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乡村水利建设要求探讨

更新时间:2019-08-17 来源:工程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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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袁先江

  作者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水资源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摘    要: 在简述安徽省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背景与发展目标的基础上, 分析了农村水利建设在美好乡村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探讨了美好乡村村庄供排水、农田水利、农村水生态、农村水利管理等建设要求。

  关键词: 安徽省; 美好乡村; 农村水利; 建设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2012年安徽省在推进实施美好安徽战略背景下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农村水利作为美好乡村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 其在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提供全面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 美好乡村建设目标

  根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美好乡村将围绕“四化同步”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要求, 按照“设施配套、村容整洁、生态优良、特色鲜明”的村庄建设标准, 通过实施“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管理创新”五大工程建设, 积极“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自2013年开始, 每年重点培育建设1500个左右中心村, 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 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改造100 00个左右自然村, 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 建设周期1年。到2016年, 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 力争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 全省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总体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发展目标。

美好乡村水利建设要求探讨

  2、 农村水利发展与美好乡村建设关系分析

  2.1、 农村水利发展是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的根本前提

  良好的人居环境、村庄环境和自然环境是生态宜居村庄美的基本要求。水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性因素, 水生态环境是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受多种因素影响, 当前农村普遍存在水系紊乱、沟道堰塘淤积堵塞、水质污染恶化、水土流失严重以及地下水超采和生态用水被挤占等问题, 不仅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也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2.2、 农村水利建设是保障兴业富民生活美的重要基石

  改善农村供排水条件,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吃饭”、“喝水”问题是兴业富民的基础保障。农村供水方面, 由于受自然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全省尚有2 000多万农村人口存在着饮水不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城镇化进程加快, 群众对饮水质量的要求会不断提高;同时, 由于水污染、干旱、工程老化等问题, 都有可能会造成新的饮水问题不断出现。农村排水方面, 目前大部分村镇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 已有的排水沟管是随着村镇的发展而逐步建立的, 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排泄能力较差;一般村镇缺乏污水处理设施, 雨污水合流就近排入水体, 导致农村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农田水利方面, 大部分基础设施修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 工程标准低、配套不全、技术落后, 经过几十年的运行, 很多工程老化失修、设施破损, 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农田灌排工程体系不健全, 灌区规模化、整体性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导致农业生产的服务保障功能退化。

  2.3、 农村水利管理是促进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有效途径

  加强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的变化, 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 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益发明显, 农业比较效益持续偏低, 农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不断下降, 农村水利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问题更加凸显, 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存在责、权、利不明, 建、管、用脱离的现象, 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严重缺位, 农村水利专业化施工建设、专业化维护管理的趋势和要求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紧迫。

  3、 美好乡村水利建设要求

  3.1、 村庄供水

  结合村庄整治建设, 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措施, 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地区、缺水区以及血吸虫疫水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1) 供水工程建设应与村庄总体规划相衔接, 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供水水质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方便程度达到供水入户的水平。优先实施区域供水, 靠近城镇的村庄, 优先选择城镇的公共供水设施, 通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 距离城镇较远或无条件时, 应建设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 联村、联片供水或单村供水。

  (2) 水厂选址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确保供水安全、管理方便;其防洪、抗震、结构、防火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水厂的建 (构) 筑物应尽量布置紧凑, 留有适当发展余地。厂区污 (废) 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厂外, 且排放口位置应符合水源卫生防护的要求。水厂建筑物的外观要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 体现当地建筑特色。

  (3) 淮北地区村镇供水水源以中深层地下水为主;沿淮部分有良好地表水的区域可选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江淮丘陵区主要以湖泊、中小型水库为水源;沿江圩区主要以河、湖水作为取水水源, 血吸虫疫区应采用避螺取水的方式;皖西南山区主要以河流、溪水、山泉水建设小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并通过建设拦 (蓄) 水工程, 确保供水保证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工程, 当水质各项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 可不需净化, 经消毒后即可供水;当原水中铁、锰、氟及可溶性总固体超标时, 应采用相应处理设备进行处理;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工程一般可采用常规净水工艺进行处理, 当原水出现微污染时, 应在常规净水工艺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4) 生活饮用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消毒方式以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消毒为主, 山区小型工程可采取漂白粉消毒的方式。供水管网布置应避免穿越毒物、生物性污染或腐蚀性地段,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管材优选球墨铸铁管、PE管、PPR管作为输配水管网管材。

  (5) 要加强水源保护, 对于独立设置的集中水源, 应建立水源保护区, 并设立保护范围标志, 明确专人定期巡查。日供水在1 000m3/d以上的水厂必须具备水质检测室, 配备水质检测设备和相应人员。日供水在1 000m3/d以下的, 应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 定期检测。水厂应制定供水应急预案, 配备管道、设备抢修等备品备件。

  3.2、 村庄排水

  排水分为雨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三类。排水体制包括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 分流制是将雨水和污废水分开收集和排放, 雨水通过沟道就近排入水体, 而污废水则通过管道汇集至污水处理厂, 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合流制是将雨水和污废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和排放;或未经收集, 直接排放入附近水体。

  (1) 村庄排水宜采取雨污分流制;已采用合流制的村庄, 近阶段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有条件的村庄和新建的中心村庄, 应采用分流制。

  (2) 雨水一般较清洁, 通常不需要特别处理。雨水收集采用沟渠收集就近排入池塘、河流等水体;当水中泥沙或漂浮物较多时, 可设预沉、拦沙或拦污装置进行处理。

  (3) 生活污水一般来自厨房、厕所、洗涤以及舍饲圈养的家禽牲畜粪便水等。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细菌, 必须经过处理。生活污水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相对集中的村庄, 宜采用小型生态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城镇周边的村庄, 应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分散的村庄, 新建农房应同步配建无害化卫生厕所, 既有农房应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4) 为减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复杂程度, 在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时, 应结合国家正在大力推广的沼气池建设, 将生活用水中的冲厕用水 (黑水) 和其他生活污水 (灰水) 分开。灰水用自然净化系统处理, 黑水以及人畜粪便经厌氧沼气池处理。

  (5) 科学合理地利用农村生态环境的天然净化能力。自然净化系统主要分土地、稳定塘和湿地处理系统三大类, 土地处理系统主要用土壤层作为净化介质, 包括地表渗滤和地下渗滤;稳定塘处理系统主要由藻菌共生生物体作为净化手段, 包括好氧塘、兼性塘和厌氧塘;湿地处理系统是由土壤层、藻菌浮游生物和水生植物作为净化手段, 包括表流湿地和潜流湿地。

  (6) 生产废水是指农村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水, 由于生产性质和过程的不同, 废水组成和复杂程度也不同。未经污染或轻微污染 (如冷却水) , 可直接排放或重复利用。含有强酸、强碱, 汞、砷等有毒物质, 或含有放射性元素和细菌等废水, 必须经过处理, 达标后方可排放。

  (7) 重视再生水 (中水) 回用。生活污水或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 可用于农田灌溉、农村景观和生态环境, 以及道路、公共建筑等杂用水。

  3.3、 农田水利

  (1) 农田水利建设布局。淮北平原区重点是机井建设与恢复、井灌区配套、河灌区节水改造、农村沟河整治与桥涵配套、排灌泵站更新改造等;加强平原洼地综合治理, 提高排涝标准, 改善低洼易涝地区的排涝条件;合理开发浅层地下水, 进行机井工程和以大沟为单元的农田水资源调控工程建设;扩大管灌、喷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加强水资源保护, 禁止开采中深层地下水用于灌溉。江淮丘陵区重点是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当家塘、拦水坝、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 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技术, 实施农村沟河整治配套。沿江圩区重点是泵站改造、灌区配套建设与农村沟道疏浚整治, 把沟道清淤与圩堤加固、农田水利综合治理等结合起来。皖西南山区重点是综合考虑涵养水源和生态建设, 开展堰坝和雨水集蓄利用等小型蓄水工程建设, 加强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山丘区可结合水土保持坡改梯建设发展小型灌区, 山场经济作物可建设部分喷、滴灌工程。

  (2) 农田灌溉工程建设。旱作区农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 其中经济作物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5%。水稻区农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0%, 沿淮地区达80%~85%, 淮河以南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圩区达80%~90%。渠灌区 (大中型渠灌区斗口以下、小型灌区渠首以下) 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70, 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灌区应大于0.80, 喷灌、微喷灌区不低于0.85, 滴灌区应大于0.90。高标准农田区中的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工程节水灌溉面积应占50%以上, 其中, 淮北地区应在80%以上。高标准农田区灌溉应有计量设施, 大中型渠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应有灌溉计量设施;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喷灌、滴灌区量水计量到用户的比例不低于80%。

  (3) 农田排水工程建设。农田除涝标准不低于5~10年一遇, 排涝涵闸按5~10年一遇以上排涝标准设计, 其中淮北平原农田除涝标准达5年一遇或以上;山区、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圩区宜达到10年一遇标准;沿淮重点平原洼地除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沿江万亩以上圩区除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原则上按照原设计除涝标准, 在原设计标准偏低时, 应适当提高至5~10年一遇。淮北平原旱作区降渍标准按雨后3d将地下水位降到地面0.5m以下;水稻区雨后3d排至适宜田间水深。

  3.4、 农村水生态

  (1) 农村水系疏通。提高农村沟道的引排与自净能力, 增强水系的水资源调控能力, 具有农田灌排功能的沟道, 应达到相应的灌排标准, 具有防洪功能的农村河道, 其防洪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农村沟道内无阻水障碍物, 保持水流通畅, 河势与岸坡稳定;沟道水面清洁, 整治段保洁率达100%, 做到水面基本无杂草、无漂浮物, 沟道两岸无污水直排;沟道管理范围内绿化、水土保持措施到位, 杜绝翻坡耕种、堆放垃圾、违章搭建现象, 农村沟道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与自然环境融合, 维护河流的整体性、连续性与自然风貌的多样性, 体现农村沟道的乡村特色。水质不低于地表Ⅳ类水的标准, 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2) 塘坝清淤扩挖。通过“塘坝扩挖、塘坡整理、闸渠修建、绿化美化、加强管护”等措施, 实施农村塘坝清淤整治, 改善农村水环境。对有防洪任务要求的塘坝, 建议按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 对位置高、集水面积大、工程规模大 (塘容接近10万m3、坝高超过10m) 、失事后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山坝, 建议按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校核, 并开好溢洪道和留足塘埂超高, 以保证塘坝防洪安全。整治后的塘坝应达到“清除杂物、清淤还田、清空见底、坡平路通”, 水质不低于地表Ⅳ类水的标准。村庄附近的塘坝, 应结合整治工程进行水生态环境建设, 防止水土流失, 种植当地简单、易生、美化效果好的树木, 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山塘, 应采取水源保护措施, 防止水源污染。禁止向塘坝中倾倒生活垃圾和污水。人口居住较集中的门口塘还应设下塘踏步、漂板等便民设施, 农村人口密集地区塘坝应立安全警示牌。疏挖出的淤泥应结合周边地形地貌及作物类型, 合理进行处置, 防止影响农作物耕种、塘岸稳定以及造成水土流失。

  (3) 村庄绿化美化。在村庄规划基础上, 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建设水土保持工程, 做到互相协调、互相促进, 形成村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有条件的村庄, 应以村镇或小流域为单元, 以水土流失治理为基础, 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要充分利用水边、路旁、房前屋后栽种以地方树种为主体的乔灌木, 在村庄道路、公共活动场地、湖库塘区与河道沿岸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缓冲带, 形成绿道系统, 提高村庄绿化率。保持生态多样性, 绿化树种应乔木与灌木搭配、落叶与常绿树种搭配, 绿化品种宜乡土、适生, 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乡土自然的绿化景观。

  3.5、 农村水利管理

  农民是农村水利事业的主体。尊重农民意愿, 依靠农民力量, 合作办水利, 是发展农村水利事业的基本原则。通过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推行受益农户参与式的涉水管理模式, 保证农民获得参与农村水利事务的权利, 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管理服务意识和能力, 促进乡风文明。加强美好乡村水利建设与管理, 需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机构, 大力培育发展农村水利管护组织, 因地制宜地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村水利合作社、大户承包及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管护模式, 配备好村级水管员队伍, 构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三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相支撑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明晰责权, 落实管护主体和管理职责, 促进良性运行。

  4、 结语

  美好乡村建设与农村水利发展密不可分。长期以来, 水利发展为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美好乡村建设为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平台, 提供了一个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 也对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革, 着力打造“亲水宜居、环境优美, 水清岸绿、饮水安全, 渠通河畅、灌排自如, 管理规范、良性运行”的美好乡村水利体系, 农村水利工作肩负着重大的使命, 任务艰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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