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类灾难性报道的新闻伦理问题探析

更新时间:2020-06-12 来源:伦理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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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论文摘要
  
  在让人心痛的画面前、在灾难发生的危机关头,记者该如何准确又人道地采访报道,达到合理的传播效果,事关地震类灾难性报道中的新闻伦理问题。汶川大地震,我国的新闻媒体在这次的地震类灾难性报道中暴露了种种新闻伦理问题,颇受关注。直至2017年8月8日的九寨沟地震,我们发现这些问题正在逐渐改善,但也出现了其他一些问题。本文以九寨沟地震为例,分析我国地震类灾难性新闻报道自汶川地震以来,在新闻伦理问题方面所做的改进以及仍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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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闻伦理的概念分析
  
  “伦理”一词,见于《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依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伦,犹类也;理,犹分也。”后来经过漫长的封建社会,伦理演变为调整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间关系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在《毛泽东新闻伦理思想概说》一书中,对“新闻伦理”有如此定义:“新闻伦理是新闻事业整体、新闻媒介实体和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价值取向、道德表现与日常行为品德规范等的总和。”“道德”一词也是古已有之。《礼记·曲礼》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陆贾解释道:“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称。”可见,在我国古代,“道”是指事物变化的规律,“德”是指人践行道的过程中内心的理念,道德的基本含义是指人们应当遵循的事物发展规律和顺应规律而产生的行为规则。中国人民大学的蓝鸿文教授在《新闻学》中指出:“‘伦理’和‘道德’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涵义上,可视为同义异词,指的是社会道德现象,伦理则较多的是指有这种关系的道理。”
  
  二、生命至上是灾难性报道首要原则
  
  地震类灾难性新闻报道所应遵循的首要报道原则应该是生命至上。地震发生时,记者应有人本意识,最核心的人是灾难中的受难者,他们的生命至高无上,生命伦理道德居灾难报道伦理的顶端,记者所做的一切报道都应该为了生命服务,先尊重生命,在尊重救灾,后尊重采访。地震类灾难性新闻报道中存在着“时间困境”:媒体青睐的采访对象可能也是其他职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在地震中被困的灾民,在他们被解救出来之后,医务工作者有职责给他们提供医疗救助,媒体从业者有职责询问获救者的感受以及受困期间的相关信息,同一个时空里,医生和记者构成了竞争,各方都以自己的职业要求希望第一个接触灾民。面对这样的“时间困境”,新闻工作者应该遵循生命至上原则,救人要紧。
  
  在2017年8月九寨沟地震的新闻报道中,现场的媒体记者就自觉地不再与医生等救援人员“争分夺秒”,而是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报道伤亡和救援情况,镜头所到之处都是同心协力,奋力抗灾的场景,没有哀嚎遍地、令人唏嘘的画面,展现出“地震不可怕,我们有力量”的可贵新闻价值。
  
  三、灾难性报道需要人文关怀
  
  地震类灾难性报道同样需要人文主义关怀。新闻报道中既要将关注人、关注生命作为第一要务,同时也要在报道中关注对待生命的态度,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给予受众真实的报道,是每个记者的职责。但是,在报道过程中,记者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报道者,客观记录事实,还应以“人”的角度,作为一个社会人,优先考虑受众的感受,克制自己的功利心和好奇心,带着基本的人文关怀,进行理性思考后的报道。
  
  记者在面对伤者及其亲友时,要首先斟酌此刻记录的画面和呈现的报道是否会带给他们“二次伤害”?采访问话时,是否会加重他们的心灵创伤?在灾难过后的未来某一时刻,这些图片重现时,是否还会无情地揭开他们的伤疤、增加他们的伤痛?记者作为一个“人”,不应该无血无肉,像一个机器进行采访。虽然这次九寨沟地震报道中引人瞩目的机器人“25秒540字”,但是毕竟创造出机器人的还是人,机器人也是按照人给它设定的模式来发稿,同样可以设定一些语言搭配,因此新闻记者的伦理道德问题仍然至关重要。
  
  四、新媒体传播更需坚守底线
  
  地震类灾难事件因其一般所具有的重大性,更加需要记者担负起真实报道的责任。美国罗森斯蒂尔在其《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新闻从业者须知和公众期待》中提到:“新闻真实不只是准确,它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它是报道与公众、被报道者和新闻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澄清谬误、明辨是非是新闻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坚持灾难性事件报道的真实性是新闻媒体的职责。由于地震灾情和救援情况具有连续性,需要在事态变化中不断更新已知信息,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在报道时,连续客观报道与专家权威分析相结合,安抚群众与正面引导舆论相结合。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到2017年的九寨沟地震、林芝地震,新闻报道的主角已经不是传统媒体,而是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媒体。相比较报纸、电视台、广播等传统媒体,新媒体有着动员能力强、通过迅速传播将更多的人带入和参与到灾难外围救援中、在搜集在场信息、寻人、整合碎片化细节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等传播优势。但同时,新闻媒体更要抵制住利益诱惑,恪守新闻伦理,不要让救灾成为一种蹭热点、搭车营销、借势宣传、刷存在感的方式。
  
  地震一类的灾难性报道,更需要较高的媒介素养和伦理道德作为支撑,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参与人数多、受众范围广、信息量庞大等诸多特点,但与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相比,纯粹的新媒体从业人员缺乏职业底蕴的培育,在新闻伦理上更倾向于“网络化”,即博眼球、重点力量、轻内容核查等。因此,传统媒体在新环境下的新闻创作导向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需要立场坚定“新闻为读者服务”的立场,而不应该为了新闻噱头而舍弃受众的心理感受。
  
  参考文献:
  
  [1]周建亮。突发事件风险传播中的媒体应对研究[J].学习导刊。2017(5):56.  
  [2]李媛。新媒体从业人员媒介素养水平探究[J].新媒体研究,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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