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创新机制的探究

更新时间:2020-04-21 来源:农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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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适宜种植和开垦的土地并不是很多,土地在我国分为农用耕地、建筑用地、林业用地等。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开发商为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占用了部分农用耕地作为建筑用地,使农用耕地越来越紧张,而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迫切需要解决耕地的保护与监管问题,耕地不仅是农民的经济来源还是国家农业经济的基础,加强保护耕地土地管理并创新管理机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
  
  关键词: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新机制;措施
  
  工业、农业历来是国家建设的基础国策,直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任何不均衡的建设行为都会导致严重的问题出现。科技的进步给各行各业带来技术的飞跃,但科技离不开群众的基础,群众离不开生存的基础-粮食,而粮食通过农用耕地来实现。而目前对耕地的保护管理制度还存在欠缺,人们自觉遵守并保护的意识较差,导致过度开发使土地沙化,或随意圈占耕地作为建筑用地,以及利用圈占土地方式榨取建筑用地占地时的补偿,种种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提醒着我国的耕地保护机制整改和创新刻不容缓,利用网络、数据、法律、行政等相关手段建立一套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减少耕地的破坏和流失,下面通过几个方面来探究耕地保护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创新。
  
  一、全面规划各项用地
  
  建立耕地保护与管理体系全面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四规”融合,建设金字塔式的分级规划管理。首先,要根据全省的耕地使用计划、目标和方向进行因地制宜的分配,对土质土况、地势地理进行了解与掌握并分析,然后按市、县、乡进行耕地保护任务分配,确定年度耕地各项计划,使其能够更好地确保耕地的使用。
  
  其次,根据不同的比例尺来进行耕地数据库的建立,通过卫星或航测正射影像建立底图资料,建立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规划等管理信息为一体的全数字化基础性土地管理信息资料,为宏观调控及土地的保护,提供准确的管理信息。
  
  第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的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完善落实节地制度,严格落实部省及市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通过国家监管省级城市,省级管理监管省内地级市,市级管理监管管辖内的县,县级管理监管乡镇耕地保护区的网络管理形式,形成层级制约与牵制,实现耕地保护的全面落实
  
  二、规范耕地使用流程
  
  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耕地使用过程中,应通过正规合理的流程,实现考核、审批、评估、建设、监督等一系列的耕地用途转换工作,避免个别人员由于私人利益导致耕地保护与管理失效。由于地方上报审批地图,上一级部门对其并不了解,因此容易出现审核漏洞,不能真实反映耕地被占用和耕地复垦情况。
  
  因此,首先要以已经建立的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区的调查资料为底图,深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所有权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和外业测量,建成覆盖城乡的地籍管理一体化平台,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工作。将每审批一块用地都落到工作底图上,根据该区域的卫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做套合比较,认真落实审批监管任务。
  
  其次,组建土地出让评估机构库,对土地进行评估,通过公开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派工作人员同评估机构共同进行现场勘查,了解耕地具体情况,搜集与耕地相关的材料,并就评估方法和技术路线及时与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三,规范测绘市场管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强化测绘成果使用保密管理,开展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测量标志管理和维护工作。第四,根据市场形式,对耕地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根据市场变化和要求对土地进行定级及确定基准地价,形成地区分类土地级别体系。合理划定范围、级别,对基准地价的级别与价格进行调整,真实反映目前土地市场行情。第五,要对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工作,通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内业数据处理等,使相关部门通过提供的数据依据,实现宏观调控。
  
  三、制定年度耕地保护目标
  
  落实监督机制为了真正实现耕地保护,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配耕地保护与管理的考核目标,并进行优秀评比。全面开展“创模 ”活动,围绕创模指标标准体系,扎实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推行指标预算、规模预核和“指标跟着项目走 ”制度机制,实行指标安排与耕地保护、供地率、卫片执法、批而未征调整等相挂钩、与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相统筹。在确保数量的基础上还要有质量的保证,建立政府耕地保有量考核,对单位 GDP 建设用地下降考核进行排名,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新增耕地面积等,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对于闲置土地还要尽快进行处置,加强对低效利用土地、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处置。健全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对于经常出现地质灾害的耕地区,应建立应急处理制度,以便遇到问题后可以迅速解决。在处理占用耕地农民权益保护的问题时,应合理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建立征收安置工作联席会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征地反馈、征迁考核制度;规范征地报批、批后实施、拆迁补偿安置程序。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比例范围内,确保市城区非工业类招商项目落地建设,限定城区储备入库规模等。
  
  同时,推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监督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的制度,使其更具有长效性和责任性,还可以出台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监督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突出抓好易腐多腐领域制度建设,强化效能问责。
  
  结语:
  
  通过结合科技手段和行政干预方式,将会大大提高对耕地保护新机制的成效,强化行政分工,具体落实到点,做到有章可寻,有责可问。正确引导、安抚农民心态,保障各阶层人民权益,实现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林业用地三管齐下,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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