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道德人格缺失及其培育

更新时间:2019-08-07 来源:伦理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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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政治道德人格是个体在政治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人格,其发育和完善对现实政治发展和个人的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当代政治领域,最为严重和深层的问题就是政治道德人格的缺失。要改进中国的政治,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尤其是要改变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状况,一项重要而基础性的任务就是培育现实的、现代的、自主的新型政治道德人格。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教育是最为直接的途径,文化和制度是重要的环境因素,政治治理是最直接的手段。
  [关键词]政治道德人格 缺失 培育
   一、政治道德人格及其意义与人格,道德人格不同,政治道德人格的概念,并非一个公认的概念,因此对政治道德人格的概念有必要做认真的分析和界定。人格的概念已经为心理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学科广泛使用。人格一词源于拉丁语 Persona,是指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后来,这个词逐渐被赋予多种含义: “( 1) 一个人给他人的印象; ( 2) 人的社会身份和角色; ( 3) 特指有优质品质的人; ( 4) 人的尊严和声望; 等等”。
  心理学家借用了人格这个词,并对之进行了专业的研究,使之成为一个专门的术语。哲学家们从更高的层次对人格进行了阐述。康德把人格看成是“智力的机能、情感的机能和意志的机能的整合,看成是真善美的统一体”。马克思则更加注重人格的社会因素,他指出:“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人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伦理学所讲的人格是指个体的道德规定性,即道德人格。道德人格旨在揭示“人是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人应当怎样为人”的问题。个体的这种道德规定性,构成了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内在精神结构,并由此产生出比较稳定的或一贯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态度。
  道德人格是一个人内在的道德素质和外在的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是一个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综合体现。其重要性在于,它是个体内在精神世界的集中体现,在实质上可以等同于人的良知,是主体意识在道德方面的体现,是自我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道德人格是由某个个体特定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的有机结合。政治道德人格是个体在政治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人格。因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与政治关系密切,人的政治生活与一般日常生活也是高度重叠,所以政治道德人格与道德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相互交织。个体的道德人格内含着政治道德人格,而其政治道德人格也体现着其道德人格。我们强调政治道德人格,原因是个体在政治生活中的道德人格与一般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人格尽管密切联系,附属于同一个体,但毕竟存在着不可否认的差别。这种差别根源于政治伦理或道德与一般伦理或道德的差别。政治道德人格的概念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它聚焦于政治生活中的道德人格,既为研究道德人格提供了政治视野,也为政治研究提供了道德人格的维度。
  政治道德人格是实现道德自律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自律是人的一种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建立在自律基础上的道德才是真正主体的道德,也才是真正人的道德。主体实现道德自律,首先必须具有成熟的道德人格,也就是要使外部的客体的价值观、规范和道德主体有机结合。道德人格同道德规范相比,是更深层更基础的道德意识。外在的价值和规范只有融入个性里,才能发挥其对道德主体的指导和调节作用。如果价值观、规范未能实现和道德主体的有机结合,而是处在一种相互分离的状态,那么就很难实现主体的道德自律。
  政治道德人格对于现实政治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人是政治活动和生活的主体,政治的状况和进化程度,最终都取决于人,即取决于最集中反映人的政治价值和素质的政治道德人格。“政治是人的政治,描述和分析政治现象应当看到活生生的人,尤其应看到人之作为道德主体的活动对于政治过程的影响一定社会的道德人格发展状况影响制约着该社会条件下的政治结构和政治运行。因此,政治发展虽然不能直接求诸道德人格的完善,但又不能不最后归因于道德人格的完善。”
  现代政治发展固然以制度发展水平为重要的衡量尺度,各种以科学原则设立的体现公正的制度构成了现代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但很显然,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制度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相反,制度最终却要依赖于人,不仅设立制度需要由人来实现,而且执行制度也需要以人为中介。正如麦金泰尔所言: “在美德与法则之间还有另一种关键性的联系,因为只有对于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来说,才可能了解如何去运用法则。”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政治道德人格和制度一样,能够给政治生活带来更多的确定性。制度的确定性在于它是外在的程式和规则,而政治道德人格的确定性在于它是内在的秉持。因为道德人格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具有自我同一性,即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始终保持内在本质方面或基本方面的一致性。“他们自始至终就完全是他所愿望和要实现的那种人物”。
  二、政治道德人格的缺失及原因以伦理的视角观察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的政治,最使人忧虑的问题莫过于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现象了。19 世纪末,亚瑟·史密斯在他的着作《中国人的德行》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中国官员人格缺失的问题: “中国人所缺少的不是智慧,也不是耐心,不是实际性,也不是乐观精神,这些品质,他们是非常突出的。他们缺乏的是人格和良心。一些中国官员经不住贿赂的诱惑,不能拒绝办理一些错事,他们认为这些错误永远不会被人发现,因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们惊奇地发现,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这种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情况在中国官员群体中仍然存在。那么,何以历经革命和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历经政治文明的进步,政治生活领域的这一现象却难以改变呢?
  当今中国,政治道德人格缺失最突出表现是政治“双面人”的存在。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有为数不少官员示人的一面是清正廉洁的形象,而隐藏的一面却是私欲的膨胀和毫无节制的腐败行为。他们虽然对党的宗旨和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非常清楚,但对这些要求和道德毫无遵循和坚持。一些官员在身陷囹圄的时候,会写一份忏悔书,恳切地反省自己的过错,这时候他们会想到自己信仰的缺失、个人私欲的膨胀、对道德和法律的无视等等。我们相信他们的忏悔未必都是虚应之辞,但也只有身陷困境,面对惩罚的时候,他们才会有如此反思,也才会想起还有道德和法律存在。这更证明了他们政治道德人格的缺失。政治道德人格缺失是政治中的个体完成丧失了道德价值追求,贪婪地、毫无节制地追求利欲、权欲的满足。它是人的政治异化的极端表现,是人性在政治中的泯灭,是政治对人性的误导和扭曲。
  政治道德人格的缺失对现实政治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没有政治道德人格,政治人物如同行尸走肉,不仅没有任何道德追求和自我约束,而且使任何严刑厉法都无济于事。现实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一些关键岗位上,一连几任都因贪污腐败而锒铛入狱,最后失去宝贵的自由和生命。政治道德人格的缺失,不仅使腐败这样的政治痼疾难以革除,而且使政治生活中的个体,尤其是那些腐败者,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上的折磨,惶惶不可终日,可能永远脱离了正常幸福生活的轨道。对整个社会而言,这种状况也会增加人们对政治的失望和不信任。这种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状况何以能够产生呢?
  首先,最直接相关的就是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即政治道德人格教育的缺位。在我们道德教育或政治教育中,存在着明显的重规范、轻人格的倾向,即只是向受教育者“灌输”一些道德观念或规范,却轻视对道德人格的培养。中国现在的教育体系,已经在竞争需要的压力下沦为知识和技能学习的竞技场,而对于道德、精神、人格等则无暇顾及,也缺乏系统的考量。对人格培养的忽视,不仅在学校教育中没有被重视,在其他继续教育如干部教育中也未被充分重视。在干部教育这种与政治道德人格培养密切相关的教育形式中,知识和能力也是被放在首位,道德教育、人格培养也因其过于复杂和不易操作而被忽视。万俊人指出: “只注重‘工具( 手段) 价值的合理性’而忽略‘目的价值’的根本性意义,只注重人的知识技术训练而忽视人的道德信念培育,已经导致了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严重缺失。”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负面成份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中国传统文化具有许多有价值的成份,但也有一些落后的负面的文化成份,如官本位、等级意识、原则意识的缺乏等等,而其中与政治道德人格缺失有密切关系的,当属几千年专制社会所形成并已经成为文化基因构成的奴性意识。许全兴引述资料说明在共产党人中奴性意识同样存在。周恩来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检讨自己的历史,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时说到,其中之一是受社会和家庭的影响,自己身上存在着“党内奴性、软弱性”。胡耀邦在回顾总结自己历史时曾说过,他一生有两件事难以原谅自己。一件是1959 年批彭德怀同志,明知彭老总是对的,但相信上边,也举了手。另一件是在 1968 年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一看说刘少奇同志是“内奸”的材料就知不可靠,但也“勉强举了手”。他在分析了不得不举手的“客观原因”之后,检讨了不得不举手的主观原因。
  他真诚而痛切地解剖自己: “存在一种奴化思想意识。在奴隶社会中,大多数是奴隶,极少数是奴隶主,也有少数是奴才。过去到现在,这种奴化思想都是有的,程度不同而已。许全兴认为,政治生活中的谄媚之风、歌功颂德之风盛行,“固然同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存在严重缺陷有关,但也同国民中( 首先是领导干部中) 存在的依附性、依赖性和言行不一、伪言伪行、行己无耻、媚上凌下、双重人格等奴性意识直接有关。”很显然,奴性意识的存在,造成了对政治道德人格的压迫,使得独立的、稳定的、健康的政治道德人格难以形成。
  再次,文化因素,加上制度、现实等因素所形成的政治生态,也是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重要诱因。现实中有许多制度的设立,并不利于政治道德人格的养成,这样便难以形成制度与人格的良性互动; 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腐败的盛行以及其所强化的贪腐文化,更是对高尚政治道德人格产生消解作用。在这种政治生态中,政治道德人格难以形成,也容易受到质疑和挑战。政治系统内部,传统落后文化和不科学制度设置所形成的“老好人”政治,以圆滑处世、八面玲珑,不得罪人为处世法则,牺牲原则和道德价值,更是形成了一种不利于政治道德人格发育完善的政治生态。
  三、培育新型政治道德人格政治发展的前提取决于政治道德人格的发育和完善。要改进中国的政治,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尤其是要改变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状况,一项重要而基础性的任务就是培育政治道德人格。就像我们在全社会倡导、培育“四有”新人一样,在政治领域,我们也要倡导、培育新人,即能够反映现代政治文明要求的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
  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应当有哪些规定性呢? 根据我国政治道德人格的发展状况,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应当具备现实性、现代性和自立性三个基本规定性。
  ———现实性。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对崇高政治道德人格的倡导。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对这种崇高的政治道德人格进行了阐述: “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这种道德人格的规定性就是“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大有利于人民”,也就是我们后来倡导的“大公无私”的道德人格。然而,这种大公无私的政治道德人格是一种理想的政治道德人格,在现实中这种理想化的、高尚的、单向度的道德人格只能为少数人拥有; 对现实政治发展需要来说,需要更加具有普遍性、现实性的道德人格。理想的道德人格是人们的永恒追求,但却不能够成为对人们的普遍性要求。阿尔温·托夫勒指出: “在一个国家要肃清腐化常常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降低衡量公职人员行为的准则,另一方面则要使这些官员的行为大体向此种准则看齐。这样做,行为和准则虽都有所失,但却能获得准则和行为在总体上的更大和谐。”之所以要降低衡量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原因就是必须考虑这些公职人员,也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也有各种各样的现实需求。
  现实性的政治道德人格,首先要求从现实的角度去把握道德人格,即把人视为有着各种需要和欲求以及处于现实生活之中的“现实的人”,而不是从纯理想·122·的角度把握; 其次要能够注意到道德人格发育的阶段性和个性的差异性,包括道德水平、人格特点等方面的差异; 再次要从现实出发制定符合道德实际的道德规范,用以引导和培育政治道德人格。
  ———现代性。中国有着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传统,也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道德人格。这种传统的政治道德人格起源于儒家“内圣外王”的思想,追求道德修养和外在事功的高度统一。这种政治道德人格有道德至上、尚义轻利、追求人格完美等特点,而且因为有深厚的传统文化作基础,在今天仍然有它不可忽视的生命力。在现实政治中,仍有为数不少的人坚持这样的政治道德人格。但这种传统的政治道德人格的局限性和弊端也是极为明显的,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之中遭遇到极大的挑战。韦政通指出: “传统的儒者们误以为人的本能愈压抑,人的理性的光就能越发扬……殊不知,唯有使人的本能欲求获得相当的满足,人的理性才有充沛的表现。亦唯有使人的本能欲求获得满足,人的生命,甚至人格,才有健全的发展。”
  而且,传统的政治道德人格因为过分强调道德,容易形成对现代政治价值的忽视和拒斥。现代性的政治道德人格,应当在对传统政治道德人格进行扬弃的基础上,即在继承传统文化基因的基础上,吸收和反映现代政治文明价值和要求的政治道德人格。现代政治文明的价值既包括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一些政治价值,也包括市场、效率、守信等一些经济价值。这些价值在道德人格上既反映为道德观念,又反映为与之相匹配的行为特点。
  ———自主性。由于我国历史久远的政治传统和文化传统,人格方面的依附性特点比较突出。在当代中国,虽然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使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增强,但市场经济发展在消解人的依赖关系的同时也形成了新的物的依赖关系,民主政治的发展虽然消除了普遍的依附关系,但在公共行政体内部因为等级制的权力结构,仍然会产生人的依附关系。这些都会制约人格自主性的发育。自主性政治道德人格是具有独立的政治判断力和自主的政治行为选择能力的政治道德人格。意志自主性是道德人格形成的重要标志,是人的主体性的最重要的体现。人只有具备了自主的人格,才能成为真正的主体,才能在社会中表明“自我”的存在,而丧失了自主性,“自我”也将不存在,也不能称其为主体。个人只有充分意识和感觉到自己具有主体性时,才会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产生的自主活动的热情并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主性的政治道德人格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
  通过如上对新型政治道德人格基本规定性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培育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意味着实现人的现代化,意味着向马克思主义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方向的努力; 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既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基础条件,也需要人性与环境之间良性互动的社会进化过程才能实现。针对中国政治道德人格缺失的状况,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培育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既需要把其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目标,也需要通过文化、制度建设和政治治理,为新型政治道德人格的培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途径一: 教育。要把培育新型政治道德人格的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充分发挥教育体系在人格培养方面的优势,不仅要通过教育过程中向受教育者传达正确价值观念,而且要通过教育过程实现受教育者的人格养成。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杜威在论述教育上的道德原理时,把“道德观念”( moral ide-as) 和“关于道德的观念”( ideas about morality) 区别开来。所谓道德观念,即指凡是能够影响和指导行为,使行为有所改进和改善的那种观念; 而关于道德的观念则是与实际行为无关的,在道德上是可以漠不关心的,关于一般的道德知识、见解,在性质上是不能自动地使这些观念变为好的品格或好的行为的。我们的教育存在的问题就是只是向受教育者传达了许多“关于道德的观念”,即大家都懂道德,甚至能够宣讲道德,但却未必有具有能够影响和指导行为的“道德观念”。于是,就出现了道德规范与人格分离、知行不一的情况。政治“双面人”就是只是具有“关于道德的观念”,而没有“道德观念”。而且,作为教育主动一方的教育者( 既包括不同层级的教师、还包括政治家、上级领导等) 也有不少只是具有“关于道德的观念”,却未必具有“道德观念”。在教育方式上,要使受教育者拥有作用其行为的“道德观念”,不能只是向他们灌输,而是要通过营造文化环境,通过文化的熏陶功能来实现道德观念的有效传播和政治道德人格的成功养成。
  途径二: 文化建设。文化是人格养成的重要环境。如前所述,传统文化中消极的内容对政治道德人格具有非常大的消蚀作用。因此,培育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必须从文化建设入手。要培育现实的、现代的、自立的新型政治道德人格,就需要在文化中传达现实的、现代的和自立的价值。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123·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谓把握住了文化建设的根本,尤其提出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现代政治文明价值,不仅对文化建设而且对新型政治道德人格培育具有重要意义。文化建设在政治道德人格培育中的重要作用,就是通过持续的努力,传播新的价值,塑造新的环境,促使人格不断进化的过程。
  途径三: 制度建设。就人格培育而言,制度建设也属环境建设。制度与伦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与人格也有更为直接的互动。约翰·罗尔斯指出: 离开制度的正义性来谈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是充当一个牧师的角色,即使本人真诚相信和努力遵奉这些要求,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好牧师而已”。对照我国道德教育的实际,此言绝对是切中要害。无独有偶,邓小平在总结中国政治的历史经验的时候也指出: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以此维度反思现实中的制度设置,其中有不少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的,于政治道德人格培育极为不利。因此,就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创新,设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引导影响政治道德人格发育和完善。
  途径四: 政治治理。培育新型政治道德人格,最为重要的是改善现实的政治生态。前面所言文化、制度均是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而除了文化这一深远而弥漫的因素和制度这一关键而直接的因素,政治领域里各种问题、弊端和陋习也都是形成政治生态的现实因素。因此,要强化政治治理的概念,对政治领域里的问题尤其是腐败、特权等进行治理,从而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而对于一些政治领域里的弊端和陋习,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繁文缛节等,除了从制度上进行根本的治理,也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直接的否定。政治道德人格的培育实质是再造“新政治人”的过程,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其复杂性和漫长性。康德在论及人的教育时曾言: “一个理念无非是关于一种在经验中无法遇见的完美性的概念。比如关于一个完美、按照正义的规则统治的共和国的理念,它难道因此就是不可能的吗? 我们的理念首先是正确的,然后它才绝非是不可能的,无论在其实行过程中会有多少障碍。”新型的政治道德人格培育固然不易,然我们仍然坚信它首先是实现人的发展和政治发展的正确路径,然后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最终能够实现的。
  [参考文献][1]李江涛、朱秉衡. 人格论[M]. 大连: 辽宁出版社,1989.[2]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1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唐凯麟. 伦理学[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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