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4年学校音乐研究论文述评

更新时间:2020-02-18 来源:音乐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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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音乐学科课程改革,不断提高音乐研究水平和音乐教育质量,毕节市教育局特主办了学校音乐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笔者有幸参与评选。现对2014年举办的毕节市学校音乐论文评选活动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以期探寻音乐研究之更有效途径。      一、2014年毕节市学校音乐论文评选活动综述。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得到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师的广泛响应与积极参与,共收到各县(区)推荐的参评音乐学术论文97篇,其中毕节市直11篇、七星关区11篇、大方县34篇、赫章县5篇、金沙县9篇、纳雍县7篇、黔西县7篇、织金县7篇、金海湖新区6篇。从研究的层面来看,这些音乐研究论文包含了高校专业音乐教育、中等职业音乐教育、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学前启蒙音乐教育等各个阶段的研究成果;从研究的具体方向来看,论文内容有紧密联系新课改进行的教学法方面的探究,同时还有涉及法制教育、美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社会学、音乐教育现状等方面的一些研究。参赛论文可谓数量大、范围广,较为全面而集中地反映了全市音乐研究的整体水平状况。应该说,评选活动的举办为全市音乐教师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研究平台,也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推进新课改,不断加强音乐研究与互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使广大音乐教师更能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音乐教育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并真正深入到多元化、本质化的音乐研究中去,推动毕节试验区音乐文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最终,经过认真细致、严格深入的评审,评选出了一些具有较强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优秀音乐研究论文,当然,也发现了一些研究方法上存在的具体问题,暴露了部分音乐教师在从事音乐研究和撰写音乐论文方面的不足。      二、参评论文优缺点综合分析。      本次评选活动涌现出了不少佳作,总体反映了全市音乐教师音乐研究应有的整体水平,很多论文可圈可点、亮点频出,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优秀参评论文之亮点列举。      从一些优秀论文中,我们能够看出作者真正地深入思考、分析研究音乐学科的内部规律,积极探索以新课标为指导的教学方法、教学理念,不断更新思路,完善知识,寻找突破。下以具体的论文篇目加以说明。      1.逻辑性、学术性强,值得广泛推广的系统理论化论述。      学术研究要逻辑严密,学术成果要在实际运用中能够得以推广才具有价值,毕节市此次参评的音乐研究论文中,此类文章成为一大亮点。例如《导学案在歌唱教学中的创新尝试》一文,创新性地将“导、学、案”这一教学模式具体运用到中学音乐课堂教学中,实实在在地落实三维目标教学法,真正做到能力化、知识化、情感态度价值观潜移化,文章的论点集中明确,论述细致清楚、逻辑性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此法有加以广泛深入地推广实施的价值。再如《高中音乐歌唱模块教学实践之我见》一文,将高中音乐课堂分为音乐理论、歌唱、音乐欣赏等模块,并重点对歌唱模块的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手段、教具(学生现场所演奏的临时性乐器)制作、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反思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周密细致的论述,整个论证过程思维连贯、逻辑性强,同样,该文所述之法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亦可得到全面推广。      2.注重音乐艺术实践活动的总结与归纳。      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活动,如《论合唱教学活动中的“和”谐点》一文便结合了作者的教学实践,从合唱教学活动“合”与“和”的观念入手,运用了大量具体的、集中的排演实例进行分析讲解,将合唱训练中的一些实施要领条分屡析地提炼归纳,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唱训练方法体系。文章论据充分有力,用词准确规范、论述深入浅出,不失为一篇有“实”有“据”的好文章,因为,以“实践”促“实践”的研究思路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可行手段。再如《充分运用手势教学,搞活音乐教学课堂》一文,从作者多年音乐课堂教学的工作实践入手,分别列举了一些音乐课堂教学情景实例来加以论述,认真细致地分析总结了各种教师动态手势的涵义、功能、运行原理、操作要领和相关使用规范,论述清楚明了、生动形象、理论结合实践,对音乐课堂教学教师的手势运用技巧具有较为实用的指导意义,该文也堪称从纯粹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升华到音乐教育技能理论研究的一篇范文。      3.具有突破固定思维模式的创新性研究。      固有的思维模式可能会影响论文是否具有新意,因此,对固定思维模式的合理性突破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法则。例如《初中音乐校本教材的整合与探究》一文,将初中音乐教材内容的选择这一权威性的问题作为研究的突破口,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敢于创造性、合理性地挑战“权威”,在选择性地使用现行初中音乐教材内容的同时,还探索性地提出了自编更为实用性、融合性和本土化、民族化的校本教材作为有力的补充的创新方案,立意新颖、视角独到,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又如《打破传统教育模式》一文,创新地变革了音乐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在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充分设置音乐情境,以学生为课堂教学的主导,由学生自主进行特定音乐表演(含演唱、演奏、肢体表演等),教师反而只是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一个评价者,这样,课堂教学的氛围更加活跃,学生的参与性得到充分体现,积极性也就自然飙升,而且,只有在实际的表演中,学生才能收获更多的单纯理论讲解所不能获得的实践知识与审美体验,因此,该文所述之方法,也不失为音乐课堂教学的一个创新手段。如,在教学影视剧《新白娘子传奇》主题歌曲时,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剧中的许仙、白娘子、小青等主要人物来进行演唱,通过这一活动,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还能提高学生的“审美品格”[1].作为学术研究,虽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实验性,但是能为广大音乐教师进一步丰富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创新课堂教育手段打开了思路,这种学术精神尤其值得提倡。      4.具有宽阔视野的研究路径。      只有学术研究的视野“广度”够了,研究的“深度”才会得以拓展,自然才会产生有价值、有内涵的研究成果。如《初中音乐课改教学之我见》一文,从“导、学、练、展、评”5个教学环节进行了分析研究,并紧密联系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实施要求,从实例出发,深入剖析了音乐课改的各个细节要点,从音乐课程内容的国际化视野和多元化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论述,既有音乐教育的前沿理念,又融合了音乐本质的多重视角,为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了建设性、指导性的意见。再如《说、唱、音乐》一文,作者将歌唱与朗诵两种艺术表演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对比研究,既找到了两者之间契合点,又剖析了两者的区别,还探索总结了通过朗诵的语言训练来辅助歌唱教学的具体方法,这是将研究思路扩展到研究对象--音乐以外的其它艺术形式,用以更好地指导音乐教学工作,获得研究本体--音乐教学新思路的一个有力例证。      (二)参评论文之典型问题。      本次论文评选涌现了一些佳作,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      1.音乐研究方向过于单一,比例严重失调。      本次参评音乐论文共计97篇,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音乐理论及教学实践研究,但是,研究方向却极为集中,比例最大的是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现状调查和专业技术技巧方面的研究,这些均属音乐教育教学类的研究,共有87篇,占参评论文总数的89.69%;而其它方面的研究所占不到10%,其中,涉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仅1篇,约占总数的1%;涉及和声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的1篇,约占总数的1%;涉及社会音乐形态学研究的1篇,约占总数的1%;涉及音乐美育研究的4篇,约占总数的4%;涉及音乐法制教育的3篇,约占总数的3%.显而易见,参评论文普遍的研究方向均为教育教学类研究(简称教研论文),绝大多数音乐教师对音乐研究的理解仅停留在音乐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层面,只注重对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总结,深入音乐本质及其形态特征方面的科学研究少之又少,从而大大缩小了音乐研究的范畴,导致研究方向过于单一,内容结构比重严重失调。      2.音乐教研论文缺乏课堂实例分析佐证,论据论证明显不足。      较大比重的音乐教研类论文出现了“空喊口号”的现象,部分调研类文章基础调研数据不足,甚至个别文章完全无实例举证,未按照论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三个环节要素来思维构文,直接获得论点,告诉读者“音乐课堂应该怎么做”,或者直接将某些音乐教学法类书籍的内容照搬过来,像教材、教案、参考书或者是上级下发的文件,甚至是工作总结一样,直接解决问题,此类文章明显缺乏论据,毫无论证可言。如《改革教学方法,提高中学音乐教学》、《初中音乐教学及能力培养》、《浅谈音乐教学中怎样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通过音乐教学加强对高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等文章,均过多地直接告诉读者音乐教学的实施方法,而没有真正深入地去研究这些方法的意义、功能、操作机制及实际运用案例等,最终导致论文内容空洞,无实践操作性,丢失学术价值。      3.论据与选题的范围不统一,论证失去说服力。      有的论文在选题上过大、过空,论据无法获得,不利于甚至无法进行研究的开展,有的甚至完全凭空臆造、猜测,失去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诸如《农村薄弱学校音乐教学现状思考》、《农村学校音乐课程教学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论当前偏远农村学校音乐教学的现状及对策》等文章,标题直指全国,而文章内容只谈及本县或者是本校的个案情况,契合度不高、可靠性不强。有的论文如《农村小学素质教育与音乐教学》、《浅议农村小学音乐教学》等,标题指向农村音乐教育,但论证的依据是城市音乐教育实例,文不对题,失去论据应有的说服力。      4.研究思路过于保守,缺乏创新意识。      部分以音乐教育现状和教学方法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在选题上过于陈旧、毫无新意,且研究思路也过于传统,不少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行着毫无意义的重复累赘,没有创新、没有发展,更没有很好的体现学术研究的灵魂和根本动力--批判精神,因此,也完全失去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如《如何上好一节音乐课》、《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给我的一点启示》、《浅谈对声乐中气息的理解》、《歌唱中的情感》、《魅力节奏,享受学习》等文章,都是以已有众多论述和研究成果的共识性、普遍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术理念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上也没有“求新”、“求变”,失去了进行再次理论研究的意义和必要性,学术价值上也自然就大打折扣。      5.写作方式、语言表达缺乏学术性和逻辑性,论文体裁混淆。      一些论文,如《有效课堂、艺术的殿堂》、《让最美的音乐课润化每一颗心灵》、《浅谈情景教学在小学音乐中的运用》等,在写作手法上记叙手法偏重,至始至终贯穿着对音乐教学课堂氛围的描写,对音乐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对音乐作品及音乐活动直观的感受体验方面的描述性段落过多,又无现象成因分析,像“讲故事一样的心得体会”,论述过程缺乏学术性、逻辑性和规范性,更没有上升到理论研究的高度进行分析研究。更有甚者,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随想曲》、《声乐艺术的特点与情感审美论文》等,大量使用了抒情性的语言行文,将其写成了一篇“很好的散文”,与学术论文的体裁相去甚远。有的论文引用了相关乐谱的谱例、图例之后,又未在正文对所引谱例进行有关联的分析研究,导致相关引用与论文内容无直接联系,显得奇怪、多余。随之而来的便是文章体裁含糊不清。      6.不注重形式美,格式五花八门。      (1)关键词不准确。      关键词是文章主题内容的高度概括,是文章论述的关键点和基本框架,关键词使用欠精炼准确,所暴露的就是作者对文章论述的音乐观点、音乐现象、音乐特征及论证逻辑等的把握还不准确,甚至不明了。如出现了用“学会看门道”等语句作为关键词的令人瞠目之举。      (2)各组成部分形式混乱。      不少论文,没有严格的区分各个组成部分,论文的摘要、关键词、正文使用同一字体、同一字号,更有甚者有的论文摘要部分字号明显大过论文正文,这些都是明显不符合格式规范的。一些论文正文部分字号字体均不统一,行间距也不统一,个别论文标点符号的全半格等都不统一,严重缺乏美观性。      (3)参考文献的标注、图例谱例的制作不规范。      部分论文引用相关音乐文献原文及谱例、图例等不规范,有些是从某学科专业专着、教材、期刊或者电子网络资源截取的图片或原文,未按照论文引用规范清楚注明出处,极易产生学术争议;有些使用自制谱例的也不够规范,不时出现音符、时值、节拍等方面的知识性错误,彻底影响了论文的严谨度和学术性。      三、毕节市音乐研究之启示。      本次音乐论文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市音乐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教学探讨,对不断加强全市音乐教育和音乐学术研究工作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一)拓展音乐研究视域。      音乐绝不仅仅是一门纯技术性表演的单一实践科学,而是一门集科学性、艺术性、人文性、社会性等于一身的综合学科,它不仅仅要求具备音乐创作、表演的专业技能技巧,更加需要认识音乐本质、研究音乐形态、挖掘音乐内涵等等的手段与方法,用以指导和丰富我们的一切艺术活动。因此,音乐研究就绝不仅仅是音乐教学法方面的单一研究,还应包括地方民族民间音乐、和声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音乐形态、曲式作品分析、音乐美学、人文史论等等各个方面的学术研究。作为音乐研究者,应把研究的视野放宽,不断拓宽研究的方向、丰富研究的内容,充分深入探索音乐本质的、内在的客观规律,从本质上来研究音乐,才能更加全面地认识音乐、发展音乐、创造音乐。      (二)加强田野采风、社会调查研究及音乐实践活动。      不管是涉及纯音乐教育教学方法的理论探讨,还是民族民间音乐、社会音乐形态、音乐现状调查等涉及音乐本体的科学研究,绝不能“信口开河”,想当然地凭主观臆想和一些常规经验进行简单的总结归纳,而需要大量准确可靠的数据、文本、原始音乐素材等基础研究材料作为佐证论据,在此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手段与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方可完成。如果没有这些基础支撑,一切研究成果都将失去其科学性和客观性。因此,不断加强一切资料的采集和参与相关音乐实践活动是开展音乐研究的必经之路。例如,当研究贵州苗族音乐的一个典型音乐形态--具有时空重复性和循环性的苗族创世古歌时[2],就必须要查阅大量相关的古代经史文献,同时,应赴其流传地清水江流域进行实地考察和民间资料收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本质上深入了解其文化内涵,否则,民族音乐研究一旦脱离民间单纯进行音乐形态上的研究,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要有大胆的开创精神和丰富的创造意识。      音乐的本体形态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意识形态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因此,作为音乐本体而言,只有不断地向前发展与演进,才能更好地适应人类社会对音乐艺术需求的“深层质变”.这就注定了音乐本身就是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没有创造的音乐就没有了灵魂。只有不断地创造和更新,才能产生出富有坚强生命力的音乐艺术作品和音乐形态。所以,音乐研究就必须随着音乐本质形态的变化而发展。      从音乐教育科学的角度来说,没有创新就不可能发展,任何知识与学问都是在发展与革新中不断完善的,音乐学科自然也不例外,我们从事音乐教育的观念、手段和方法等等一切音乐文化知识和音乐表现技能与手法都需要不断创新与突破。因此,要敢于“自我否定”或是“挑战权威”,不断突破、创新我们的音乐教育手段,不断更新、完善我们的音乐教育方法。作为音乐学研究,就更加需要我们要拓宽音乐研究的思路、改变传统研究的观念、开创性地去思考研究的方法,推其不断向前发展。      (四)钻研音乐研究的手段和论文撰写的表述法则。      与其它学科一样,音乐研究同样也要讲究学术性和规范性,在研究中,不能仅停留在音乐现象的表层来观察,必须真正“走进音乐”,除了深入到音乐文化的内涵和本质中去之外,还要紧紧依靠科学、严谨、规范的研究手段和方式来进行分析研究,才能完美实现研究的最终目的。例如,在研究民族音乐时,很多所谓学院派音乐研究者习惯性地完全按照西方乐律学理论体系来进行分析研究,没有按照中国民族音乐的乐律体系来进行研究,这样,就必然会导致研究失法,产生音乐体系与风格上的混乱。另外,在音乐论文撰写的文字表述方面,应进一步准确地定位音乐论文的学术性和逻辑性特征,少用记叙文、散文、说明文等纯描述性语言,并时刻注重语言文字表述的准确性和严谨性,这样,才能写出具有较强科学性、规律性和逻辑性的学术文章。因此,音乐研究者必须不断加强学习,认真钻研音乐研究的相关手段及论文撰写的表述形式,用以规范我们的研究行为和行文方式,获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优秀成果。      总之,音乐研究的内容包括了音乐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和声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音乐形态、音乐美育、音乐史论等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学术研究。在研究中,我们要不断加强田野采风、社会调查及音乐实践活动,并具有大胆的开创精神和创造意识,同时,还要认真学习钻研音乐研究的相关手段和论文撰写的表述法则来加以配合,方能获得令人满意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谭本龙。论许仙形象的类型化嬗变[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50-156.     [2]曾雪飞,邢稞。苗族古经中的“创世古歌”与神圣秩序[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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