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脑病经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的临床效果

更新时间:2019-12-19 来源:临床医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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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2年5月~2015年11月收治的尿毒症脑病患者256例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常规组与联合组,各128例。其中常规组男89例,女49例,年龄43~60岁,平均年龄(42.4±3.5)岁,透析时间10~47个月,平均透析时间(34.6±10.5)个月;联合组男93例,女35例,年龄47~58岁,平均年龄(40.3±3.1)岁,透析时间10~49个月,平均透析时间(32.4±10.1)个月。患者原发疾病分别为:13例慢性肾盂肾炎,21例高血压肾病,54例慢性肾小球肾炎,8例多囊肾,26例糖尿病肾病,6例梗阻性肾病。所有患者均自愿参加本次试验,并签署相关同意知情书,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获得患者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纳入标准

  主要纳入标准:(1)根据临床各项指标检查结果确诊尿毒症脑病;(2)无精神神经病史;(3)不存在血液灌流、透析禁忌症;(4)无器质性脑血管疾病。

  1.3、方法

  治疗前对所有患者进行肾功能相关指标及体内电解质等治疗的测定,常规组患者测定相关指标后采用常规的血液透析治疗,每分钟血液流量设为200~250 mL,4~5 h/次,每周2~3次。联合组患者则实施血液透析滤过联合血液灌流的治疗方法,主要仪器为费森尤斯4008 s血滤机、聚砜膜WRGO-F15血滤器、HPUS-I型血液灌流仪灌流器,每分钟血流量为180~220 mL,每分钟透析液流速设定为500 mL,血滤器与血液灌流器进行串联治疗2~2.5 h后换下,继续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3~4次,使用肝素钠生理盐水对仪器及管路进行冲洗,每周治疗1~2次,2~3 h/次。治疗后再次进行相关指标的检测,并进行相关的记录。

  1.4、疗效判定标准

  根据尿毒症脑病临床治疗标准进行以下规定,显效:临床表现及相关体征基本消失,实验室化验指标基本达到正常水平;有效:临床表现及体征明显改善,部分实验室指标恢复正常;无效:病情无改善,甚至加重。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9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以例数(n)表示,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 果

  2.1、患者治疗疗效评价

  根据对患者治疗的观察记录数据进行分析,联合组患者有效治疗率为87.50%,明显高于常规组的50.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患者治疗有效率对比 [n(%)]
表1 患者治疗有效率对比 [n(%)]

  2.2、患者治疗前后相关基础指标比较

  联合组患者治疗后肾功能(Cr、PTH、BUN、β2-MG)、电解质(K+)指标均得到明显改善,且改善状况明显优于常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相关基础指标比对(x±s)
表2 相关基础指标比对(x±s)

  3、讨 论

  尿毒症脑病为临床尿毒症患者常见并发症,临床常规治疗方法多以常规血液透析为主,其主要特性为允许易通过透析膜且分布密度较小的毒素,血液灌流主要依靠吸附剂,对导入吸附管内的血液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吸附,主要用以清除不能通过透析膜且分布密度较大的有毒物质。两种方法利弊共存,单一使用疗效不甚理想,近年来两种方法联合应用的治疗方法逐渐得以应用,联合方法可以有效的清除患者体内毒素,使得体内的电解质、酸碱紊乱状况得以改善,降低并发症的发生,治疗疗效相对理想,保障了患者的生活及生存质量。

  实验结果显示:相较于实施单一的血液透析的常规组,联合组患者治疗疗效更加理想,联合组有效率为87.50%,明显高于常规组的50.00%;根据分析观察患者的记录数据发现,治疗后的联合组患者的临床肾功能指标及电解质指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而常规组改善不甚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血液灌流与血液透析滤过联合应用于尿毒症脑病的治疗疗效相较于单一治疗手段具有更为理想的疗效,该方法可以有效缓解患者相关疾病体征,大大提高了患者体内毒素的清除率,应在临床治疗进行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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