认证资格在全国得到承认。4 种高级实践护士角色类型的资格认证有各自的专科资格认证组织。
  资格认证项目要确保资格认证考试符合已建立的评审标准,能够评估高级实践护士所具备的核心能力、对相应角色类型和重点人群要求的能力;并建立一个护理委员会和教育机构都满意的机制,以确保他们的交流沟通。教育机构明确培养目标,按照评审标准,制定高级实践护士的教育标准,确保培养的学生符合国家对高级实践护士的能力要求。通过高级实践护士教育,培养学生在高级实践护士的 4 种角色类型和重点人群领域中的实践能力,使他们能够承担起促进健康和维持健康的责任,并使用和开具处方药物及其他非药物干预方式对患者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诊断和管理。在进行高级实践护士课程设置时,必须包括护理硕士学位核心课程、高级实践护士核心课程和专科实践 3 部分,且须确保有足够多的课程,以便学生最终能够顺利通过资格认证考试。
  资格认证机构对高级实践护士已获知识、技能和能力进行检验和评价通过对已完成高级实践护士教育项目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认证,能够确保其知识、技能和能力达到既定的标准和要求,更能够引领高级实践护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鼓励个人和专业的持续发展,促进高级实践护理人才的培养,提高服务能力与质量。为了获取执照,资格认证考试必须能够评估高级实践护士的核心能力、角色类型和在重点人群领域实践所应具有的能力。如护理麻醉师通常需要参加测试高级实践护士核心能力、护理麻醉师和所选重点人群领域的能力的资格认证考试,并由护理麻醉师资格认证委员会 (Council onCertification for Nurse Anesthetist,CCNA) 进行管理。
  多数高级实践护士选择美国护士认证中心 (American Nurses CredentialingCenter,ANCC) 进行资格认证,其他高级实践护士资格认证机构包括国家临床护理专家协会 (National Associationof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 NACNS)、国 家 开 业 护 士 协 会 (AmericanAssociation of Nurse Practitioners,AANP)、国家儿科开业护士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 of Pediatric NursePractitioners, NAPNAP) 和 国 家 护 理麻醉师协会 (American Association ofNurse Anesthetist,AANA) 等,他们彼此独立,但都须经过评审机构的评审。
  高级实践护士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选择资格认证机构。此外,护理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高级实践护士进行执业注册,授予其可进行实践的权利,从而对其水平加以保证。的具有高级实践水平的专业护士类资格发展具有高级实践水平的护士,是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的需要,是护理专科化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在一些领域出现了从事高级实践活动的专科护士,但是并未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也未从政府层面对其进行相关执业注册或认证,且对受教育水平没有提出明确要求,限制了高级实践护士的持续性发展。为此,可以借鉴美国护理硕士高级实践护士方向的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尽快明确具有高级实践水平的专业护士类资格。
  实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行业导向的最有效、可行的途径,就是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相衔接,用行业的标准和职业能力标准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过程。在美国,拥有高级实践护士硕士学位是获得高级实践护士执业注册的必要条件,其学位教育与行业标准、职业能力相关联。这不仅有利于护理学专业学位与特定职业、岗位任职资格真正结合起来,而且有利于护理学专业学位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护理学专业学位正处于起步阶段,各种标准的建立尚未完善。所以教育体系应尽量与专业护士类资格的执业标准和职业能力的要求相一致,以培养出真正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专业人才。美国的评审、认证、教育和执业注册机构相互监督,行业协会、用人部门、教育机构和行政管理单位互相合作,共同保障护理硕士高级实践护士方向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但目前我国护理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尚缺乏有效合作,致使培养机构与职业领域的信息沟通不畅,培养机构不能准确了解行业需求,实践领域则缺乏表达自身利益和要求的渠道。2011年 3月,我国首次由三部委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联合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共成立 29 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督查、评估认证、研究和咨询等工作。各部门应建立联合对话机制,加强合作,确保护理学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参 考 文 献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2010-03-18.
  [2] 安抚东,廖沈涵,余伯阳.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2010(10):49-51.
  [3] 岳国峰,陆美萍,徐珊.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江苏高教,2009(3):150-151.
  [4] 袁长蓉,王志红,陈国良.美国护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状与发展.解放军护理杂志,2003,20(5):42-44.

本文来源:http://www.rjdtv.com/yixuelunwen/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