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财政学的发展轨迹与研究方法探析

更新时间:2019-06-20 来源:财政学论文 点击:

【www.rjdtv.com--财政学论文】

   [摘要] 亚当·斯密有关公共收支的理论和思想为财政学搭建了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新古典财政学采用边际分析方法解释了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并对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进行了探索。进入黄金时期后,财政学更加重视预算活动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而不仅局限于对税收征收规则和税收管理问题的描述。随着研究领域的拓展与深化,财政学逐步由主要采用理论归纳的方法转变为更多地运用数理和计量工具进行经验性研究。西方财政学的发展历史,尤其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研究成果表明,对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福利经济学及公共选择成为财政学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分析方法。
  [关键词] 财政学;历史演进;研究方法
         一、西方财政学框架的搭建与早期发展:
  从古典财政学到新古典财政学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又称《国富论》)第五篇“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中,较为系统、完整地阐述了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和公债等问题,确立了财政学体系。①与其经济思想一致,亚当·斯密的财政理论认为,社会福利的提高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实现的,无须政府干预。政府的支出是非生产性的,其职能应严格限定于国防、司法以及提供私人不愿承担但为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上。亚当·斯密的财政理论和财政思想为后来财政学的发展搭建了基本框架,在学说史的研究中被称为“古典财政理论”。总体而言,此后西方财政学都是在斯密财政理论基础上的分化和综合②,尽管对政府职能的看法可能存在一些不同③。
  基于劳动价值论的古典财政学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政府部门的活动是非生产性的,因而无法解释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以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的问题。在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中①,边际主义学者对古典学派的方法和理论加以修改或否定,采用边际分析方法阐述和解决经济问题。1890年,马歇尔(AlfredMarshall)出版了《经济学原理》,拓宽了斯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指出用于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劳务也是有价值的,也是“生产性”的,从而将斯密的市场经济扩大到非物质生产领域。他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研究了税负的转嫁与归宿问题,奠定了这方面的实证研究基础,使财政学研究走上可验证的轨道,这一时期的财政学研究也因此而被称为新古典财政学。马歇尔的学生庇古(Arthur C. Pigou)创立了福利经济学,构建了规范分析理论体系。庇古在局部均衡分析框架下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考察,指出政府可以通过征税或给予财政补贴的方法促进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进而实现对市场缺陷的弥补。②此外,庇古还从功利主义的视角对税收负担在个人间的分配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将收入分配问题纳入财政学的研究范围。他认为,在收入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税收的分配应当使边际牺牲相等,以达到总牺牲最小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
  在边际效用理论的基础上,奥意学者和瑞典学者开始了对公共产品问题的研究。③奥意学者指出,除了适用于私人产品之外,边际效用理论同样适用于公共产品。差别主要在于,由于公共产品的消费存在着不可分割性,因此,人们无法通过消费数量的改变增加或减少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边际收益。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使纳税人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边际效用与因征税而导致的边际效用损失相等。瑞典学者威克塞尔认为,尽管税收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征收的,但征税时仍应将公共产品为个人带来的收益与个人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中所作的贡献结合起来。换言之,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按照受益原则进行。他还指出,由于公共产品的特殊性会导致免费搭车机制的存在,选民的偏好表露可能不够真实,因此,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能简单地模拟市场而忽视政治程序问题。④在威克塞尔所做工作的基础上,林达尔建立起一个类似于私人物品竞争市场的公共产品供应模型。他认为,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中,每个人都面临着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的价格,并均可按照这种价格购买公共产品总量。处于均衡状态时,每个人支付的税收(后被称为林达尔价格)分别等于他们从公共产品消费中获得的边际效用,公共产品的价格恰好就是各人支付税额的总和。
  二、财政学进入黄金时期:从政府收支管理到公共经济学20世纪50年代中期,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在一般均衡框架下对公共产品的分析吸引了众多理论分析家的目光,财政学也因此而备受推崇。萨缪尔森采用数学方法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进行了界定,指出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区别在于,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影响或减少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这也是财政学研究中首次较为严格地给出公共产品的定义,该定义被后人奉为经典。布伦南(Geoffrey Brennan)也因此认为,萨缪尔森以及马斯格雷夫(Rich-ard A·Musgrave )和布坎南( James M.Buchanan)作品发表的年代(20世纪50年代中这实际上是一场方法论的革命,主要特征是采用边际分析方法研究需求和供给。
  马歇尔的另一个学生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将宏观经济问题引入经济学,主张政府采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在经济萧条时期对经济运行加以调节,通过增加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的增长。此后的财政学研究也更加注重政府活动对经济稳定产生的影响。奥意学者的代表有潘塔莱奥尼(Maffeo Pantaleon)、马佐拉(Ugo Mazzola)、马尔科(Antonio De Witi De Marco)、萨克斯(Emil Sax)等;瑞典学者主要是威克塞尔(Knut Wicksell)和林达尔(Erik Lindahl)。他们的观点也被称为斯堪的纳维亚传统的新古典财政学。参见杨志勇:《20世纪西方财政学的发展》,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 。
  威克塞尔认为,公共产品的提供不仅是市场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在他看来,理想的政治程序应当是采用对税收-支出进行投票的方式促使偏好的表露,就像在市场上对私人产品的出价一样。在此基础上,政府按照一定的规则对有关公共产品的提供作出某种决策。后期)标志着财政学黄金时期的起点。①有意思的是,萨缪尔森公共支出理论最初的写作目的主要是为了说明数学方法能够为解决经济问题提供帮助。当时,对于这种观点,人们接受起来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实际上,人们发现,萨缪尔森后来在期刊上通过几何方法发表的论文[3]更易于接受。因此,尽管按照现在的标准,早期的表述从技术上看可能算不上高深,但在当时,萨缪尔森有关公共产品的论文无疑是非常深奥的理论。值得注意的是,萨缪尔森的文章并未解决之前威克塞尔所关心的偏好表露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蒂布特(Charles M. Tiebout)在一系列假设前提的基础上,于1956年构建了地方支出和公共产品供应模型。蒂布特指出,萨缪尔森的分析对于联邦政府而言是成立的,但不适用于地方支出。他认为,如果居民可以在社区间流动,他们就会选择居住在能够提供符合其偏好的公共产品的社区。换言之,对于地方支出而言,居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是通过对社区的选择反映出来的。尽管蒂布特只是从理论上对地方支出和公共产品供应作出推理和论证,并未给出实证检验,但他首次提出了财政竞争和分权以及税收资本化等问题,引起了很多研究者的兴趣,也为财政分权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①作为经典理论的范本,萨缪尔森的论文获得了高度赞誉。参见Geoffrey Brennan.“Public Economics: Where Are We Now?”.
  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 1994 (1): 183-188.
  1959年,美国着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出版了经典着作《财政理论:公共经济研究》。实践表明,财政学研究内容的来源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广泛地包含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并且这种多样性仍在不断加大。该着作的目标是将如此庞大的财政学体系整合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马斯格雷夫的三部分模型,即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三个分支,就满足了这一需求。一方面,这种三分法为制度环境下财政职能和工具的描述提供了一种便利的方法,对财政学课程的设置也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安排。按照这样的思路,包括税收归宿分析、海格(Robert M. Haig)和西蒙斯(Henry C. Simons)的税收改革主张、公共支出理论以及宏观财政政策等多方面文献,都被包含在一个规范的分析框架之中。与之前的多数经济学家不同,马斯格雷夫更多地采用数字和图表来分析政府支出和税收对价格和产出的影响。他所关心的是财政支出的归宿和效率以及收入分配效应,而不似以往的教科书那般仅限于对税收征收规则和税收管理等问题的描述。从马斯格雷夫的三分支模型中提炼出来并逐步发展的市场失灵概念后来成为有关预算支出理论中的核心理念。与其他理论相比,这种发展更加重视预算活动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方面,从而使财政学转变为公共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财政学发展的又一重要领域。从历史的角度看,公共选择理论源于财政学;从逻辑上看,其发展源于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的福利经济学———威克塞尔和林达尔早期影响深远的着作实际上就是公共选择模型。当传统的基于福利经济学的财政理论提出希望能够矫正市场失灵的有效管理者时,研究者的注意力就转移至追求自身利益的公共官员身上。1951年,阿罗(Kenneth J. Ar-row)以序数效用论为基础,运用数学工具提出了阿罗不可能定理,即在一定条件下,按照已知的个人偏好顺序推导出社会偏好的顺序是不可能的。该结论实际上对社会福利函数存在的可能性提出了质疑,从而使以序数效用论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陷入困境,这也引起了后来学者的激烈争论。[6](P74-75)布坎南和塔洛克(Gordon Tullock)采用微观分析方法,将个人间的利益交换概念引入政治决策领域。他们在威克塞尔对公共支出和税收之间关系分析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隐藏在公共支出和税收水平背后的政治背景,提出公共部门政治决策的基本原则。[7]目前公共选择理论具有自身的体系,该体系跨越政治科学和经济学两个领域。事实表明,这样的历史轨迹并非偶然。在规范的财政学分析于制度方面处于空白的情况下,很多问题无法解决,由此而产生的采用个人主义方法建立的政治分析模式在逻辑上是完全合理的。
  三、财政学研究领域的拓展:
  三分支模型的深化前已述及,尽管马斯格雷夫用三分支模型构建了财政学研究的基本框架,但其着作并未详细分析税收结构以及政府支出的各个具体领域,而这正是近年来财政学研究的主要内容。①1971年,米尔利斯和戴蒙德(James A.
  Mirrlees and Peter A. Diamond)突破以往仅从效率角度对税制进行优化分析的研究视角,采用一般均衡模型探讨了如何对一定的税制结构进行优化,以实现效率和公平目标的整合。这种分析框架为解决存在税收扭曲的次优环境下公共产品的最优提供问题提供了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线索。在此之前,英国经济学家拉姆齐(Ramsey)于1927年对最优商品税进行了考察。他从效率的角度提出了商品税税率与需求弹性之间的关系———在商品需求相互独立的情况下,某种商品的税率必须与其自身的价格弹性呈反比,这样才会使税制的超额负担最小化,进而达到最优状态。随后,科勒特和哈格(W. C. Corlett andD. C. Hague)拓宽了拉姆齐的假设,指出尽管税务机关无法对闲暇课税,但是以相对较高的税率对闲暇的互补品课税可以接近对闲暇课税时所产生的高效率状态。在另一篇对最优所得税的分析中,米尔利斯将有限信息视为公共政策的真正基本约束,这种信息约束制约了政府对一次总付税的使用。他指出,最优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程度取决于政府对分配的偏好以及个人对所得税税率的反映程度。米尔利斯对源于信息约束的激励问题的认识和探索对财政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12]斯特恩(Nicholas Stern)于1976年提出了最优线性所得税模型。他认为最优税率与劳动供给对税收的反应程度、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需求以及对公平的价值判断密切相关。假如能够计算或者确定这些参数的值,就可以设计出最优税率。
  在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形成过程中,财政分权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受到蒂布特的启发,奥茨(Wallace E. Oates)于1972年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产品具有相对优势的“分权定理”:对于某种公共产品而言,如果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该公共产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由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其各自的选民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得多。换言之,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产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的效率会更高。在此基础上,钱颖一和温格斯特(Barry R. Weingast)、麦金农(R. I. Mckin-non)以及罗兰等人(Roland)将考察的重心从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转移到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上。[15]他们的研究融合了当代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研究成果,运用激励兼容与机制设计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激励机制设计问题进行了探索,进而形成了第二代分权理论。他们认为,与企业和经理人类似,政府官员同样关心自身的经济利益,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就会产生寻租行为。基于财政分权的政府间竞争有助于降低政府官员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寻租能力,因此在抑制政府官员腐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经济主体的活动会转向对其经济活动干预较少的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税基和产业资本流入本辖区,地方政府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干预,放松管制,推进市场化,以期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可见,与第一代分权理论相比,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的研究已经不再拘泥于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安排公共产品的提供责任,而是更多地讨论财政分权如何使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的转型和增长方面获得更大的激励。
  在财政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与深化的进程中,一般均衡分析的思想仍然是财政学研究的理论基石,一般均衡的迭代模型也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哈伯格(Arnold C. Harberger)在公司所得税方面的经典研究充分体现了一般均衡模型的重要应用价值。他采用两部门一般均衡模型对企业所得税归宿进行了考察,阐述了生产和消费的替代弹性、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以及消费者偏好实际上,后来学者的研究似乎都可以在其构建的框架下找到适当的位置。对公司所得税负担在劳动、资本以及消费者之间分配产生的影响。哈伯格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避免了以往税收归宿研究所采用的“向前转嫁”和“向后转嫁”等描述的模糊性,同时也克服了局部均衡模型割裂市场体系中要素间联系的缺陷,成为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的主流。尽管后来一些学者(包括哈伯格本人)对哈伯格模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从根本上看,哈伯格建立的分析框架并未改变。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逐渐升级,政府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学研究也因此而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包括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在内的公共支出项目上。对公共支出项目的研究不仅需要分析既定目标的完成情况,还需要分析每个项目的效率损失和再分配效应。作为政府最大的支出项目,社会保险计划涉及对受益人的保护程度及其激励效应之间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因而成为极富吸引力的研究课题。
  四、西方财政学研究方法的丰富和改进一门学科的研究方法总是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密切相关的。20世纪50年代以前,财政学研究主要集中于税收领域,财政学家更多地采用了理论归纳的研究方法,通过对现实中的复杂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和逻辑分析,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将其应用于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后来的学者拓宽了财政学的研究对象,考察的范围不局限于财政收支本身,而是扩展到对财政收支经济效应的分析。在此期间,财政学家们越来越意识到,已有的研究方法尽管逻辑严密,但也只能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要想更好地解释现实问题,还必须根据情况调整模型的假设条件,引入更为具体的分析变量。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出现的高速计算机、可靠的计量经济学软件以及大型数据库资料推动了经济计量技术的进步。运用数理和计量工具进行经验性研究逐步成为财政学研究的特点和趋势,财政学家通常以经济学理论为分析基础,通过改变假设条件将理论应用于不同的问题,进而推导出结论并运用计量模型对其加以检验。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在财政学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它们为以公共部门经济行为及其经济效应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财政学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分析工具,并使财政学研究在70年代经历了一段异常活跃的时期。此外,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也在财政学领域得到了反映,推动了财政学的发展。
  综观财政学的发展历史,在财政学研究尤其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成果中,占主导地位的分析方法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即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福利经济学及公共选择。在对不同问题的研究中,对这三种方法的选择和侧重也存在着很大差异。
  (一)对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财政学的研究通常需要考虑受政策影响的经济主体的状况以及现有政策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因此,许多核心问题都涉及对特定政策经济效应的分析。这方面的研究包括许多财政学中的经典问题,例如:所得税是否扭曲了经济主体在收入和闲暇间的选择?谁最终负担了消费税?公共支出对相关产品的私人支出是否具有挤出效应?讨论的内容和主题随着不同时期的政策和研究方法而变化。几十年来,数理分析工具和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以及数据可获得性的不断提高使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备受关注。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采用经验性的实证分析方法从事财政学研究,深化对某些关键性问题的分析和理解逐步成为财政学研究的发展方向。
  这种方法通常始于制度要素的变化,如特定的税收制度或计划中的支出政策改革,然后考察这些政策的经济效应。分析家们一般采用实证模型对方程进行估计,即方程左边是结果变量(如劳动力供给),方程右边是政策变量(如税率)。①通过这种方法,人们可以了解不同情况下税收和支出政策的效应。尽管既有的众多文献并未得到完全一致的结论,但这种方法仍为今后的研究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例如,大多数研究者可能都认为,考察并发现税收对劳动力供给和需还有一些实证研究采用的是方程组。求的影响要比以往的认识复杂得多。一些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这类政策具有显着的激励效应,但也有学者指出,采用可以转嫁给劳动者的强制性税收为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筹资对于劳动力的供给和由此而产生的效率成本而言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因此,其效应是微不足道的。归纳这些发现的政策含义或者为这些研究结果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需要对现有的理论加以梳理并使其进一步完善。经济理论的发展要求将所有发现加以提炼和引申,这些结果可能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并引起决策者在政策选择上的争论。因此,从政策方面严谨地审视这些结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理论在研究相关政策的有效性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实证分析过程中,通常需要根据可选择的方案建立估计方程,这时财政理论就对待检验的系数形成了某种约束。如果可选择方案不具有可行性或者理论约束的作用最终消失,那么实证研究结果的可接受性也相对较差。例如,税收归宿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理论为我们的政策讨论提供了必要的概念框架。这方面的研究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即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这种方法试图在单一方程回归模型和理论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但是,由于假设众多,很难搞清楚导致最终结果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对这方面研究成果的使用仍然存在着争议。尽管如此,这种方法也是极少数严谨地考虑一般均衡问题的研究方法之一。严谨地对待市场均衡的研究思路得益于这些模型,即使通过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得到的结论的可靠性通常较低。近来出现在财政学研究中,并对未来研究具有潜在影响的方法是所谓的“自然实验方法”。
  许多对政策结果的研究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政策可能未发生变化,因而难以确定其效应;另一方面,政策可能是内生的。近来的许多文献都非常注重政策变动期间的局部变化。例如,一个包括两个地区的国家,一个地区经历了政策变动,另一个则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将政策未发生变动的州作为一个控制组,观察推行改革的州内个体行为与未实施改革的州个体行为间的差异。与以前的许多研究相比较,这种方法在估计政策效应方面提供了一种更为清晰的思路。然而,它也不是万能的。首先,对政策效应的研究要求政策的变动足够大,同时确定选择的控制组是合理的。此外,还必须认识到,政策实验是较少见的。政策变化可能发生在某一地区而不是另一地区,因为出现的是特定的环境和时机,并使对政策效应的估计产生偏差。从更长的时期看,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和优点会变得更加清晰。
  (二)福利经济学方法采用福利经济学方法对财政学进行规范研究的历史悠久,庇古可能是最早将该方法系统化地应用于公共政策研究的。在财政学研究极富创造性的20世纪70年代,最优税理论的出现实际上就脱胎于福利主义框架,其基本研究方法是在可行的约束条件下制定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政策。拉姆齐税收法则和萨缪尔森的公共产品提供模型是70年代财政学发展和推进的基石,尽管戴蒙德和米尔利斯可能是引致该领域出现大量着作的主要催化剂。此外,米尔利斯对最优所得税问题的考察极大地促进了财政学的研究,他对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激励机制进行了迄今为止最有条理的分析,并对相关领域(如拍卖理论、歧视性垄断以及委托代理问题等)的发展产生了关键性影响。在这段时期里,财政学开始发展自身的理论规范,同时也为其他研究领域提供了一些好的思路。福利经济学方法的魅力使其获得了广泛的接受,这种接受已经超越了从制度层面对特定国家及其税制的了解。一段时间后,该问题引起了更多的实证研究。例如,斯特恩和迪顿(Angus Deaton)的论文强调了将该方法应用于相关实证研究的可行性和困难,着重讨论了对政策结论具有重要决定意义的经济环境的可测量特征。然而,从政策形成的角度看,最优税研究的最终意义是什么?事实上,最优化问题的讨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考虑实际的税收体系与制度。
  这种对管理方面的忽视使该方法招致诸多批评。另一方面的批评主要是针对福利经济学方法与政治经济的联系不够紧密———该方法关注的是它所憧憬的世界而不是现实中的世界。最优税模型将政策视为由外部慈善的独裁者作出的决定,其目标是使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但是,始于阿罗并—97—由之后众多社会选择理论研究成果所证明,将社会福利函数看做是个人基本偏好的总和是有问题的,用该模型解释源于民主社会的政策选择是非常困难的。这或许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在研究发展中国家政策实践的过程中,该模型影响最为重要的原因———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世界银行或IMF指导下的外部政策建议者可被视为社会福利的管理员。即使如此,人们通常认为偏好的权重(来源于基本的社会福利函数)并不一定是人人平等的。换言之,该方法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局限性。
  说到底,福利经济学方法最有可能因其在对效率的理解方面作出的贡献而被人们所铭记,最优税理论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可以很容易地被用于讨论效率问题。人们通常会问,按照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改进标准,应当采用何种税收或支出政策。哈蒙德(Peter Hammond)清楚地认识到,严谨的信息和激励模型是理解社会次优边界的关键。这反映了作为政策建议者、关注效率的经济学家和作为社会利益代表的政治家之间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说,社会福利函数提出了一些事实和论点,这些事实和论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研究者对主题的注意力。
  实际上,引入人人平等的社会福利函数有利于形成公平-效率此消彼长的看法。尽管很多最优税文献都十分关注这种情况,但问题并未完全得到解决。
  (三)公共选择方法财政学研究中的公共选择传统也可被视为由规范性问题所引起的。其开山之作是威克塞尔于1896年发表的论文。在该文中,威克塞尔阐述了政治机构必须按照社会公正所要求的税收和支出政策进行设计的思想及原因。他的结论是,采用全体一致原则是保证国家行为领域公正的唯一办法。[22]但是,在这类文献中,对公正的理解与最优税收的研究存在着较大差别。
  与注重于公正目标所追求的结果相比,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过程更为重要。
  按照这一思路,公共选择流派搭建了财政学研究框架。作为公共选择学派的奠基人,布坎南和塔洛克似乎对现实世界中民主的机构能否为公共部门带来公正充满着深切的悲观情绪。[23]在他们的模型中,政治家关心的是自身的利益,选民只掌握极为有限的信息,由此而导致的结果是公共部门很难公正地课税。针对这种情况,政治家提倡通过宪法对政府的行为和税收(如专款专用的税收)加以约束,从而便于全体选民对潜在的唯利是图的君主加以监督。他们还提议防止政府刻意通过举借债务筹资。
  尽管这一流派的财政学研究对确定的模型也非常关注,但他们最感兴趣的还是政治均衡条件下政治机构的运行模式和政策的制定方式,这主要是因为公共选择研究的目标在于了解政策得以通过的过程。人们往往还会在某些作品中发现悲观甚至是愤事嫉俗的情绪。被选择实施的政策经常被认为是无效率的———长期以来一直被用于替代政策选择简单确定模型的中间选民模型几乎肯定包含这一命题。原因在于,中间选民定理仅在一个方面起作用,而在通常假定的政策自由度下,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任务一般很难实现。
  这种将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财政学研究方法的主要贡献在于使人们更为关注税收和支出体系得以实施的体制重要性。
  许多财政学家认为公共选择方法将在未来时期呈现出繁荣景象。对于那些认为慈善的独裁者模型不具有吸引力的人而言,这是一个很自然的研究方向。政府是一种组织,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组织理论观点与财政学观点的整合。一些经济学家(如斯蒂格勒)指出,只有合理的政府组织形式才能保证有效率的政策得以实施。总之,如果在所有合理的约束条件下存在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就应当实行。这意味着上述规范的税收和支出模型应当成为政策制定的正确模式。
  为理解这一命题,我们需要与市场失灵并行的政府失灵理论。如果被选择的公共政策未能使经济处于帕累托最优的状态,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其称为一种政府失灵。目前的研究距离全面而准确地认识政府失灵依然遥远。正如维特曼(Witt-man)所观察到的那样,在许多经济分析中,对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假设和考察都是不对称的。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经济与政治相结合的研究已经逐步进入宏观经济学领域并影响到政策制定与评价的思考方法。这种方法必将在更大程度上在财政学研究领域得以应用。
  四、结论与启示事实表明,对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选择和权衡贯穿于整个财政学的发展历程。与之相对应,财政学研究方法的丰富和完善也始终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仍然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无不与财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密切相关。通过界定和调整政府财政职能的范围来引导政府行为的变革,是促进转型期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性步骤。在这一过程中,国内学者也越来越重视运用数理分析工具和计量经济方法对特定政策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财政理论在相关政策的研究中被削弱。相反,只有与理论相契合的实证研究模型才具有更高的可接受性,一些实证分析由于脱离了理论约束而说服力较差。同时,福利经济学方法及其结论也被引入和推介,如最优税理论。值得注意的是,福利经济学方法及其结论是建立在严密的假设条件基础之上的,我们不能从某一具体的环境中拿出一种制度安排,并将其植根于另一环境的外部土壤中,而期望得到同样的结果。换言之,在借鉴和使用福利经济学方法时,必须考虑现实的政治经济环境。相比之下,公共选择方法更多地关注政治均衡条件下税收和支出政策的制定过程,这对于解释和解决中国长期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政府失灵问题似乎更有意义。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完善,公共选择方法必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
  参考文献[1] Richard A. Musgrave.“Public Finance and Three Branch Model”.Journal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08,32 (4): 334-339.
  [2] Paul A. Samuelson.“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54, 36 (4): 387-389.
  [3] Paul A. Samuelson.“Diagrammatic Exposition of a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The Review of Economicsand Statistics, 1955, 37 (4): 350-356.
  [4] Charles M. Tiebout.“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56, 64(5): 416-424.
  [5] George R. Zodrow.“Reflection on the New View and the Benefit View of the Property Tax”. in Wallace E.
  Otates (ed.).Property Taxation and Local Government Finance. Cambridge, MA: Lincoln Institute of Land Policy,2001: 80-111.
  [6] 参见杨志勇:《财政理论发展纲要:比较视角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7] [21] James M. Buchanan and Gordon Tullock.TheCalculus of Consent.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Press, 1962.
  [8] James A. Mirrlees and Peter A. Diamond.“Optimal Taxation and Public Production”.American EconomicReview, 1971, 61: 261-278.
  [9] Frank P. Ramsey.“A Contribution to the Theory of Taxation”.The Economic Journal, 1927, 37(145): 47-61.
  [10] W. C. Corlett and D. C. Hague.“Complementarity and the Excess Burden of Taxation”.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53, 21 (1): 21-30.
  [11] James A. Mirrlees.“An Exploration in the Theory of Optimal Income Taxation”.Reviewof Economic Stud-ies, 1971, 38 (114): 175-208.
  [12] David E. Wildasin. James A. Mirrlees and William Vickrey.“The Nobel Laureates and Their Contributionsto Public Economics”.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 1998, 5: 63-66.
  [13] Nicholas Stern.“On Specification of Models of the Optimal Income Tax”.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76, 6: 123-162.
  —99—[14] Wallace E. Oates.Fiscal Federalism.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2.
  [15] Qian Yingyi and Barry R. Weingast.“Federalism as a Commitment to Preserving Market Incentive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7, 11 (4): 83-92; R. I. Mckinnon.“Market-preserving Fiscal Federalism inthe American Monetary Union”. in: Mario Blejer and Teresa Ter-Minassian.Macroeconomic Dimensions of Public Fi-nance: Essays in Honor of Vito Tansi. London: Routledge, 1997. 73-93; Qian Yingyi and Roland.“Federalism andthe Soft Budget Constrai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98, 88 (5): 1143-1162.
  [16] Arnold C. Harberger.“The Incidence of the Corporation Income Tax”.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62, 70 (3): 215-240.
  [17] Martin Feldstein.“The Transformation of Public Economics Research: 1970—2000”.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2, 3: 319-326.
  [18] Geoffrey Brennan.“Public Economics: Where Are We Now?”.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1994, 1: 183-188.
  [19] Jean-Jacques Laffont.“Public Economics: Yesterday, Today and Tomorrow”.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2, 86 (3): 327-334.
  [20] Nicholas Stern.“On Specification of Models of the Optimal Income Tax”.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76, 6: 123-162; Augus Deaton.“Econometric Issues for Tax Desig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David M. New-bery and Nicholas H. Stem.Theory of Taxation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92-113.
  [21] Peter Hammond.“Straightforward Incentive Compatibility in Large Economie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79, 46: 263-282.
  [22] Knut Wicksell.“New Principle of Just Taxation?”in R. A. Musgrave and A. T. Peacock (ed.).Classicsin the Theory of Public Finance.London: MacMillan, 1958: 72-118.
  [23] George Stigler.“The Theory of Economic Regulation”.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 1971, 2: 3-21.
  [24] Donald Wittman.“Why Democracies Produce Efficient Results”.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1, 97:
  1395-1426.

本文来源:http://www.rjdtv.com/jingjixuelunwen/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