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代发论文现象产生原因及对策

更新时间:2020-02-12 来源:本科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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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系列高校学术腐败事件,再次触动了全社会的神经。然而,正当人们将反腐的目光聚焦于学术论文腐败时,却忽视了论文发表---学术论文“从诞生到面世”的另一个环节。由此,一方面是论文发表的“潜规则”,一方面是“学生评定奖学金、教师评定职称”等巨大的市场需求,在这背后自然催生出了一个新兴行业---“论文中介机构”.代写代发论文现象迅速滋生蔓延。而论文代写代发行为的隐蔽性如何甄别? 论文中介机构如何规范? 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1 论文代写代发的乱象。      每当高校学生毕业之时,各种牛皮癣式的“代发论文”的小广告在校园内随处可见,有些小广告甚至被堂而皇之地贴进了学校的公共宣传栏,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网站广告更是五花八门,许多网站打着“文化公司”、“期刊联盟”等旗号,直言不讳地做着论文代写代发的广告,各种乱象令人咂舌。      有记者暗访了解到,某代发机构其代理的省级期刊 36 家,国家级期刊 36 家,核心期刊达 35 家,期刊涉及部分全国中文类核心期刊、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万方数据收录期刊等,学科内容涉及多个方面。此外,他们还设置了专门的收费标准和代发流程。      有学者认为: 纵观有偿论文市场的发展历程,已经由“粗放型的零售时代”---最初的由刊物出版方直接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的方式,发展到“集约化的批发经营时代”.即由大量专业代理商代理论文发表。在有偿论文市场上,论文代理商的存在“价值”已不仅仅是让“发论文显得如此简单”,而且更是让“写论文不再那么麻烦”.      在这场论文代写代发的利益博弈当中,部分青年学子也从中窥探到了商机,一张稿件录用通知书也能带来利润,由此他们也从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另外,加分的“明文规定”和发表“潜规则”激发的客户需求,存在“潜规则”的尴尬对抗。这导致论文代写代发在网上网下都十分火爆。      2 产生根源。      2. 1 “以刊论文、以文定才”的不合理评价体制。      对于论文代写代发的种种乱象,社会上对此早已恶评如潮,在现实中却愈演愈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名教授乔新生指出了原因: 一是我国的科研领域普遍进行的“大跃进”运动,发论文只重数量,不重质量。二是我国的职称评定方法非常不科学,集中评审,过于强调数量指标,而不重视质量指标。三是目前我国学术刊物实行的分级制。      当前我国在学生升学、毕业、人才招聘、职称和职务晋升、科研水平评价等方面,均以所刊发的论文数量及其发表论文的刊物级别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这就形成了“以文定才、以刊论文”的惯性评价思维。而“以刊论文”的刊本位人才评价,既是对期刊评价的误读,也是对学术评价科学目标的严重背离,是学术评价行政化的一种使然。      2. 2 期刊编辑职业道德和行业监管的缺失。      论文中介机构之所以这么兴旺,除了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外,还与期刊自身的行业自律和监管缺失有关。当前,一些期刊社以及部分编辑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与一些论文代写代发机构相互勾结,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编辑借着对审稿流程的熟悉,钻稿件审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的空子,私下违规接受一些论文代写代发机构的稿件,并从中牟利; 另一种是一些期刊利用国家政策和法律对是否征收版面费、征收多少版面费没有明文规定的空子,凭借刊物影响力,漫天要价,肆意让作者支付高额的版面费,并从中牟取暴利。其“责任主要在于期刊杂志社的行业自律不够,虽然发稿本应经正当渠道,根据规定选稿,但代发机构一般都将关系延展到期刊的内部人员,通过捷径帮人发稿。”      2. 3 对代写代发乱象进行规制的困境。      对于当前日益猖獗的论文代写代发行为,一方面是难以遏制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是法律和监管的乏力。论文代写代发“交易”一般都在私下进行,非常隐蔽,监管难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治。目前我国对论文代写代发行为还没有相应的立法举措。对此,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克祥指出:“这样的代发机构或代发人是很难定性的,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能证明其行为属于违法。”      正是由于立法上的缺陷,造成了对当前这种论文中介机构的打击不力。目前,我国对期刊收取版面费、收取多少版面费的问题,尚未有一个明确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这也给一些期刊可操作的灰色空间。      3 对策与建议。      3. 1 创新人才评价体制。      对于当前出现的论文代写代发的各种乱象,“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李老师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流弊源自于体制安排和社会需求,须从体制上寻找突破口。”      要创新我国的人才评价体制,首先需要实现以下几个转变: 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评价导向,以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评价为目标,评价重点要由单纯的结果评价向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数量评价向以质量为主的评价、单一要素评价向多要素的联合评价、单纯的科研量化评价向创新能力评价转变。改革高校学生、研究生培养模式,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来讲,坚持论文评价的普遍主义原则; 坚持同行评议原则; 坚持文献计量补充性原则。      3. 2 加强期刊行业自律和监管。      论文代写代发乱象产生的另一原因是期刊界的行业自律和监管乏力。对此,赵克祥认为,“实际上代发论文很难界定其是否违法。”“但该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学术精神和道德,期刊行业应加强自律。”      作为期刊界同仁应为消除学术腐败把好关。首先,应充分发挥期刊协会的行业监管作用,制定期刊抵制中介的自律规约和惩罚机制,使期刊界同仁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其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局应及时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期刊出版发行环节的监管,同时建立期刊退出机制,对于与中介机构勾结相互牟取暴利,违规出版和发行的,将实施严格的惩戒措施。从期刊自身来讲,首先要制定完善的论文审评制度和集体评议制度。其次,建立学术编辑把关制度。      3. 3 规范版面费用收缴。      目前国家既没有相关的指导文件和管理办法,也没有相关的立法规定,导致期刊收取版面费、收取多少版面费问题成了灰色地带。尤其是近几年来,“以刊论文、以文定才”惯性评价思维的固化,一些核心期刊凭借期刊的影响力,肆意收取版面费,而且数额也水涨船高,这给了部分见利忘义的期刊和中介机构以可乘之机。因此,规范和整顿期刊版面费收取行为势在必行。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立法机关尽快出台有关期刊版面费收取等问题的政策法规,消除版面费收取行为的灰色空间。      3. 4 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对于当前论文代写代发乱象打击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打击的于法无据。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文学院院长刘明华曾表示:“目前,对于网上大肆叫卖代写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政府应该加快对此方面法律的出台,以便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另外,他还建议,应加大对互联网营运商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和关闭从事该项业务的网站,净化网络环境。鉴于目前我国执法无法律依据的现状,他也希望尽快修订《教育法》、《互联网管理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从而加强法律规制的力度。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和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加大惩罚力度,有效遏制论文代写代发乱象的蔓延。      4 结语。      目前,论文代写代发已形成了产业链,成为学术腐败的一张巨大温床。其乱象愈演愈烈,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要想彻底铲除论文代写代发的乱象,须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完善法制和监管,从源头上加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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