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探析

更新时间:2020-05-03 来源:货币银行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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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国加入WTO,就已经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业务的发展打下良好开端。但现阶段,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影响,对银行的经营和发展也形成了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国要深入分析更有利于银行发展的经营模式,以形成属于商业银行较好经营的范畴。目前,就国家金融发展实践以及宏观金融环境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是非常有必要的,虽然在实行过程中会受到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的影响,但只要加以利用,就会形成一定的优势。
  
  1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目前,商业银行主要经营模式有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两种。其中,分业经营需要在法律保障下才能高效实行,使商业银行和证券业务呈互相分离形式,再由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经营。而在收纳存款这项业务上,也只能商业银行才能具体实施,其他业务则由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经营。分业经营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这一范围内,对不同层次的业务实行分业管制,即对金融业、证券、保险以及各子行业等进行分离管制,因此,分业经营模式中的商业银行又被称为职能分工型银行。其中第二个层次是分业经营适用范围最广泛的经营模式,也就是金融业中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分离。而混业经营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即可实行其他业务,如证券业务、保险以及金融业务等,这种经营模式亦被称为全能型银行。
  
  2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过程分析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虽然比较单一,但其经营过程却是非常复杂,包括在业务与投资相融合又分离的这一过程中,需要经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早期银行业与证券业自然分离阶段,也就是在相对距离较远的区域进行贸易业务,进而诞生办理发行证券以及票据的商人,包括货币汇兑、存款贷款等业务都可以由商人经手,即使各国之间没有对银行分业经营制定相关法律,但商业银行与商人两者的业务依然呈自然分离形式。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初的融合阶段,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证券市场也取得一定的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繁荣,使得商业银行的利益也得到了明显提升,进而形成混业经营这一局面。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后法律限定的分离阶段。在1930年,其股市投机取巧现象十分猖獗,不仅导致其他人的利益受到影响,同时也导致了大崩盘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股市产生一定的危机,并迅速传递到了大量参与证券业务的银行系统中,致使这些银行丧失流动性,直接面临着倒闭。此时银行为了能够解决这种现象,会急于将股票抛出,进而导致股市大幅度下跌,恶性循环局面也由此产生。而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普遍认为导致此次金融经济危机主要是由银行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所产生。为此,美国国会在1993年明确规定《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一法律法规,并严格规定商业银行除了用自由资本进行证券买卖以外,不得经营证券长期投资。自此之后,日、英等发达国家也颁布相应的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分业经营的具体模式。第四阶段则是20世纪70年代的再次融合阶段。由于金融国际化发展为商业银行的竞争带来了一定挑战,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也会产生一定的压力,如在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导致“金融脱媒化”,同时各种金融的创新也会对金融管制产生约束,在这些负面因素的作用下,银行就会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并完善管理机构,因此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就会开始放松对银行分业经营的限制。而日本、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也允许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间的相互融合,并先后对其立法。在融合的过程中,经营规模、风险意识等方面就会与早期的自然融合发生质的变化,有了业务综合化作为基础,对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有很大帮助。
  
  3 各国间银行经营模式实践分析
  
  根据英国《金融大改革案》、日本《证券交易法》以及美国《金融体制现代化》等改革方案可以看出,主要发达国家已经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并逐渐走向混业经营模式。就目前来讲,真正落实混业经营模式的国家集中于日本、美、欧等发达国家,但在各国家中其混业模式也有很大差别。首先以美国作为参考的金融控股公司,其控股公司由银行和证券等子公司组成,对于不同的子公司应开展不同类型的业务,使其拥有一定资本的独立性,同时管理队伍也要相对独立。其次以加拿大作为参考的银行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主要存在于全能银行以及控股公司之间,根据银行母公司的情况成立附属公司,以开展各类型金融业务,但要明确银行和非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确保银行工作顺利开展。最后以德国作为参考的全能银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需要金融机构依法存款和贷款,并提供保险、投资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其业务部门间没有“防火墙”,在业务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业务风险产生的概率也就随之增加。
  
  4 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中的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分析
  
  4.1外在因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外在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由于上市公司的信息不透明,导致有效信息不能及时传播,同时内幕交易也存在很大的漏洞,频频发生违法现象,主要在于内部约束力不够严谨。甚至很多投资者没有掌握最基本的投资知识,只注重追求资本利益,因此,产生多种投资风险,这种风险在长期时间的累积下,就会对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其次,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由于法律体系薄弱,导致债权人、中小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未受到法律保护。而我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初期阶段,因此违法乱纪现象颇为严重,进而人们的法律意识也相对比较淡薄。如果银行在未受到法律保护下进入债券市场,不仅会大幅度增加不良资产的比率,同时对银行的发展产生极大影响;最后,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尚未达标,由于衍生品是降低风险的重要管理工具,包括金融期货、期权等,其中期货对降低系统性风险非常重要。如果银行缺乏衍生品交易市场,那么风险的概率就会升高,必然会导致银行风险管理的不适应。
  
  4.2内在因素分析
  
  现阶段我国银行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仍在建设中。虽然部分银行已经在制度的约束下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规律,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但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银行仍缺乏科学合理的现代化银行管理机构,导致股份制银行管理较为混乱,并受到政府的干预。如果在不全面的法律机制和不完善的管理机制中盲目地进入资本市场,银行就会面临投资风险而倒闭,这对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此外银行还存在风险和收益不对称现象,由于我国银行市场结构主要集中于国有垄断状态,而银行管理层则为了满足自身效益最大化,缺乏正确的管理意识,进而为银行带来极大程度上的风险。同时银行业务还缺乏一定的创新度,很难为客户提供针对性服务,这些都是影响分业经营在商业银行中高效实行的主要因素。
  
  5 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必要性和发展前景
  
  5.1现阶段在商业银行中实行分业经营的必要性分析
  
  分业经营能够进一步提升银行的整体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商业银行业务以及投资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不仅对内部工作进行有效整合,同时对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但分业经营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然而混业经营却恰好弥补了这种不足,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在经营更加多样化的状态下,自然也就降低了风险。但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混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银行各经营项目的分离局面,但混业经营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其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导致各银行间的竞争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但从美国发达国家银行的经营模式来看,分业经营以及混业经营就不存在绝对的优势劣势,只要其资本市场、社会环境、风险管理意识满足于银行发展的需求,就能将银行规模做大做强。因此,我国在银行经营模式中,一定要充分考虑法律的完整性,并深入研究分业经营的各种因素,以避免风险的产生,进而提高银行的总收益。
  
  5.2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发展前景
  
  现阶段,我国股市波动以及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又在美国次货风波的影响下,造成金融环境极不稳定,因此在银行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上,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竞争既是对客户资源的竞争,如在短时间内,由于消费惯性、银客关系以及市场定位都存在一定的规律,此时外资银行的进入对我国银行就没有太大的威胁性。但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而言,我国银行创新能力以及服务理念都较为落后,因此,在实践中即使实行混业经营,也未必能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服务。这就需要我国深入分析各方面不良因素,对我国还不具备实行完全混业经营这一局面先搁浅,加大对分业经营模式的改革力度,使分业经营成为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必要的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 何鑫.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转变经营发展模式的必要性及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 2015 (11):87,97.
  [2] 张江川.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必要性分析[J].消费导刊,2008(15):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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