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

更新时间:2019-06-23 来源:伦理学论文 点击:

【www.rjdtv.com--伦理学论文】

    摘 要: 网络伦理学是正在兴起的应用伦理学科。文章阐述了网络伦理学的兴起背景, 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的关系, 在深入分析了国外网络伦理学研究现状和热点主题的基础上, 从问题域的角度对网络伦理学可能的知识范畴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网络伦理学 计算机伦理学 信息伦理学 知识范畴
    1 网络伦理学的兴起背景网络伦理学是研究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以及计算机网络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的一门应用性学科。作为信息网络时代的应用伦理学科, 其兴起与下列背景密切相关:
  1.1 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所产生的各种问题信息网络技术的社会应用在给人类带来效率和文明的同时, 随着其成为新的社会基础结构, 也带来了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如隐私权受到的威胁、知识产权的侵犯、日益猖獗的信息犯罪、情感危机、人性异化、国家信息主权的削弱以及信息生产、流通与分配中的利益利害冲突, 等等。从网络信息活动的伦理维度, 我们将这些问题归结为网络信息道德问题, 它集中反映出现代信息活动所面临的价值失落和伦理困境。
  这种状况提醒人们, 要解决现代信息活动中所面临的问题, 仅仅依靠技术的智慧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动员更多的社会技术和文化智慧, 需要包括道德规范在内的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因为只有当人具有充足的自觉意识时, 问题的辩识和解决才会比较容易些, 只有当外在的东西内化为人自身的文化构成因子时, 才会持续地起作用。因此, 信息活动在步入计算机网络时代之后, 当它回过头来审视自己要继续前进的道路时, 发现自己无法不面对来自道德的审查、规范和引导。而根据伦理学的学科气质, 在许多情况下, 常常是道德生活本身愈呈现危机和困境之相, 作为道德研究之科学的伦理学知识之镜反而愈具有理论穿透力和解释力,网络信息道德问题的出现是网络伦理学兴起的最重要的背景。
  1.2 伦理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是当代伦理学发展和演变的基本趋势和潮流, 表达了人们期望伦理或道德能够成为解决社会实践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的一种现实力量或内在机制的理论设想。一方面, 它反对脱离现实只作空洞的逻辑推演或架空道德价值的理论倾向, 主张对现实重大问题的伦理维度进行分析,为这些问题所引起的道德悖论的解决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为赢得相应的社会共识提供伦理上的理论支持; 另一方面, 它反对回避崇高, 一味迎合世俗, 放弃伦理学的实践精神和放下批判武器的态度。

  生命伦理、医学伦理、基因工程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经济伦理、国际关系伦理、两性关系伦理、媒体伦理、动物伦理、网络伦理( 计算机伦理, 信息伦理)等应用伦理学分支学科的出现, 体现了伦理学反思从单纯的理论构造、规范论证过渡到关注实践这样一种历史性的转变。按照着名计算机伦理学家理查德·斯皮内洛( Richard. A.Spinello) 的观点, 似乎每个 10 年都会产生一些向社会提出严重挑战的重大道德问题, 如果说 70 年代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是环境恶化和官员受贿, 80 年代是商业欺诈和经济中的信用危机, 那么, 90 年代以来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无疑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深度应用所产生的大量信息问题。
  因此, 无论是伦理学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 还是外在的社会实践需求, 当代应用伦理学都无法回避信息活动中的道德问题这一时代和社会实践中的重大主题。面对网络信息活动的道德困境, 伦理学适时做出自己的理性思考和回应, 这既是伦理学学术生命的一部分, 也是伦理学界与信息学界寻求跨学科知识建构( in-terdisciplinary knowledge construction) 的一种努力。
  1.3 信息资源管理发展的需要信息资源管理( IRM: Information Resources Management)兴起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 被视为信息管理发展的新方向。与传统以“技术支持系统”为中心的信息管理不同,信息资源管理将伦理道德直接纳入学科理论和管理实践中,伦理道德同技术、经济、法律、政策一起, 共同构成现代信息管理的理论要素和管理手段。例如, 卢泰宏教授的 IRM三维架构理论认为, IRM是信息资源的技术管理、信息资源的经济管理和信息资源的人文管理的集约化( integrated) , 而人文管理主要包括政策、法律和伦理要素。
  美国信息资源管理协会主席克斯罗蓬( Mehdi Khosrowpour) 教授主编的《信息资源管理的前沿领域》 第 2 卷中, 16 个专题中有 4 个专题讨论信息伦理及其相关问题。说明现代信息管理在解决其所面临的大量复杂棘手的问题时, 自觉地将伦理道德作为内在的机制性力量, 企图通过与其他管理手段的互补协调, 提升信息活动的道德水准, 赢得卓越的信息管理和发展前景。
  2 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的关系从研究的视野、范围和问题域来看, 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具有密切的关系。
  2.1 计算机伦理学( Computer Ethics)计算机伦理学是国外学者广泛使用的一个称谓。按照美国计算机伦理学家摩尔( James Moor) 的经典定义, 计算机伦理学是“研究计算机技术的本质及其社会影响, 制订计算机伦理应用的政策和为这些政策的正当性进行辩护”的应用伦理学科。
  萧成勇和张利认为, 计算机伦理学是对计算机技术的各种行为( 尤其是计算机行为) 及其价值所进行的基本描述、分析和评价, 并能阐明这些分析和评价的充足理由和基本原则, 以便为有关计算机行为规范和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的一种理论体系。可以看出, 他们对计算机伦理学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
  2.2 网络伦理学 ( Nethics, Cyberethics, Network Ethics , In-ternet Ethics)网络伦理学是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而产生的, 也是中外45学者广泛使用的一个学科称谓。李伦认为, 网络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网络伦理学以研究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为 已任; 广义网络伦理学则不仅研究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 也研究计算机网络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
  作为一门完整的学科, 网络伦理学是研究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以及计算机网络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史云峰认为, 网络伦理学是一门全新的、以网络道德为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学科, 即关于网络道德的学说。而网络道德则是探讨人与网络之间的关系, 以及在网络社会( 虚拟社会) 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在网络社会中, 网络道德主要依靠一般的善恶观念和个人的内心信念为行为标准, 确定其内涵和外延, 关系到这门学科的未来和发展。可以看出, 史云峰所指的网络伦理学是狭义的网络伦理学。
  2.3 信息伦理学( Information Ethics)信息伦理学被罗格森( Simon Rogerson) 和贝奈姆( TerrellW. Bynum) 视为第二代计算机伦理学。
  信息伦理学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信息伦理学是指信息技术伦理学(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thics, IT Ethics; Information and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Ethics, ICT Ethics) , 世界科技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信息社会伦理分委员会 ( COMEST) 、斯皮内洛( Richard A. Spinello) 早期的工作基本上可归为这一范畴。
  广义的信息伦理学则探讨与信息相关的所有方面的伦理问题, 而不局限于信息技术的范围。
  美国国际信息伦理学中心也认为, 信息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但是他们的看法与上述观点不同。他们认为, 广义的信息伦理学是研究一对多等级结构的大众传媒( 媒体伦理学, Media Ethics; 新闻伦理学, Ethics of Journalism) 、计算机科学( 计算机伦理学, Computer Ethics) 和作为平等媒体的因特网( 网络伦理学, Cyberethics) 中的伦理问题的应用伦理学科 。 狭 义 的 信 息 伦 理 学 研 究 因 特 网 ( 网 络 伦 理 学 , Cy-berethics) 、信息和知识管理( 与管理伦理学有关) 以及图书馆、档案领域里的伦理问题的应用伦理学科。不难看出, 我们所理解的广义信息伦理学既包括美国国际信息伦理学中心的广义信息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也包括其狭义信息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2.4 三者的关系由以上简单的介绍可以看出, 信息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最广, 涵盖了计算机伦理学和网络伦理学的研究范围。计算机伦理学与网络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有所重叠, 也有所差异。网络伦理学一般不论及人工智能、专家系统等方面的伦理问题, 但计算机伦理学却不能回避这些问题。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计算机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研究的问题, 也包括一切信息传播技术( ICT) 如电信技术、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等带来的伦理问题, 还包括大众传媒、新闻、图书馆、档案等领域的伦理问题。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 计算机伦理学、网络伦理学、信息伦理学三者所研究的对象、问题域和内容基本相同。因此,如果不需特别区别的话, 我们可以将三者视为同一学科。正如斯皮内洛所指出的“:‘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有时可以交换使用。”本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网络伦理学这一学科称谓。
  3 国外网络伦理学的研究现状1976 年, 美国应用伦理学家曼纳( Walter Manner) 正式提出并使用了“计算机伦理学”这一概念,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专家威森鲍姆( Joseph Weizenbaum) 出版了具有经典意义的着作《计算机能力与人类理性》。1985 年, 美国着名哲学家杂志 《元哲学》( Metaphilosophy ) 10 月号同时发表了摩尔的《什么是计算机伦理学》和贝奈姆的《计算机与伦理学》两篇论文, 被西方学术界视为计算机伦理学诞生的重要理论标志。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开始, 随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因特网的应用, 信息网络成为新的社会基础结构, 计算机伦理学所设定的研究视域对解答信息网络社会整体上所面临的道德问题已显得力不从心。1996 年, 罗格森和贝奈姆共同发表题为《信息伦理学: 第二代》的文章, 指出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所产生的伦理问题为研究内容的计算机伦理学研究范围有限, 深度不够, 应用领域狭窄, 属第一代计算机伦理学, 第二代计算机伦理学应为信息伦理学。高尼亚科( KrystynaGorniak) 倡导建立有力的信息伦理理论来为网络社会提供指南和决策; 卡普罗( Rafael Capurro) 考察了信息社会所面临的伦理挑战。
  这些学者的主张和做法反映出网络伦理学( 计算机伦理学; 信息伦理学) 的学科追求, 即为网络信息社会伦理问题的解答和新的道德秩序的建立提供道德论证和理论帮助。目前, 国外网络伦理学的研究状况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归纳:
  3.1 网络伦理学论着迅速增加仅以着作为例, 根据泰万尼( Herman T. Tavani) 所进行的文献统计分析, 1997 年以来已出版网络伦理学 ( 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 专着、教科书、论文集 100 余种,[ 19]
  表 1 列出了部分有较大学术影响的着作。从学术期刊上看, 除原有哲学、计算机类刊物大量刊登网络伦理学论文之外, 专门的网络沙勇忠 牛春华: 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462007 年第 3 期图书与情报伦理学学术期刊自 90 年代以来陆续创刊, 成为网络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园地( 表 2) 。
  3.2 网络伦理学专门研究机构的建立和学术会议的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成立了专门的信息伦理项目 ( INFOethics) ,世 界 科 技 知 识 与 技 术 伦 理 委 员 会( COMEST) 成立了信息社会伦理分委员会 ( Sub- Commissionon the Ethic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 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 IFLA) 成立了信息存取与表达自由委员会( Committee onFree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除了这些国际性的研究机构之外, 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成立了全国性的或专门的信息伦理研究机构,如美国华盛顿布鲁克林计算机协会、英国 De Montfort 大学的计算与社会责任中心 ( Center for Computing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澳大利亚的计算机伦理研究所(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Computer Ethics) 等。这些研究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国内、区域性或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有效地促进了网络伦理学的研究与学术交流。( 表 3)3.3 网络伦理教育的开展早在 1979 年, 贝奈姆就在美国的大学开设了计算机伦理学课程。1985 年, 约翰逊( Deborah Johnson ) 也开出了计算机伦理学课程, 她编写的《计算机伦理学》是第一部正式的计算机伦理学教科书, 至今已出了第 3 版, 成为大学计算机伦理学的标准教材。进入 90 年代, 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为大学生、研究生开设各种计算机伦理、网络伦理、信息伦理学课程或专题讲座( 表 4) , 网络伦理教育成为正规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4 职业伦理规范的制定与实践国外网络伦理学的研究不仅注重实证分析, 而且非常注刊名 出版者 创刊时间 备注伦理与信息技术 Kluwer 学术出版社( 荷兰) 1998 季刊信息伦理学学刊McFarland and Company,Inc.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了着名的“计算机伦理十诫”。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协会提出了“六种不道德的网络行为”, 日本电子网络集团( Electronic Network Con-sortium) 发布了《网络服务伦理通用指南》, 英国计算机学会( British Computer Society, BCS) 、 加 拿 大 信 息 处 理 学 会( Canadian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ociety, CIPS) 、美国信息科学学会( ASIS) 等也制定了各自的职业伦理准则。根据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 (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Information Pro-cessing) 特别兴趣小组 SIG9.2.2 主席柏留尔( Jacques Burlier)教授的总结, 当前信息伦理规范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伦理守则  上述所列举的只是部分有影响的( 职业) 伦理守则。美国伊利诺依理工学院职业伦理研究中心在其网站上就提供了数十家机构的( 职业) 伦理守则。
  职业伦理规范的制定与实践使网络伦理研究由抽象走向具体, 在实践中获得其理论生命力。
  国外网络伦理学研究发展迅速、涉及问题广、参与面宽、社会重视程度高, 注重理论研究与伦理道德实践的并重, 是西方社会对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网络时代所做的一种重要伦理思考和道德准备。
  4 国外网络伦理学研究的热点主题检索 Elsevier 和 Springer 数据库 2005 年和 2006 年关于网络伦理学的研究文献并进行简单主题分析, 得出国外网络伦理学研究的 10 个热点主题。
  4.1 隐私问题对隐私权是人的自然权力还是一种工具性权力( instru-mental) 存在不同看法。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使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消费者与商家之间、雇员与雇主之间的隐私权冲突成为倍受关注的两个问题。另外, 政府能否实行“老大哥”式的全盘监视, 使公众的隐私置于“超级全景监狱”( su-perpanopticon) 的敞视之下。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考察信息隐私理论所面临的挑战,需要考虑隐私保护中技术与法律的平衡,以及组织的角色和组织处理数字隐私的战略等。
  4.2 电子商务中的伦理问题涉及电子商务中的信任、安全关注、垃圾邮件、隐私、欺骗、在线身份伪造、利益冲突、对儿童的在线营销、不支持广告标签的网站、“恐龙行为”等广泛的主题。其中信任问题是最受关注的一个研究主题, 涉及在线信任的条件、电子商务中影响信任的因素、电子商务的信任模型、建立信任的对策与技术方法等。如 A. Seleznyov 等研究了旨在自动控制信任建立与维护过程的 ADAM ( Autonomic Distributed Authori-sation Middleware) 系统及其应用;M.A.Patton 等设计了一种电子商务环境下评估、传播和建立信任的选择性技术方法。
  4.3 网络中的性别与种族亚当( Alison Adam) 认为合适的计算机伦理学研究方法需要考虑与性别有关的偏见, 她阐述了女性主义伦理学如何与注重观察的经验研究相结合, 以使计算机伦理学能够认识性别的特定意义。
  Val Singh 和 Se’bastien Point 考察了欧洲公司网站多样性声明中关于性别和种族的陈述, 发现虽然性别平等和种族多样性被视为公司的竞争资源或公司需要维护的重要价值, 但只有很少公司的声明直接将性别、种族多样性同公司不断增长的绩效联系起来。网络中新纳粹的种族歧视言行受到关注,性别在信息技术与网络应用中的角色也是探讨的主题。
  4.4 网络伦理的理论研究除对虚拟现实、人机交互、网络伦理的数字本体基础、传统伦理概念在数字环境下的元哲学解释等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外, 应用有关理论对网络伦理问题进行阐释是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 如 Justine Johnstone 用能力理论( capability theory) 来弥补传统伦理理论在解释诸如数字鸿沟、全球化等方面的不沙勇忠 牛春华: 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图书与情报足,
  Herman T. Tavani 讨论洛克的产权理论对知识产权和信息共享解释的可能性,此外, 关于网络伦理原则与规范的研究也是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
  4.5 信息技术设计中的伦理问题信息技术( 系统) 设计与展现对每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秩序都是重要的, 信息技术设计应考虑技术的政治和伦理维度, 将道德因素内嵌于技术系统和技术过程。研究主题涉及信息技术设计中政治与伦理的关系,
  伦理原则的应用,
  设计中如何保持伦理的可见和可操作,
  以及数据库系统、人工智能系统、搜索引擎、计算机软件、界面设计等典型信息技术设计中的伦理问题。约翰逊提出了技术道德行为( TMA: Tech-nological moral Action) 概念, 认为 TMA 由计算机用户、系统设计者和计算机系统三者联合来实现, 并讨论了原因责任、道德责任、角色责任三种有时重叠的责任。
  4.6 信息技术与软件使用中的伦理问题涉及信息技术的伦理意含, Web 挖掘技术、纳米技术、基因技术、神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元数据标签等新技术以及软件产品使用的伦理问题。其中数据挖掘的伦理问题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 研究涉及用户隐私、知识产权、对个性特征的忽视、信息安全等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模型及技术方法。
  泰万尼对人类基因组计划( Human Genome Project) 应用数据挖掘技术和私营公司的参与, 表达了隐私和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方面的伦理关注, 提出了应对挑战的政策建议。
  4.7 网络社群的伦理问题以虚拟现实( virtual reality ) 的研究为基础, 扩展到对网络空间( cyberspace) 、网络社群( communities in cyberspace) 、网际社会( cyber society) 、虚拟全球文化( virtual global cul-ture) 等问题的探讨。虚拟现实使主体、客体、事实、真假等重要哲学概念和真实生活的常识所受到的冲击, 由此影响到网络社群的生存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思考。对虚拟生活来说, 商谈伦理和理性的公共使用在任何时候都应得到强调。
  4.8 网络治理与监管涉及网络治理结构、利益相关者管理、Web 的监管模式( 故障监管、缺省监管、设计监管、财产监管、主题监管) 、信息自由、网络过滤、反恐语境中的电子邮件监视、网络色情管制、无线传播技术应用中的隐私监管以及网络政策与法律、网络伦理标准与伦理守则等主题。Charles Vincent 和 Jean Camp从开放性、安全、隐私、协同性方面比较了 ITU、W3C、IEEE、IETF 四个机构所提出的网络标准, 指出如果将这些标准视为一种管制模式, 它们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可采纳的标准将综合各种模式的长处, 以适应民主社会多方面的需求。在网络治理与监管方面, 信息自由、隐私与监管的关系是广受关注的研究主题。
  4.9 网络教育的伦理问题涉及网络教育中的身份识别、商谈伦理等伦理理论在网络教学中的应用、网络伦理教育实验系统的设计、信息技术在组织伦理能力训练中的应用, 以及对不同行业和组织中员工伦理态度和伦理能力的调查等。建设试验仿真系统和专题伦理网站, 通过试验教学和角色扮演理解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伦理决策过程, 使网络教育合乎道德地进行, 是国外学者感兴趣的研究主题。
  另外, 伦理态度和伦理能力的调查有助于了解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别, 为有针对性的伦理教育和伦理管理提供素材和依据。
  4.10 全球信息伦理信息活动的全球性要求有同质性伦理的支持, 即要求有“可公度性道德”( commensurable morality) 或可普遍化的“底线伦理”( the minimalist ethics) 。
  通过多元文化对话达成伦理共识是建构全球信息伦理的重要路径。
  研究主题涉及全球信息伦理的基本规范或原则、核心概念或价值的跨文化比较、伦理文化多样性及其比较、跨国数据流所引发的利益冲突及其解决对策的伦理思考等。
  5 问题域视角的网络伦理知识范畴5.1 有关学者的认识一些学者从伦理议题或问题域的角度, 对网络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和内容进行了归纳。
  美国管理信息科学专家曼森( Richard O. Mason) 提出信息时代有 4 个主要伦理议题:( 1) 隐私权( privacy) , 指个人拥有隐私之权利及防止侵犯别人的隐私;( 2) 信息准确性( accu-racy) , 指人们享有拥有准确信息的权利及确保信息提供者有义务提供准确的信息;( 3) 信息产权( property) , 指信息生产者享有对自己所生产和开发的信息产品的产权;( 4) 信息资源存取权( accessibility) , 指人们享有获取所应该获取的信息的权利, 包括对信息技术、信息设备及信息本身的获取。曼森所提出的伦理议题属信息权利的范畴, 通常被称为 PAPA。
  贝奈姆教授在其《信息伦理学导论》教科书中, 分 10 章阐述了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分别是:( 1) 计算机革命;( 2) 伦理分析工具;( 3) 职业责任;( 4) 项目管理伦理;( 5) 计算机与安全;( 6) 计算机与隐私;( 7) 电子商务;( 8) 知识产权;( 9) 工作现场的计算机;( 10) 全球信息伦理。
  卡普罗在其《数字时代的伦理与信息》 一文中列举了信息伦理学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1) 信息领域的道德价值观的发展;( 2) 信息领域新的道49德权利的建立;( 3) 信息神话;( 4) 信息理论和实践中隐藏的矛盾和意识;( 5) 信息领域道德冲突的发展。这篇论文的主题虽然侧重于讨论数字时代图书馆的伦理问题, 但从中可以窥见卡普罗对信息伦理学研究范畴的基本认识。
  斯皮内洛在其 《信息和计算机伦理案例研究》 一书中设置了以下内容:
  ( 1) 信息伦理: 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利用和信息保存中的伦理问题, 涉及了信息管理中三个关键的方面或环节;( 2) 计算机科学伦理: 包括软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问题、计算机安全与计算机犯罪、信息产品的可靠性和厂商的道德责任等;( 3) 社会问题: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社会和文化所产生的影响。
   在与泰万尼合编的《网络伦理学文献汇编》一书中, 他将 45篇论文组织为 6 章, 分别是:( 1) 因特网、伦理价值与概念框架;( 2) 网络管制: 言论自由与内容控制;( 3) 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 4) 网络空间的隐私权;( 5) 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 6)职业伦理与行为守则。
  可以看出, 斯皮内洛所设定的研究内容大致上包括了“网络伦理”、“计算机伦理”和“信息伦理”, 是一个包容甚广的研究框架, 与我们的认识基本相符。
  胡弗( C.Huff) 和马丁( C.D.Martin) 从信息伦理课程设计的角度表达了他们对信息伦理学研究内容的观点。他们认为, 信息伦理课程设计必须兼顾伦理议题、社会层级及科技之间的关系。社会层面包括个人、团体、组织、文化、协会、国家及区域等不同的 7 个层级, 伦理议题则包括生活品质、权力的使用、风险与信任、财产权、隐私权、公平及获取、诚实及欺诈等7 项议题, 社会层级与伦理议题的相互交叉构成信息伦理课程的主要内容, 而信息科技渗透于每一个具体的内容讨论中。
   国内学者严耕等人认为, 网络伦理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 1) 具体问题: 即在网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包括网络行为的具体规范、网络行为具体性质的界定和网络具体问题的研究。( 2) 交叉问题: 即网络与社会其他现象相关联而出现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网络本身的运作和操作问题, 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如社会分层、民主体制、数字鸿沟、文化及意识形态冲突等。( 3) 理论问题: 即由网络道德问题引起的深层次的哲学问题。包括对网络伦理的理论流派的分析研究、对网络出现后产生的人类新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理论阐释、原有道德伦理原则在网络行为中的适用性问题。
  5.2 网络伦理学的可能知识范畴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 从问题域或伦理议题的角度, 笔者尝试提出网络伦理学可能的知识范畴。其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 1) 基本理论问题。包括信息活动的伦理维度、网络伦理学的基本范畴、网络伦理的理论分析工具、网络伦理学方法论、网络伦理原则与规范、基于信息技术与信息网络的人类新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理论阐释, 传统伦理概念适用性的元哲学解释等。
  ( 2) 网络信息活动中所面临的现实伦理问题。包括信息自由与知识产权、网络自由与网络监管、信息权利与社会公正、个人隐私权、计算机犯罪、黑客与信息安全、信息不平等与贫富分化、IT 产品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责任、企业的信息技术与反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与信息系统中的伦理问题、计算机专家的伦理责任、用户的伦理困境等。
  ( 3) 个人、组织、国家的网络信息伦理问题。包括个人、组织、国家在信息活动中的信息需求、信息能力和信息行为考察, 个人、组织、国家在信息活动中的信息权利及其差别, 个人、组织、国家在信息活动中的伦理责任与相应规范, 全球信息伦理等。
  ( 4) 网络伦理的社会调控与培育问题。包括网络伦理的社会调控机制、网络道德自律、网络礼仪、伦理规范、道德教育与培训、社会赏罚与监督机制、自律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信息立法、信息政策、信息伦理规范的实施效果评价等。
  这一知识范畴既标示出网络伦理学的基本知识规定和知识结构, 也显示了网络伦理学的知识积累方向。它是在信息与伦理双重视域的交叉结合中建构起来的关于网络伦理学的可能研究内容与知识框架。可以预料, 随着网络信息社会图景的逐渐展开, 网络伦理学必将沿着上述知识范畴进行有效的知识积累, 成为应用伦理学谱系中最具生命力的新学科。
  参考文献:
  [ 1] [ 9] 李伦.鼠标下的德性[ M] .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
  [ 2] 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 M] .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 3] 罗国杰等.应用伦理学丛书总序[ M] .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
  [ 4][ 13][ 15] 理查德·斯皮内洛着; 刘钢译.世纪道德: 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 M]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9.
  [ 5] 卢泰宏, 沙勇忠.信息资源管理[ M] .兰州: 兰州大学出版社, 1998.
  [ 6] Mehdi Khosrowpour. Advanced Topics in Information Re-sources Management ( Vol.2) [ M] . Hershey: Idea GroupPublishing, 2002.
  [ 7] J. H. Moor. What is Computer Ethics?[ J] Metaphilosophy,1985, 16( 4) : 266—275.
  [ 8] 萧成勇, 张利.计算机伦理学及其本质问题略论[ J]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1996,( 3) : 27- 30.
  沙勇忠 牛春华: 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502007 年第 3 期图书与情报[ 10] 史云峰.网络伦理学初探[ J] .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2,( 3) : 63- 66.

本文来源:http://www.rjdtv.com/zhexuelunwen/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