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越语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的探讨

更新时间:2019-06-20 来源:国际私法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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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贸越语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通过分析当前国际商法课程在商贸越语专业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设置国际商法课程,依据不同专业确定教学内容,注重教材的选用,丰富教学方法和手段,挖掘校外教学资源,加强实践训练,采用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等教学改革措施来提高国际商法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学改革;商贸越语专业;国际商法课程

  随着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尤其是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经济等方面的合作是越来越密切。越南作为东盟的一员,已经连续12年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广西和越南贸易、旅游、物流等行业的频繁交流,需要具备扎实越南语基础、又懂国际惯例(商贸知识)的东盟经贸人才。为此,在高职院校进行教学改革,商贸越语专业利用好国际商法的各种法律知识开设国际商法课程,培养适合东盟经贸发展需要的商贸越语专业人才,对于推动广西与东盟各国特别是与越南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繁荣,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主权暂时让渡与主权恢复是随时影响各国贸易的主要因素。因为,作为主权国家,始终起着主导地位。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下同)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它是该地区所有成员国对经济主权的自我限制和约束。开设国际商法,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在保持强化自己经济主权的同时,必须有原则地保持适度灵活性。比如,中国在强调自主制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同时,必须顾及东盟国家对中国某些出口产品的反应。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好商务越语,同样还要学好国际商法,并加以利用。为中国的经济法律服务,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惟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开展与东盟诸国之间的贸易活动,在交通方面具有其他省区不可比拟的优势,特别是在对越南贸易交通方面,陆路:首府南宁市距离越南首都河内市仅300公里;海运:广西与越南港口开通了多条直达的国际集装箱班轮线,广西北部湾港口与菲律宾、越南等东盟国家多个港口签署了缔结友好港口的协议,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货物有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而海运的运输成本最低是众所周知的。
  为了更加适应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发展以及满足国际贸易发展的要求,需要大量培养既懂东盟语言又懂国际惯例及国际商事活动方面的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奠定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交流的坚实人才基础。近年来,广西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都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尤其是商贸越语专业是将国际商法作为必修课或主干课程来开设,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理论发展的最新进展和动态信息,强化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应对复杂环境下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主要有国际商法概论、国际商事组织法(如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国际货物贸易法律(主要为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国际商事代理法、产品责任法、工业产权和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及保险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仲裁和民事诉讼等,可见,国际商法是一门内容丰富、综合性和实务性强的法律课程,而且理论体系比较分散,跨度较大,在学生眼里是一门难度大、枯燥无味,看似好几门法律类课程叠加在一起的课程,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商贸越南语专业学生来说普遍有畏难情绪。一般的高职院校都是将国际商法安排在第三学期上,但是,不少院校在安排教学计划时,仅注意到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几乎没有安排其他的法律课程,忽略了学生法律知识的承继性,没有做到由浅入深,逐层铺垫。学生连一些基本的法律专业术语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要面对难度较大的国际商法课程,学生的学习兴趣受到抑制。
  国际商法作为国际经济贸易的运行准则,对即将成为涉外商务人员的高职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除了商贸越语专业开设国际商法外,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也都开设有国际商法课程,但是这些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大纲几乎是完全一致的,没有依据专业的不同、所开设课程的时间不同来调整教学大纲,导致不同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大的趋同性,缺乏针对性。国际商法是一门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学生在国际商法学习中普遍缺乏实践的机会,尤其是学生缺少经济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等课程的铺垫,使得学生对于国际商法的学习缺乏应有的感性认识基础,很多学生只靠死记硬背是很难掌握该课程的具体内容的,效果较差。
  基于专业要求的差异性,有的专业将国际商法设为必修课,有的专业设为限制选修课,有的设为任意选修课,为此,考试的方式也就大不相同,必修课一般属于考试科目,而选修课一般属于考查科目,有的院校凡考试即闭卷,凡考查即写篇论文或交份作业草草了事,这样的考核方法对学生掌握知识都是不利的。
  开设国际商法,首先,要做好课程的铺垫衔接工作。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越南语专业是实行“1.5+1+0.5”的教学模式,即在国内学习一年半,到越南留学一年,在加半年的实习,因此,国际商法一般是安排在第三学期上。除了第一学期开设法律基础课外,在第二学期应该开设《经济法》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使得教师有足够的空间弥补授课对象法律知识的不足,学生也得到了学习高层次课程前的缓冲,能够起到很好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有利于克服学生的畏难情绪,提高学生学习国际商法的积极性。其次,增加实践课时的安排。目前,高职院校国际商法课时一般安排36至48课时,对于一门内容丰富、理论性较强、涉外性强的课程来说,这样的课时是不够的。为此,建议一般高职院校的海商法课程至少应安排在56学时,最好增加部分作为实践课时。专业不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不尽相同。在教学实践中应该依据不同专业确定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对于集装箱运输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要着重介绍货物运输法和海上保险法,对于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应着重介绍商事合同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而对于商贸越南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则应以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行为买卖为核心,重点讲授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买卖法、代理法和商事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选择教材,首先要考虑高职教育的实用性特点,尽量选择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其次,要注重教材的新颖性,教材内容应该与时俱进地反映出当前国内外商法领域的最新立法、司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再次,教材要能基本满足双语教学的需要,教材中一些法律专业术语和国际着名案例应采用双语形式印制,以方便学生拓宽知识面,强化外语水平。
  由于商务越语专业学生没有经过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思维的训练,而国际商法毕竟是一个法学分支学科,为此,国际商法课程体系脉络不鲜明、知识点繁杂而零散,两大法系制度容易混淆,往往在同一问题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以及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定,甚至在同一法系中,德国法与法国法、英国法与美国法之间也有区别,不易理解和掌握。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教师难教、学生难学,针对这些情况,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不断探索、尝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是一门术语较多、专业性较强的课程,通过图文并茂、声形俱备的多媒体课件教学,首先是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其次是节省了板书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增加了课堂的信息量;再次,多媒体的艺术性不仅有助于增强《国际商法》知识的亲和力,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课后教师还应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扩展性学习,进一步巩固知识点、拓宽知识面。案例教学在高职商贸越语专业国际商法课程中的主要目的,是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的一般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是最为关键的。首先,要选择经典案例,调动学生的兴趣,参与案例的分析,学生参与度越高,收获就越大。东盟是广西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而越南则是在东盟各国中与我国最为密切的、贸易额也是最大的,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选用与东盟国家,尤其是与越南相关的典型案例。其次,要选取案情复杂程度、难易程度适中的案例。商贸越语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较薄弱,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来选择法律关系不太复杂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再次,要注意及时更新案例。国际贸易具有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国际商法的案例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商法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为此,在选择案例时,应尽量选择发生在近期的案例,用最新的立法条款来解决纠纷,才能保证实际教学的需要。商贸越语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便于他们毕业后能胜任涉外经贸实务操作、服务、管理等岗位工作。在教学中,应以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行为买卖为核心进行讲解,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运用涉及我国的国际商法案例,启发学生思考,从一个小的知识点联想到一系列问题,使学生触类旁通,引导学生从多个角度思考和讨论问题,站在我国立场上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国际商法维护国家权益的本领和实际能力。
  课堂讨论教学方法是教师、学生就某一单元教学内容以问题为纽带而展开分析、讨论、辩驳及总结,从而获得真知的教学方法。在课堂讨论当中,教师是扮演一个引导者的角色,要采用适当的方法引导学生对所提问题展开讨论;而学生则是扮演主导者的身份,对教师所提出的问题多动脑筋分析、讨论并提出新的问题,实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互动。其突出的特点是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帮助学生加深对理论问题的理解。当然,课堂讨论也同时存在部分学生重视不够、准备不足等现象,由于时间较紧,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讨论。为此,在组织学生讨论时,应强调学生的参与性,把不同的问题分配给不同的学生课后研究,课堂讨论集中进行,讨论后教师进行总结,提高教学效果。
  理论知识只有应用于实践才能变成学生的能力,加强实践环节训练对于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国际商法这门实践性强的课程,除了使用案例教学,我们还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来辅助课堂教学。请进来就是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法律工作者以及银行、保险、证券、企业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人士给学生作讲座,介绍相关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拓宽学生的信息来源,并安排一定时间的互动,鼓励学生带着问题听讲座,听完讲座解决问题;走出去就是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前往法院、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进行观摩与调研,并要求撰写调研报告,对观摩、调研活动进行过程控制和考核,使学生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考试应注重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灵活性、创造性,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为此,考试形式应多样化,可通过闭卷、开卷考试,也可通过面试、写调研报告等方式来对学生掌握的知识情况进行考核。就国际商法的考试而言,笔者认为,无论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均宜采用开卷方式。试卷内容的覆盖面要广、题量适中,合理确定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的比例,在减少客观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主观题的比例,以便更全面地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
  国际商法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强的学科,是商务越语学生毕业后从事国际商务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门知识。高职院校商务越语专业的教学,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注重实用性,强化学生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具备一技之长,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屈广清.国际商法[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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