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代写代发现象的危害及对策研究

更新时间:2020-02-14 来源:毕业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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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论文代写代发现象的危害。      1. 影响科研风气,造成科研浮燥。      科研需要恒心、耐心和平常心,然而面对目前兴旺的论文代写代发市场、铺天盖地的代写代发广告和代写一篇论文的巨大利益诱惑等,一些科研工作者和研究能力比较强的学子还会像以前那样平心静气、心无旁骛地搞科学研究吗? 恐怕会有很多研究人员步入或涉足这个行业。代写行业要求速度,目前科研环境同样要求科研工作者快速产出科研成果,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告诉我们: 这种速度致胜和功利化的科研风气和状态,最终将导致产出的成果数量多,质量严重滞后。      2. 涌现出大量低质和虚假论文。      目前,我国对论文代写代发市场完全缺乏监管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许多论文代写者和代写代发中介是在没有相关约束的情况下( 因业务的不正当性和注册需交税,他们很少去工商局注册)从事代写代发业务。即使代写代发的论文弄虚作假、东拼西凑、粘贴复制、质量低劣,也不会得到任何惩罚,加上反抄袭系统无法实时检测论文是否抄袭和巨大利益的诱惑,使他们敢于造假。另外目前职称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如注重数量和形式审查,也使许多论文需求者敢于冒险造假或花高价请代写者和中介为自己代写代发论文。这些行为使目前学术环境中出现很多学术造假现象,低质造假论文泛滥于学术界。      3. 影响职称评审的公正性。      论文代写代发市场的兴起,使一些人员总能通过代写代发途径,来满足其职称晋升的基本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称评审的公正性。      4. 酿成科学事故,造成重大科学损失。      含有错误的科学论文会导致不良实践,甚至酿成科学事故。如医学领域的代笔行为,会产生大量虚假的或未经科学实验验证的论文,并且因利益关系,其中的一些论文可能会挂上着名医学专家学者的名字。医学领域人员在学习和研究这些论文时,可能会因论文作者的名气而使用论文中不真实的医学实验、结论、药方描述或疾病疗法,导致开出错误的药方、做出错误的手术,酿成医学事故,对病人身体造成负面影响。据纽约时报报道: 支持使用激素替代疗法的 26 篇科学论文中,医药公司支付的代笔文章占主要比例,事后证明,该疗法增加了女性患乳癌、心脏病和痴呆的风险。后来,一系列的法律诉讼揭示: 这些文章是医药公司雇用一个医学通讯公司撰写的,然后招募医学权威人士作为文章作者,这些作者中很多并未对文章做过贡献或贡献很少.      ( 二) 对策。      1. 政府应加强对论文代写代发领域的法规管制。      目前论文代写代发市场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然而政府在该行业的监管或法律约束方面仍然是空白。进入和退出论文代写代发市场的成本较低,不担负任何法律责任,使论文代写代发市场蓬勃发展,成为影响科研风气、造成科研浮躁、导致低质虚假论文大量涌现的推手。在一些国家( 如丹麦) 的法律中,明确界定: 作者在文章中不适当或不实事求是地署名,无论这种署名行为是故意还是严重的疏忽,都被视为一种学术不端行为.韩国政府为制止近年来韩国学术界学位论文代写日益泛滥的现象,制定一系列方案,其中包括让学生提交“遵守研究伦理确认书”、减少每位教授的学生论文指导数量、禁止因“论文代笔”受处罚的人参与课题申请,并将他们的学术不端信息引入“剽窃预防系统”等。韩国警方 2010 年对一个“论文代笔”中介网站的 32 名涉嫌论文造假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警方正在对类似“论文代笔”网站展开调查.而中国目前并未制定禁止论文代写代发行为的法律条例,无法有效处理网络上盛行的代写代发中介和机构。因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条例,责成有关部门对论文代写代发行为和中介( 包括中介公司、网站和个人) 进行管制,取缔那些与中介合作的垃圾期刊,警示那些质量较低、乱收费的期刊,并构建“国家学术不端预防与举报系统”.      2. 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出台相关条例或政策惩罚论文代写代发行为。      国外很多高校或医学院都出台有明确禁止论文代写行为的政策。如哥伦比亚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牛津大学医学院、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和华盛顿大学等。      除了禁止代写行为外,华盛顿大学医学院还禁止文章中出现名誉作者和酬庸作者,耶鲁大学禁止文章中出现酬庸作者( gift authorship) ,或通过将备受尊重的名人作为合作者以增加文章发表机率的行为.与国外相比,尚未发现国内任何高校和科研院所出台禁止和处罚论文代写行为的条例或政策。      3. 应斩断论文代写代发的链条。      通过考察 20 家论文代写代发网站,发现论文代写代发市场成功运作的链条主要涉及三个参与者: 需求者、中介、代写者,以及三者构成论文需求供应的一个交易流程。那么,针对这两个方面,就可以提出斩断论文代写代发市场运作链条的一些措施。      阻止三个参与者涉入论文代写代发领域的措施:      ( 1) 阻止需求者花钱请人代写代发论文的措施。论文代写代发的需求者主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工和学生,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中的一些在职硕士和博士因工作较忙,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较少,容易出现请人代写论文的行为。措施: 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召开研究生学术交流会,加强职称评审答辩阶段的甄别功能; 加强对学生论文写作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减少在职硕士和博士的比例,对忙于实习找工作的专科生和本科生,应降低其论文写作的难度,或准许其将实习的实践报告作为毕业论文。      ( 2) 阻止中介从事论文代写代发行业的措施。      中介主要两类: 一类是潜伏于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教职工和学生,另一类是专门从事论文代写代发的中介公司、网站和人员。措施: 第一类中介,严重影响学术风气和本职工作,高校和科研院所应严禁此类中介活动,一旦发现此类行为要加以处罚; 第二类中介,往往也可能从事正当的代写,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规,对专门从事论文代写代发的中介网站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 3) 阻止代写者为别人代写论文的措施。代写者中,硕士博士研究生居多,他们既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也面临巨大的生活和就业压力,因此在丰厚酬金的巨大诱惑下,他们产生了代写的欲望和动力。另外,有一部分代写者是一些教师,目前绝大部分学校实行绩效工作,即基本工资 + 奖金 +课时费 + 福利,一些课时较少或没项目的老师每月只能拿 2000 元左右的基本工资,加上他们的空闲时间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涉入代写行业。措施: ⑴ 对于部分硕士和博士的代写行为,除了明令禁止外,还应扩大硕士和博士的补助面,增加补助额,除了国家和学校给予的补助外,还应对他们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和补助( 如根据科研成果的数量及质量给予相应补助) ,另外,有硕士和博士参与的科研项目,应在项目资助额中增加对硕士和博士补助的比例,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免受金钱的诱惑,专心于学术。⑵ 对于教师的代写行为,除了提高基本工资,增加课时费和奖励项目之外,也应对教师的代写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斩断论文需求供应交易流程的措施:      论文交易的流程主要有两种: ( 1) 需求方通过中介进行论文交易。首先中介通过网络向需求者做广告宣传,需求者通过代写代发网站、Email、QQ 或 MSN 等通讯方式向论文代写代发中介提交自己的论文需求,中介根据需求者的需求类型、用途、字数、需求层次和日期等,确定需求价格,然后需求者先向中介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中介寻找合适的代写者为需求者代写论文,并支付给代写者一定报酬,需求者收到录用通知或发表期刊后,向中介支付全部酬金; ( 2) 一些论文需求者因害怕通过中介代写有风险或价格太高,就直接寻找代写者为自己代写论文,当自己收到录用通知书时或确认文章被录用时,支付代写者要求的报酬。      交易过程中,如果需求者不想要某篇已被录用的文章,代写者会通过向期刊编辑部要求改变作者署名的方式转售给其它需求者。措施: ( 1) 鉴于目前大部分论文代写代发的广告宣传和交易行为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在网络上设置论文代写代发相关词汇的过滤词表,使中介无法通过网络进行宣传,需求者无法在网络上接触到论文代写代发的相关信息,增加其宣传和交易的难度和成本; ( 2) 需求者在与中介或代写者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和不信任感,通常需求者未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期刊,不愿意将全部酬金付给中介或代写者,中介或代写者在未收到全部酬金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将写成的文章直接给需求者看,那么,期刊编辑部在稿件处理过程中,应经常与投稿者沟通文章的内容,验证其是否存在委托代写行为,因为若不是自己写的文章,一被问就容易露馅; ( 3) 有实证部分的文章,应在录用之前要求投稿者提供原始数据,以便其它研究者通过原始数据验证作者所提结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⑷ 论文代写代发交易过程中,会存在交易失败的情况,此时中介可能会要求期刊编辑修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编辑应该明确拒绝。      4. 期刊编辑部应对审稿过程严格把关。      期刊编辑部是防止论文代写代发行为发生的前沿阵地。期刊编辑部除了做到 5. 2. 3 节中的要求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 1) 建立统一的学术身份标识,文章最终的署名必须与作者在期刊数据库注册的身份标识一样,并且这种身份标识只能有一个,包含作者的详细信息; ( 2) 如果是代写代发的文章,与期刊编辑沟通的作者通常会是中介或代写者,因此期刊编辑应将此联系电话与文章通讯方式的电话对比,以发现异常; ( 3) 引入签名机制,比如学生投稿,应要求其导师签名,教职工和研究人员投稿应要求同行专家评议并签名,并留下签名者的电话,以便期刊编辑部通过电话验证签名的真伪; ( 4) 期刊编辑部应要求作者公正透明地披露文章的所有贡献者及其贡献的部分。比如 2009 年《自然》出版集团要求作者必须撰写“作者贡献”,向科学界公开每位作者对论文的具体贡献,一定程度上对科学界时常出现的“荣誉作者”等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 5) 代写代发行为涉及三个参与者: 中介、代写者和需求者,由于他们之间复杂的利益交织关系,中介或代写者在投稿、接收录用通知或期刊时,并不一定全部用需求者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需求者因害怕受骗,也不一定将版面费直接交给中介,可能会自己亲自汇款,因此文章从投稿、签协议、汇款、接收录用通知或期刊的过程中,可能会用不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也可能不同,因此期刊编辑应善于捕捉这些细微的变化,以发现其中的猫腻。      5. 国家有关部门应完善职称评价体系。      欧美国家的职称评审需要综合考虑一个人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术创造能力、学术成果质量和公共服务能力,并且职称评审人员名单需要首先征求院系“聘任和职称评审委员会”( 主要由院系所有终身教授组成) 的意见,然后报到学校审批。      其中成果质量对一个人能否晋升职称的影响很大。而国内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职称评审过多地考虑职称申请人的论文数量,对职称申请人的论文质量、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和同行评价等指标的考虑较少,使得职称申请人员只要在职称评审之前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再委托一些关系,就能得到职称的晋升。晋升后产生的巨大收益使很多人敢于铤而走险请人代写代发论文。因此,我们认为职称评价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一分为二的哲学思想,根据不同职业群体的特长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那些研究能力强的群体,应制定一套侧重学术创造能力( 学术成果数量和质量) 、学术影响力、同行评议情况和学术交流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而对于那些研究能力弱,但工作能力或教学能力强的群体,应制定一套侧重工作或教学业绩及效果、公共服务能力和态度、综合素质、下属、同行或学生评价情况等的评价指标体系。职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些学者提出应该取消职称评审,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可取。职称评审制度由来已久,目前很多国家都采用这种做法,并且通过职称评审,可以有效界定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量化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促进人才流动,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兴趣和科研进取精神。对于目前职称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想着如何去改进,而不是取消。阮康成和黄勇平、金佩、顾亚平等 4 位来自中科院的政协委员认为应该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学术评估体系,建立一个科学、公平、行之有效的学术评估系统,营造一个创新、宽松、催人奋进的学术氛围。同时,适当减少科研评估,特别是行政主导的各类评估。      6. 国家应该建立期刊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平台。      论文代写代发市场的兴起除了与论文市场巨大需求和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有关之外,也与一些低质垃圾期刊与论文代写代发机构相苟合,出售期刊版面有关。因此国家应该建立期刊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平台,对那些质量低劣、经营水平低、唯利是图的期刊予以打击和停办。      为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教育部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的十三条实施意见,各方面要努力将这十三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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